12岁女孩感染HPV疑似性侵,医生报告院方,却遭无视和质疑

清欢荷溪 2024-12-18 09:30:47

在当前社会,关于未成年人健康和安全的讨论逐渐升温,尤其是与性健康相关的问题。

最近,一则新闻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女孩在2024年5月通过网络平台结识了17岁的男孩李某某,并与之发展成为恋人关系,随后发生了长达半年的性行为,女孩最终被查出感染HPV。

此事一出,新泰市联合调查组于12月16日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目前,案件中17岁男孩,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而令人愤慨的是,医务人员在发现患者是未成年时,立即将此事报告医务部,却被院方无视和质疑。

医院的医务部竟然反问:“你怎么确定她被性侵了?”这种质疑不仅表现出对于医生职业道德的极大漠视,也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对待儿童性侵案件的冷漠与不作为。

2020年5月,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中就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医生在尽到自己诊疗义务的职责之外,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等不法侵害时尽到报告的义务,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对于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医生在实际的接诊过程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遭受或疑似遭受损害,医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但出现类似情况,到底应该向谁报告。

女医生联系了当地妇联,最终才报案成功。

所以当时这名女医生的做法是对的。

然而院方的做法,是否也应该受到相应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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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8 10:55

    私立医院不可靠。掩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