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鼓励大家离婚。但是如果生活真的难以继续,离婚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平时聊的多是与低保有关的话题。这次也是。
有个网友谈了她生活之难,话题同时牵涉到了离婚和低保两个内容。
情况是这样的:
她全家3口人,丈夫一级肢体残疾,长年卧床。儿子刚从学校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即使找到了,在当今社会,又能有多少收入?够不够自己开支都难说。
此前,全家享受低保待遇。
但是就在最近,村里来通知了:小孩大学毕业,视同就业,低保应该取消了!
如果低保取消,全家生活显而易见地陷入困境!
怎么办呢?她问我:不如离婚算了,小孩也没有赡养能力,我也没有收入,好歹他的低保能保住!这样做可以吗?
对于最底层人,唯有同情。即使违规,也要先保证生活不受影响。
我想这是符合立法精神的: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不是为了捍卫强权。
所以,我觉得可行。我把我的意见也告诉了她。
因为我坚信:离婚不会造成对丈夫的遗弃;相反,会使他的生活变得更稳定。
既然别无出路,离婚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