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扬眼 2024-12-10 20:16:01

扬子晚报网12月10日讯(记者 薄云峰)告诉所有江苏居民,如果你发现周围有超采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的行为,你可以直接拨打新闻媒体的电话,按照最近刚刚通过的《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下水节约和保护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这标志着备受全社会关注的《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已经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共7章,分贝为总则、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附则。本条例是保护地下水的法律规范。对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地下水保护均有明确细则。记者注意到,该条例管理单位涉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数据(政务服务)、林业等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水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条例》,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节约、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开采、破坏和污染地下水等损害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条例》规定,划定地下水储备范围的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除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动用地下水储备;动用地下水储备,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用水,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并按照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用水目的、扩大供水范围。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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