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茂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旗帜鲜明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足见法治分量之重,对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作用、意义之深。《经济日报》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排头兵”,努力以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为前提,自觉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努力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共产党员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是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当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带头人”。争做法治建设的“先行官”,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争做法治建设的“模范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警示牌”;争做法治建设的“宣讲员”,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之优势做好法律宣传、引导工作,全方位、多声部地开展普法宣传。
领导干部带头用法,主要体现在具备法治能力、依法办事上。从工作实践看,领导干部应重点抓好依法决策。当前,在促进产业兴旺、城乡宜居、百姓富足、文化靓丽等方面,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事关民生发展、人心向背,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努力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一起努力,奋力书写法治国家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者单位:江油市花园路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