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做事一定要有正确的三观,即便自己是生活的受害者,也不要去作恶伤害无辜的人,否则你将被所有人抛弃,一些人感情不顺,事业不顺,开车肇事危害公共安全,这种人被严惩是罪有应得,丢了良心,得不到任何同情。
12月23号讯,湖南常德“男子开车冲撞小学生等人群致30人受伤案”已经尘埃落定,法院宣判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认定其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造成了严重后果,宣判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穷凶极恶之徒被绳之以法真是大快人心。
事情发生于11月19号早晨7点半左右,黄某开着自己的小汽车在鼎城区玉霞街道附近,突然加速冲撞小学生为主体的人群,很多学生都被撞到,他第一次撞击后没有停手,反而持续撞击人群,直到车辆因为故障停驶才下车。
黄某下车后没有束手就擒,反而持械殴打攻击附近的人群,看到这么一个无法无天,且毫无人性的恶徒,附近的人纷纷围过来将黄某逮住,愤怒的人群也以牙还牙,幸好周围有理性的人劝住了大家,否则黄某可能被打死。
警方赶到后将黄某抓获,被黄某撞击造成伤害的无辜者有30人,其中18名是小学生,7人轻伤,16人轻微伤,还有7人轻微伤以下,不仅造成人群伤害,还损害了公共财物,让当地无数家长心里蒙上一层阴影。
幸好是没人重伤或死亡,否则受害者家庭都会悲痛一辈子,也正因为无人死亡,黄某才侥幸捡回一命,法院审理查明,黄某因为投资亏损和家人有矛盾等原因,为了发泄个人情绪,于是驾车加速,连续冲撞小学生等人群。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黄某选择不特定多数的无辜学生为主要作案对象,其行为动机十分卑劣,主观恶意极深,而且他选择了人流量集中的路段,还是上学高峰期,其目的就是要制造惨祸。
黄某行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造成了30人受伤,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被害人及在校学生,周边民众造成了严重心理创伤,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该依法严惩,最终法院判决其死缓,这个结果很多人觉得判轻了,无人死亡只是因为其他原因,并不是黄某心慈手软。
现实中最恶劣的就是黄某这类人,自己的问题却要拉着无辜者垫背,给无辜家庭带来伤害,真是枉为人,毫无法律和道德底线,对这样的人就不能手软,才能以儆效尤,针对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