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生泼开水致人二度烧伤,和解就完事了?

雯雯聊财经 2023-07-03 08:14:00

网传浙江师范大学一女生向男生泼开水,造成男生二度烧伤。结果双方和解。

单就这次事件来讲,涉事双方当然可以和解。但我觉得官方在处理这类事件上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我记得21年5月,成都曾经发生过男性向女性泼奶茶的事件。当时未提到被泼女生受伤,只说女孩被吓哭。报警后泼奶茶的男性被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今年5月,天津大学一女生将烧鸭饭扣在男生头上,理由竟然是对方说猫屎的味道太臭,而结果也是“和解”。

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事件中,到底有没有受涉事双方性别的影响?

退一步讲,浙江师范这件事中,女生向男生泼的是开水,而且据说还喷了假发护理液。作为一个成年而且精神健全的人,她肯定意识到这种行为有可能给别人造成伤害,也就是说有伤人的故意了。连行政拘留都没有,算不算畸轻呢?

据说浙江师范大学对涉事女生做出开除留校察看的处理。我觉得从学校角度讲,这个处罚差不多了。但学校处理不能替代法律制裁。法律不制裁就相当于是在纵容这种行为。接下来会不会有人模仿作案很难说。如果真有人模仿,这个责任应不应该算在当地警方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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