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900元!安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出炉
2月19日,安徽省商务厅印发《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贴范围和标准
根据各市公告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最高补贴900元
个人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含有蓄电池。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旧车售卖价格由回收企业或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并换购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锂离子蓄电池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后,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合《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给予补贴;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新车或符合《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补贴怎么领?
01报名
个人消费者在省服务平台(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消费者在参与商户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02提供信息
参与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交售旧车时,向参与商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参与商户应现场核对新车购买人的个人身份、旧车等信息。个人消费者应配合商户做好必要的补贴信息收集等工作。参与商户负责将旧车、新车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上传省服务平台。
03开发票
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列明新车品牌型号、政府补贴等信息。
04旧车号牌注销、新车登记
消费者应当及时在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旧车号牌注销、新车登记。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代办点联合设立新车销售、新车上牌、旧车收集和旧车号牌注销等“一站式”服务窗口。
备注:
如消费者发生退货情形时,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细则》还明确,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市级有关部门同意;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来源: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