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子疼痛难忍,两次跪求婆家同意剖腹产

青易 2024-09-06 10:33:28

陕西,一孕妇生产时,因胎儿头大,生了10多个小时,就是生不下来,孕妇疼的死去活来,2次向婆婆和丈夫下跪,哭着哀求剖腹产,岂料,两人为省钱和生二胎,竟一口拒绝,绝望的孕妇疼得受不了,直接从5楼跳下身亡!

“老公,我实在疼得受不了了,实在是太难受了……”马莉莉哭着对丈夫延亮哀求道。延亮露出十分为难的神色,他又看向母亲,也就是马莉莉的婆婆。还不等延亮说话,婆婆立即劝道:“莉莉,你再忍一忍,孩子很快就出来了,我是过来人,你相信妈妈…”马莉莉疼的满头大汗,从表情上来看,她正在受到莫大的痛苦。岂料,马莉莉捂着肚子,突然扑通一下向丈夫和婆婆下跪,哭着哀求道:“老公,就让我破腹产吧,我实在是疼的受不了了,坚持不住了……”可面对妻子的哀求,延亮不为所动,而婆婆又劝道:“莉莉,你听妈的,顺产对身体好,对孩子也好,破腹产不仅花钱,而且咱们还要生二胎,你再坚持坚持!”丈夫和婆婆的态度让马莉莉十分失望,她捂着肚子,踉踉跄跄又走进产房,而马莉莉从早上7点就进了产房,此时已经下午3点。产房里又响起了马莉莉撕心裂肺的喊叫,听的出来,她确实疼的不行,可胎儿依旧没有生下来。“胎儿的头太大了,生下来可能不容易!”医生对马莉莉说道。

马莉莉捂着肚子问道:“那医生,这种情况孩子还能顺产下来吗?需要破腹产么?”“还需要观察一下,目前还不确定…”医生的回答模凌两可,可马莉莉已经疼的快要说不出来话来。“医生…我太疼了…就让我破腹产吧…”马莉莉哀求道。医生则回道:“破腹产需要家属同意呀,你丈夫不签字,我们也不敢给你手术哦……”马莉莉已经疼的筋疲力竭,她扶着肚子,摇摇晃晃又走出了产房,见到丈夫直接扑通一下再次跪了下来。“老公…我快疼死了…就让我破腹产吧…”马莉莉跪着哭道,不住的用手拉延亮的裤脚。婆婆再次劝说道:“莉莉,都到这个份上了,孩子就快出来了,你再坚持一下……”马莉莉不理婆婆,再次哀求丈夫:“你就签字吧,签字破腹产,我实在没力气生下这孩子了……”延亮对母亲的话言听计从,也劝马莉莉道:“妈说的有道理,老婆,为了孩子,你就在忍忍,再努一把力…”旁边的医生见状,对延亮及其母亲说道:“产妇生产了快10个小时,孩子头也比较大,建议破腹产手术,减轻产妇痛苦…”

可延亮和母亲却一口回绝,坚决要求顺产,马莉莉一听,瞬间瘫倒在地。不过,她转瞬就变得冷静下来,不吵不闹又进了产房。到了产房,马莉莉突然对护士说:“我想在产房走一走,这样孩子能更快的生下来……”护士也没有多想便点头答应。岂料,马莉莉走着走着,走到产房一处窗边,窗户直接敞开着,未曾想,马莉莉突然爬上了窗户。护士远远看到,觉得不对劲,立即跑过来大喊:“哎,你干什么,快下来…”可马莉莉头也不回,竟直接从5楼的窗户一跃而下!就这样,悲惨的一幕出现,马莉莉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身亡!事后,马莉莉的父母悲痛欲绝,认为是女儿的丈夫和婆婆导致了女儿的死,还痛斥马莉莉刁蛮的婆婆和窝囊的丈夫对女儿的种种不是!马莉莉是大学生,而婆婆是农村妇女,思想比较封建,婆媳关系一直不好。

马莉莉讨厌吃南瓜,而婆婆则从家里带来3个大南瓜做个马莉莉吃,让马莉莉吃的呕吐不止。每次发生冲突,丈夫延亮都会向着婆婆,这也让马莉莉极其失望,家庭矛盾和对孩子生产的方式选择也让马莉莉心理上产生了极端情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起悲剧呢?1、马莉莉作为产妇,顺产和破腹产到底谁说了算?自然人享有人身权和健康权,马莉莉作为产妇,有对自己身体健康的处分权。《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生在助产或手术前,需要告知马莉莉应当选择什么样的生产方式,这也是马莉莉理应享有的知情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如果说患者意识清醒,而且有民事自主能力,手术的方式应当由患者自身决定,因此顺产和破腹产应由马莉莉自主决定。因此,马莉莉的丈夫和婆婆不同意破腹产,是不合法的,与此同时,医院也应当按照马莉莉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破腹产。

2、医院在此事中是否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此事中,马莉莉跳楼自杀是自身行为,但医院作为公共场所,有保证患者生命安全的义务。马莉莉在产房生产,医生和护士疏忽大意,应对马莉莉的死负一定的责任。联合调查组认为医院有安全疏忽责任,对医院负责人和产科主任予以停职处分,而在公检法的协调下,医院也给予马莉莉丈夫一定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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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易

简介: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