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人民公社的存在是对历史负责任的表现

洪言新语 2024-11-21 09:26:48

人民公社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唯一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她虽然只存活了25年(1958年—1982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她必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什么这样说?时间是最好的老师,通过时间的洗礼,人们必然会从中发现她独特的历史价值。正是被人们长期低估了的一种社会存在。

从中国农村发展进化的历史来看,无论是奴隶制社会的井田制,还是进入铁农耕时代的封建时代,农民都是处于一种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人们基本是处于一种一盘散沙的状态。唯有新中国的农村,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改变了这种一盘散沙的局面。这就是笔者认为的人民公社制度必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的理由。

说到人民公社,现在一些人都是以不屑一顾的态度予以否定,更有人将她当成是“大锅饭”的代名词,说人民公社大集体是“养懒汉”、“磨洋工”。其实,这一切我们也无需对他们进行反驳,因为这种反驳实在是没有多大意义,这实际是不同立场的一种必然反应。反映到现实社会中就必然出现认识上的鲜明对立。

我们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人民公社制度存在的历史价值,就会发现,人民公社这种社会体制是新中国农民群众的一个伟大的创举,她开启了新中国农村一片崭新的天地。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把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一盘散沙凝聚成一个坚强的农村战斗集体,不仅为新中国的农村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同时,也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和国家政权的巩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当年人民公社制度曾经发挥过的历史作用。

一、人民公社在农村基础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中国历史上的农村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模式,农村人口分散,土地主要掌握在少数地主手里,由于生产力水平落后,基本生产方式落后,人们征服和改造自然能力普遍偏低,农民基本上是长期靠天吃饭,除了地主家庭能基本吃饱饭以外,农民基本是长期处于受冻挨饿的困境之中。新中国建立以后,创立的中国农业互助合作制度,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改变中国的第一个历史事实、第一位的历史功绩,就是基本消除了饥饿,基本解决了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并使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摆脱了绝对贫困的状态。

中国自古就是农业国,有向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可是中国上下几千年文明史,除了极个别风调雨顺的年份和政治清明的短暂阶段,基本就是一部饥饿史。

新中国刚建立时,面对的是蒋介石留下的哀鸿遍地、白骨露野的烂摊子,中国能够尽快地消除这种饥饿现象,解决中国人的温饱,并逐步让中国人民尽快走向富裕,人民公社集体组织做出了不可小觑的历史贡献。本文仅略举几例。

第一,依靠集体人多力量大基本完成了农业生产的基本建设任务。

首先是农田基本建设,据有关部门统计,新中国建立后的1953年,全国耕地面积为16.28亿亩,1957年增加到16.77亿亩,增加4900亩,年均增长0.4%。人民公社建立后到1980,全国耕地面积增加到20.69亿亩,增加了3.92亿亩,年均增长0.9%。人民公社期间新增耕地面积占新中国成立后新开垦耕地的88.7%。同时,还改造了大量的低产田,使之成为中、高产田,人民公社期间全国耕地面积扩大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这是实现粮食增长的基础。

其次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大中小型水库只有1223座,总库容量约200亿立方左右。到七十年代末,全国总计新建水库8.4万多座,总库容量达4200亿立方。年均新建4230座,年均水库建设速度是小农经济时期的34倍。不仅如此,还整治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大河。其中,人工河道总延长300多万公里,各类堤防总长度16.5万公里,配套机井220万眼。中国治水几千年,所有功业加起来也抵不上这20几年的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这些水利工程不仅基本解决农田水利灌溉需要和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更是初步控制了普遍的洪水灾害,稳定了七大河流,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基本根除了长期靠天吃饭的艰难局面。

这些都是组织起来发挥的巨大作用。这是任何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想都不敢想的巨大改变。

第二,对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支持作用。新中国建立之初,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要加速发展经济,最根本的是需要有先进的工业化。西方国家工业化建设一般都经过了一到三百年的工业化进程,而且,西方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都是通过战争和殖民掠夺而完成的工业化积累。不管是美国、英国、德国还是日本无不是靠侵略和掠夺完成的工业化原始积累的。而中国不能,中国只能靠自己的艰苦努力完成工业化的原始资金积累。在这方面,新中国的人民公社为国家工业化积累提供了8000多亿的资金,平均每年达400亿。从而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二、农村人民公社对巩固国家政权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优势

不仅加强了农村政权建设,更是对国家政权的巩固发挥了独特的优势。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一直受到西方国家军事威胁,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毛主席发出了“全民皆兵”和“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农村以人民公社为单位,以生产、劳动、学习的组织军事化,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了大规模的民兵组织,实行全民皆兵,以对付强大的敌人,筑成了人民战争铜墙铁壁,使农村成为了人民战争的大后方,成为了埋葬外国侵略者的汪洋大海。这种全民皆兵的优势是人民公社组织起来,凝聚而成的坚不可摧的强大战斗堡垒,不知是谁说了这样一句话,说“民兵比原子弹更厉害”。这是任何分散的小农经济模式无法比拟的。

三、人民公社体制为社会企业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农村如果只是单纯的搞农业经济,这肯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只有在完成农业基本建设以后,特别是在实现农业机械化以后,农村必然面临着一个结构转型的问题,这就是发展农村工业化。实现农村的就地工业化,集体化才是发展农村工业化的前提条件和体制保障。在这个转型探索中,1959年,全国大约办了70万个农村企业,农村企业产值达100亿,1978年,全国约各类社队企业发展到152.4万家,社队企业收入为431.4亿元,占当年农村经济收入的29.7%。农村集体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后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起到了引领作用。

四、不能不承认的几个基本事实

新中国建立以后组织起来的人民公社,总的说来,在工业积累、水利建设、公共医疗、文化教育、集体企业、民生工程、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这些我们就不展开来说了。但这几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一是实现了由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大农业的转变。靠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农业必然产生两极分化。而人民公社集体化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则完全是为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这是对我国传统农业生产自然条件的全面改造,包括水利建设,大规模的农田改造,还包括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很明显,这些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规模上是不会完成的。我国农业生产条件的彻底改造,恰恰是人民公社集体体制时期完成的,中国人的吃饱饭也恰恰是70年代后就已经基本解决了的。

人民公社集体时期,不但完成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而且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上已经配置完备。如供销社、粮站、科技站和科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以及水利、电力、农机、良种、植物保护等等服务机构或专业人员都已配套完成。

二是在产业结构上开始了以农业生产为主向农村工业化的转变。由农业经济为主到转变为以现代工业经济为主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我们的一些三农专家,仍然还是就三农说三农,把农村仅看作是一种农业经济产业。这就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所在。事实上,人民公社后期的社会企业和后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都体现了这种产业的转变。

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不能不说我国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实现了从传统农业经济向农村工业化的逐步过渡,仅25年的发展,农村已经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水利化、电力化和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发展。可以想象,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农业生产必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这实际上是农村发展的一个长远战略。我们不可否定人民公社所发挥的这种集体优势在改变中国农村发展方向上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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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言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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