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
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台公安依法严厉打击
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案例1
3月13日,朱吴派出所辖区村民于某在地里干活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野外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2
3月13日,郭城派出所辖区村民丁某在地里干活时,使用自备打火机烧地堰,导致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丁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3
3月13日,小纪派出所辖区村民姜某在地里干活时,点烟导致火星被风刮到地里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姜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4
3月12日,留格庄派出所辖区村民董某因在自家田地烧荒,点燃杂草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董某行政拘留处罚。

消息来源:海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