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融媒体记者 姜春艳 刘敏
近日,本刊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省创新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省决定近日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
专利奖所申报专利必须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的:(一)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二)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也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四)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七)同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的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本届专利奖申报采取推荐方式,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的,遵循业务管理原则;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遵循专业相关原则。其中由院士推荐的专利需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共同推荐,每位院士一年度仅限推荐1项。
据了解,河南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每两年评审一次。根据《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每次评审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奖励金额为特等奖每项3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1万元。河南省专利奖奖金由省财政列支。
编辑:张祖瑜
审核: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