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人们是这样形容包产到户推行的:“中央三句话,省里在打架,县里在打坝,公社干部害怕,大队干部挨骂,群众急得发炸”。)
地方的推力与阻力:
在谈完了政府高层对于包产到户的争论与正名之路后,也必须提及当时地方政府、社队干部与广大农民群体对于包产到户的感受,以及在其中的行为。
在改革之初,最困扰基层干部的问题就是包产到户、大包干这些做法是姓“资”还是姓“社”?过去几十年的政治风潮几乎让所有人都心有余悸,尤其是一些过去“挨过整”的干部怕再被 “抓辫子”,在对待改革时往往表现出了消极的态度。
例如在云南楚雄,早在1976年元谋县大塘子生产队会计李国有就开创了“四定一奖”包产到组责任制,带领全队实现粮食产量从14万斤增加到30万斤,甘蔗产量从7万斤增至40万斤,但最终由于这种责任制“姓资姓社”的意识形态争论,导致无法全面推广。
山东省淄川区沈家村大队会计沈子梅的话也代表了许多基层干部的心声:
…咱都是集体啊,过去整天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这不又走那一套了吗?那会咱也“包产到户”来着,可这不后来又成刘少奇的一大罪状了吗?
在广东湛江的海康县,时任县委书记陈光保在1979就在全县推行了包产到户,结果在次年的全省农业会议上,就被人直接拍桌子指责他“搞倒退”。
时任云南玉溪市华宁县冲麦青龙大队大包干试点工作组组长的杨超,在回忆到村干部对待包产到户的态度时也提到了类似的顾虑:
在一次讨论会上,我看到了一位姓何的副大队长欲言又止,会后他约我到他家吃饭。路上他对我讲:“我赞成你提的建议,农业生产还是包产到户好。但支书不表态我也不敢说什么。请你来我家吃饭,就是要跟你说,我家在的这个队可以搞包产到户,连牲畜、农具、碾米机、磨面机、马车等都可以包产到户。搞了以后,你们工作组敢不敢负责?
而对于最基层的社队干部而言,包产到户还意味着失去自己的权力,地方干部将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出现了“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包产到户,何必要干部”等论调和“将军下马。各奔前程”的情况。 事实上,包产到户后剥夺了大生产体制下干部对集体经济的指挥权和平调权,还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个人利益,因而反对包产到户,就例如在上文中提到的沈家村,其大队长沈自觉就表示:
“辛辛苦苦白干了几十年,分了以后自己手中的权力没有了,那份当干部的荣耀也没有了,而且还要和其他社员一样下地干活,再也没有小便宜可以赚了。”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陆百甫回忆,在当时包产到户改革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出现了“两头热、中间偏冷”的状况。广大农民对实行承包制改革的愿望十分迫切,但是面对排山倒海似的改革呼声与浪潮,一些人民公社的“三级”干部和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仍存在不少怀疑、彷徨、争论,出现了农民群众推着中层、基层干部改革的“下推上”现象。
例如在1978年10月,江苏淮阴地区泗洪县上塘公社垫湖大队第五生产队就曾实行过包产到户,结果受到泗洪县委、淮阴地区行署和江苏省委的批评,有的领导甚至提出要“严守江苏的北大门,不让包产到户妖风刮进来”。
而对于基层的广大农民与部分社队干部,出于解决温饱这一最基本的动机,都以各种方式偷偷进行了包产到户改革,其中不乏与上级斗智斗勇的经历:
1978年6月,中共黔南州委给贵州省委的一个报告中就说:“5月底统计,发现分田单干和包产到户、包产到组、按产计酬的生产队共1886个,占生产队总数10.3%。”广东省海康县北和公社谭葛大队南五生产队1978年就进行了包产到户的试点,取得丰产。受此鼓舞,1979年谭葛大队全队悄悄地搞起了包产到户。广东省还采取借冬闲地给社员耕种的办法,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全省借地达80万亩以上。
1979年3月26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一份《情况反映》登载,丰都县有10%左右的生产队,有的公社有20%至30%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1979年上半年发现,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公社、武威县的一些社队,内蒙古托克托县中滩公社等地,也在搞包产到户,多数秘而不宣。在河北省大名县,万北一队则早在1977年夏收后就试行包产到户上述这些事例都因为得到了地方干部的支持,才而得以记录下来,实际上全国各地都有实行分田单干、包任务、包上交的生产队,只是没有被得到记载。
山西作为改革起步较晚的省份,1981年初山西省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到农村作调查,了解民情民意。全省组织了1万多名干部下乡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和典型材料3000多份,省委常委平均下乡58天,在肯定了包产到户之后,著。山西境内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就像打开了闸门,一发而不可收。时任山西省副省长霍泛回忆说,当时的形势“如水之就下,来势之猛,如狂风骤雨,势不可挡”。速度之快,完全没有遵守省委“分批展开,稳步前进”的方针。
在浙江的长兴县,1979时包产到户已经悄悄的蔓延开来,但由于县委对此持反对意见,这些行为都是偷偷进行的,在县委进行调查时人们都极力撇清与包产到户的关系,而到1980年时包产到户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大多数基层干部是默许和支持,尤其是社队干部,尽管也有干部于政治安全的考虑向省委写信反映情况,但更有干部大胆支持。一直到1981年政策开始松动,长兴县才开始公开进行改革。
在河北省魏县胡家湾大队,他们在1979年初就模仿大名县的做法偷偷地搞了包产到户,因此有人说他们复辟倒退。为此队干部私下与农民商量,把划分地块时的橛子砸到地下,别露出破绽;同时村里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们高调发言并表明决心,不能搞包产到户,要社员搞好大田管理责任制.
大名县辛寨大队第六生产队,在1978年时就不顾上级政策公然将部分大田包产到户。究其原因还是经过十几年的集体经营,社员们越来越穷,情绪越来越低落,社员纷纷外出,导致队里的劳力严重缺乏。面对这种情况队长、副队长等人征求了大家意见,将部分耕地包产到户。这一做法自然遭到县领导的批评,并责令改正。但在关键时刻,队干部与社员一起顶住压力,地也不管、活也不干,以此进行对抗。县委工作组调查后也很无奈,不得不承认分田是有缘由的。
怀安县的尖台寨大队,在干部带领下将800亩上等好地分包到户,其他大田也包产到户。翌年人均收入达到255元,劳动日值1.55元,增长一倍多。可是良好的成效不仅没得到上级的嘉奖,反而遭到批评。支部书记被召到县委,受到严厉训斥:“尖台寨人就你能,数你高明?去年就批评你,不让你搞包产到户,今年又搞,你眼里有没有领导?”挨了一顿训,支书憋着一肚子气回到村里,但他就是不改,而是一直坚持到中央发来75号文件。
不过同样在包产到户改革中,由于受到部分干部的抵制与反对,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高层与基层以及农民之间的“顶牛”现象。这情况被当时的人们形容为:“中央三句话(定额记分、统一核算,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酬、超产奖励),省里在打架,县里在打坝,公社干部害怕,大队干部挨骂,群众急得发炸”。
例如在改革的发源地安徽,随着1980年2月万里调离,继任的省委书记坚决不主张搞包产到户,提出“要坚决车车”,“对越轨的,必要时要采取行政手段”,要以“破坏三个秩序论处”。这股来自省委的“纠偏风”在安徽省内造成了不小的混乱。
又如贵州省,在1980年贵州省委曾派工作组下基层去“纠偏”单干风,但由于认识不一致,有的“纠偏”认真,甚至采取压制的办法;有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有的生产大队农民“罢耕”、上访,出现僵局。为了稳定农村,保证春耕,省委不得不让步。3月17日省委决定:“立即停止纠偏”,不要再跟群众“顶牛”。
广东省在1980年也曾提出过,要教育引导农民回到社会主义的正轨上来,首先要把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纠正过来。随后省委从省直机关调了230名干部,组成调查组分赴惠阳、湛江、梅县、汕头、海南5个地区的16个县,帮助解决所谓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问题。这些调查组发现,广东一些地区实行所谓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生产队已经不少,甚至比反映到上面的数字还要大,“单干风”纠一次扩大一次。
究其原因,就是在于最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普遍增产,已经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当然也有少数地、县领导干部违背省委的指示,支持和同情农民包产到户,如湛江地委书记林若、海康县委书记陈光宝等。其实其他县也有这种情况,但多数不敢声张,怕受到上级批评。湛江地区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的,1979年已有2万多户,1980年上半年增加到6万多户。按林若的说法,到1980年上半年,包产到户在全区“即成燎原之势,到处冒烟”。
摘自《包产到户的推行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