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中天
一、鲁三拳与杨一刀
杨志把牛二杀了,只用了一刀。
不对吧?书上说的是:
杨志霍地躲过,拿着刀抢入来,一时兴起,望牛二嗓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
看清楚了,明明是三刀。
但,杨志说得很清楚,他那宝刀最大特点是快。一刀下去,血都不沾。戳到嗓子眼,牛二还能有命?
后面两刀,是多余的。
或者说,实在气不过。
这就跟鲁智深那三拳不同。
没有三拳,打不死镇关西。
所以,我们只认杨志一刀。
二、同反应有点怪
杨一刀和鲁三拳,有得一比。
比什么呢?
两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可谓神似:鲁智深消遣郑屠,牛二消遣杨志。郑屠和杨志都被惹毛了,于是郑屠被打死,牛二被杀掉。
结局却完全两样。
鲁智深的反应是: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不如及早撒开。
说句不恭的话,这是慌了神。
杨志却很坦然。他对围观群众说:洒家杀死这个泼皮,怎肯连累你们?泼皮既已死了,你们都来同洒家去官府里出首。
这就有点怪异。
郑屠是什么人?虽然没有证据说他是黑恶势力,但是号称镇关西,总归有那么两下子,甚至还能呼朋引类,至少可以算是地头蛇。
牛二呢?小混混。
怎么,不是恶霸吗?
不是。他没有团伙,没有马仔,就连帮腔的都没有,怎么可能形成黑恶势力?说白了,也就是靠着胡搅蛮缠和敲诈勒索再加上死不要脸,多少混出了点名堂的地痞流氓,书上称为破落户泼皮。叫做恶霸,岂非抬举了他?
结果怎么样呢?
打死地头蛇的,跑了。
杀了小混混的,投案。
怎么会这样?这也太不合情理。
也许,问题就在当事人的心理。
三、他们当时怎么想
先看鲁智深。
我们知道,鲁智深本名鲁达,职任渭州经略府提辖,是边防军兼武警部队的现役军官。他的任务,原本就有抓捕盗贼和维持治安。
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平白无故把人打死了。
那人,还只是个体户,或者小微企业的业主。
这叫什么呢?
知法犯法。
要知道,他打死镇关西,可不是执行公务。
在现场,郑屠也没有作奸犯科。
现役军官打死了个体户,这在古代恐怕也有问题,既有法律问题,也有道德问题。
正确的做法,是在打了第一拳,解除郑屠的武装之后,再把他拎起来,让他当众招供如何强骗了金翠莲的。盘问完毕,再问围观群众该不该打。
照理说,应该是喊打声一片。
这时再打第二拳,就不会有问题。
就算三拳打死了,也算情有可原。
可惜他没有。
没有盘问,很可能是觉得犯不着。那人敢叫镇关西,可见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欺负那父女二人不过小菜一碟。板上钉钉的事,还用问?打就是。
说声“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也没打算对方回答,只是为了方便开打。
再说,如果那厮耍赖不认账,百般狡辩,怎么办?
打,还是不打?
所以,不必问,也不能问。
结果怎么样呢?
谁都弄不清楚,那人服务得好好的,怎么给打死了?
这时,再宣布郑屠罪行,有用吗?
没用。浑身是嘴说不清,也只好走为上计。
杨志则不同。
官职早就没了,现在钱又用完,明天的早餐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才忍痛割爱去卖刀。但他那刀,岂是容易卖的?要价三千贯,在黄泥冈上能买白胜六百桶酒。高俅等人用来陷害林冲的刀,也能买三把。
再说,谁会闲了没事买刀呢?又不是刚需。
除非遇到职任禁军教头的林冲。
难怪他在马行街站了四个小时,无人问津。
这时的杨志,其实走投无路。
何况,他遇到的还是牛二。
四、牛二是个什么东西
牛二这名字起得好:自以为很牛,其实很二。
比如他去招惹杨志,就很莫名其妙。
杨志卖刀,碍他什么事,为什么要上前问七问八?
当真想买?他买不起。
想要霸占?恐怕也难。
杨志的长相在《水浒传》里有描写:身长七尺五六,脸上一大块青记,腮边长着赤须,一看就知道是条汉子,并不好惹。要是这点眼色都没有,怎么混?
〇 杨志 水浒叶子
但他还是要去消遣杨志。
那么,什么动机?
抱歉,没有。
硬要说,那就是:闲着也是闲着。
再就是,欺负人惯了。
不过,连青面兽都敢欺负,只能说是二。
麻烦在于杨志很配合,有问必答,有一说一。
这下子牛二来劲了: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
听了这话,杨志但凡有点生活经验,就该知道面对的是什么人。如果不想惹是生非,完全可以客客气气说声“尊驾自便”就再不理他。
后面的事,没准不会发生。
可惜,牛二很二,杨志很傻。
他当真剁铜钱,还剁得认认真真。他也当真去吹头发,博得一片喝彩。其实,那头发是牛二从自己头上拔下来的,还拔了一把。
这时再傻再天真,也该知道那家伙是泼皮无赖小混混,刁蛮难缠浑不吝,惯常用自虐自残方式敲诈勒索,官府和百姓才拿他没办法。
杨志却毫无知觉,继续配合。
等到那厮滚入怀中,死皮赖脸说有种杀了我时,杨志已别无选择。
所以,打死郑屠,鲁智深想的是:这事咋成这样了?
杀了牛二,杨志心里反倒轻松:去他的,就这样了。
两人选择不同,原因大概在此。
结局,当然也两样。
五、人心总是向正义倾斜
杨志闯了大祸,却博得普遍同情。
这其实不难理解。
首先,牛二作恶多端,众所周知。
其次,杨志一再忍让,有目共睹。
总之,是本地恶棍欺负了外地人。那外地人流落街头,变卖祖传宝物,说话也忍气吞声,这就要算弱者——他手上的武器原本是要卖的,武功盖世则可以忽略不计,再说围观群众也不知道。
人都是有同情心的,同情心也总是向弱者倾斜,向正义倾斜。
于是杨志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宽容——围观群众和街坊邻里都跟着他去开封府告说,看守所也不为难他,审判法官更是让他修改供词,变成了一时斗殴,误伤人命。
误伤人命?
呵呵!第一刀勉强,后面两刀实在不算。
但官府说算,那就算。
其实这并不容易,要知道宋代法制可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健全的。像这样的人命案,至少必须审讯两次,二审还必须从邻州借调法官,与本州正副长官组成合议庭集体讯问。这样的机关,就叫推司。
书上也说,定案经过了三推六问。
这说明什么呢?
给杨志改供词很有群众基础,还官民一致。
其实,只要是个正经官府,都不会包庇牛二这号的。
何况,除暴安良本来就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只是可惜了杨志那把刀,原本可以用来保家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