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晋城科技专修学院变更事项的批复晋城科技专修学院:你校关于申请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及文件规定,经审查、公示、研究,同意你校的变更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晋城市凤台西街1081号”变更为“山西省晋城市金匠东街201号写字楼东座2层、6层(601号、602号、605号)、7层、8层”,办学许可证号由“教民114000020000460号”变更为“教民214050220000478号”,办学内容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业余”变更为“非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培训”。二、你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公益导向、内涵发展,及时核准学院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三、你校要在本批复下达后,须将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正、副本交回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并按规定办理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手续,到登记部门变更相关登记手续。山西省教育厅2025 年1 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