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在三期内合同到期怎么办

Mr法律 2023-10-30 12:00:37

对于一些用人单位中存在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她们的“三期”尚未结束,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妥善处理这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结束时终止。前述“相应情形”应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见本文第3节内容)。所以,当“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如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最新生效是《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有关于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自动续延的期限条款描述,从哺乳期调整为产期,此为最令人不解的地方。《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而《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终止。两者位阶相同,如何适用相信会有不少的争议。

0 阅读:3
Mr法律

Mr法律

十年法律人,民商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