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加塞事件持续反转,暴露出徐闻警方执法不当的问题

老白的文艺小酱 2024-02-07 15:44:41

“奔驰车主加塞砸车骂人”事件已经快10天了,一直处于“反转再反转”的状态,各地网友投入了巨大的热情纷纷参与进来。事件就像打开一个深不见底的潘多拉魔盒,一波三折、反反复复、无止无休、停不下来。春节期间的江湖因此异常喧嚣热闹。

但是这闹腾的背后,也有尴尬和备感压力的一方在某个角落落寞神伤。湛江市徐闻县的公安部门,此时此刻的心情应该比较复杂吧,或许有“欲说还休”的浪花在激烈地翻涌。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湛江徐闻警方过于主动热情地介入这起事件,自始至终透着一种莫名的草率和操切。

警方介入案情,原本是好事一桩,体现了人民警察“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理念标准和“贴近基层百姓、呼应社会关切”的精神内涵。然而遗憾的是,徐闻公安处在理此案件时貌似并不完全是据实调查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的,也没有合理恰当理清当事人的过错及对应责任的大小,而更多是根据社会的舆情(还主要是当事一方母女的视频爆料)来办案做出处罚。这就有点让人一言难尽,比较仓促,比较盲从,也比较偏颇。

通常来说,像这类民间民事性质的纠纷摩擦,各方当事人并没有报案,现场目击的第三方群众也没有报案,那么警方是否需要介入呢?能否立案呢?这个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和案件性质酌定,不可一概而论。诸如街头打架斗殴等造成比较恶劣影响的治安案件,即使没有相关人员报警,也是需要循线索主动介入、积极作为的。

就这个“加塞插队事件”而言,个人认为警方的介入有点“冒失”、热情过了头。因为这起事件无论影响程度还是影响范围都比较有限,并未对第三方和社会秩序带来实质性的后果。警方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它还达不到“立案”的标准。

毕竟,约定俗成的道理是“民不举则官不究”。

退一步讲,过度介入也不是坏事,只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处理也能体现警方的戮力担当,善莫大焉。惜乎徐闻警方在这方面做得似不够。尽管警方对奔驰车主“砸车”行为的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公众的意见并不太大,但这给人难免有“歪打正着”的既视感。——结果的合理性不能粉饰程序错乱的瑕疵,这正是徐闻警方压力感最大的地方。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事件不断的发酵和演变(网友所谓的“反转”),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据表明,另一方当事人(即白车母女)在此事件中并非完全是一个无辜受害人的角色,她们在事件中的作为也存在诸多不当之处。比如网友举报她们的视频有较多剪辑的痕迹,没有如实地还原事件的面貌。她们还有较为明显的“炒作”动机,对公众和舆论撒了谎。而且,她们在客观上正是这次“网暴”的起始点……

所以,基于这样非第一手实证材料而做出的执法处罚,值得商榷存疑。

往小处说,这是当地一些执法者职业素养不高、责任心不强、心甘情愿被舆论裹挟随大流的表现;

往大处说,是模糊了执法的边界、混淆了公平公正的法治准则、浪费宝贵的警力和公共资源的行为,错之谬矣。

诚然,警察蜀黍办案顺应民意、体察民情是必需的,也是应当的;但不能唯民意舆情是从,尤其是非理性传播的舆情。而应该有自己的执法原则、边界和尺度。有鉴于此,我认为徐闻警方的处罚充满不合理的偏见成分。看似“执法为民”,实际上是被沸腾民意绑架后的被动应付,难言公允,更丧失独立的法治精神,是无以服众的,变更经不起考验。

为匡扶正义,彰显法律的威严性,建议徐闻警方撤销对奔驰车主王某某的治安处罚,对事件重新启动细致的调查,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尔后再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结论和适当的处罚。

如果不这样做,待王某某履行完处罚后,他有权利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审判机关重新审查这个处罚的程序性和公允性问题。到时徐闻警方可能面临更加被动的局面。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偏颇或难免、不喜请轻喷,更求勿跨省。

屑小拙见,不为标新立异,只为法治的昌明、社会的进步、家国的和谐、正义的担当,龙行龘龘国泰民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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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的文艺小酱

简介:从文艺和善的视角,看待纷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