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汪曾祺《落魄》:带入作者情绪的小说,汪老说我恨他,为什么呢?

星海月浅浅 2024-08-20 17:42:37

文/星海月浅浅原创

阅读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落魄》,让我深感意外。小说里他表达出一种厌恶的情绪,这与他平常写散文,以及很多小说的文风,有点不一样。

汪老的作品,大多给人一种温暖、从容、舒心的感觉,哪怕写小说,情节凄凉、悲惨,也是淡淡的,令人感到惋惜、叹息,少有大悲大怒的感觉。

《落魄》这篇小说显然与众不同,汪老说我恨他。

小说主要讲述扬州人在昆明谋生,开了一家餐馆,本来十分讲究、很儒雅斯文的一个人,经历两年的变化,成为肮脏、落魄、麻木之人。

作品以“我”的角度讲述故事,根据里面提及的“我”的信息——大势所趋,不得不到昆明读书,因病休学,病好了住在乡下朋友主持的学校里,大概能猜测,“我”应该是汪老本人。

汪老对扬州老板的变化很是气愤。

得知扬州老板的绿杨饭店搬家,变成学校门边“一个永远像明天就会拆去的草棚子”,他们在里面卖包子和猪肝面,汪老直接在作品中加括号说明:“我已经对我的文章失去兴趣,平淡得教我直想故作惊人之笔而惊人不起来!这饭店,这扬州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结尾处更直接,汪老直接说:“去你的吧,这个人,和我这篇倒霉的文章!”

汪老为何有这么激烈的情绪?

主要是汪老离开昆明的前一天,再次在铺子里见到扬州老板,那时的他——“一双自己削成的大木屐,简直是长方形的。好脏的脚,仿佛污泥已经透入多裂纹的皮肤。十个趾甲都是灰趾甲,左脚的大拇指极其不通地压在中趾底下,难看无比。对这个扬州人,我没有第二种感情,厌恶!我恨他,虽然没有理由。”

多么风光霁月的一个人,才两年时间,就变得如此不堪。用小说里的四个字形容,就是“难看无比”。

看到结尾,我忍不住乐了。挺悲凉的一个人物和故事,令人唏嘘不已,可汪老的态度,爱憎分明,十分可爱。

我了解过一些信息,据汪老回忆,他说他写这篇小说时也才二十多岁,思想很不成熟,对生活也十分迷茫,不知如何是好。

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汪老在写这个扬州人的时候,其实代入了他自己的情绪。

那个时代,战火纷飞,社会动荡不安。大多数人都不知如何是好,感到茫然无措。

人们因为战争,生活发生很大改变,生活落魄又无奈,却又没法改变现状,只能在生活的泥淖中不断挣扎,可悲又可怕。

汪老当时也只是一个年轻的求学者,南下到昆明西南联大求学。是大势所趋,把他带过千山万水,来到昆明,不得不为之。

而这位扬州老板,已经年近四十,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人,百事通,能为人出意见,拿主意的人,如果在他的家乡,社会地位必定很高。

可他却在这个时候,远走他乡,来到昆明,开了一间小食店,成为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人,让汪老百思不得其解。

那也就罢了。可汪老见证了这个人,如何从风光霁月走向落魄的。连百事通,经历过世事的人,都变得麻木不仁,失去生活的希望,那他们这些年轻人,又该如何是好?

也许这些种种思考,就激起了汪老心中的愤慨和彷徨,以至于他写下这篇小说的时候,也带入了自己的情绪。

尽管如此,《落魄》这篇小说也是十分出色的,对于人物的各种描写十分细致,可见作者的文学功底十分深厚。

扬州老板这个人物前后变化很大,汪老也是用了很多笔墨去诠释,十分精彩。

里面还有两个重要人物,扬州老板的女人和在店里工作的南京人,两人前后的变化,以及身份的揭示,给故事增添了复杂的浓重色彩。

今天分享到此结束,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读一读《落魄》这篇小说。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