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来说,买房不仅仅是购买了一栋有形的建筑,更重要的是有了个家。家不仅需要干净的小区、优美的景观绿化、充裕的停车位,也需要贴心的物业服务。
除了个别老小区之外,烟台现在已经很少有没有物业的小区了。但是各个小区交的物业费多少,服务态度和标准怎么样,这其中的区别就大多了。
前段时间,一则新闻引起了我的关注。
莱山某小区张贴了一份《第二季度物业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公示》,明确注明了该小区的第二季度公共收益和支出情况。公示栏上,不仅有公共收益使用情况,还展示了物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有理有据的公示栏,让业主心里有了“明白账”。而莱山区不少物业公司已经在小区设置了公示栏,对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住区建局物业科表示已指导规范60余个住宅小区的‘三公开’制度落实。
什么是物业三公开?
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开:物业公司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明确列出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让业主清楚了解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和享受的服务。
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公开:公示投诉渠道和物业公司的联系方式,方便业主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反映和解决。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开: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情况,如广告收入、停车位收入等,确保业主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很多人都说自己家小区物业不仅不公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而且也不及时清扫公共区域,乱收管理费和污水、环境清扫不合格等问题,服务质量和态度都让人无法接受。
2022年12月,烟台发布《关于重新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烟台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其中多项规定都事关业主的切身利益,这里面就有与物业公共部分收益有关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可按40%的比例提取管理费。
小区各处的广告、公共停车位、净饮水机安装、门口摆摊的场地费……这些公共收入林林总总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是大部分物业不会公示,也不会告知业主年底应该返还多少。
物业三公开制度能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而营造物业企业、小区居民共建共享、双向奔赴的社区治理格局,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