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的女同学被醉汉戏弄,3名男同学挺身而出帮女同学解围,不料,此举却让其中一个男同学摊上了麻烦。
事后,当地警方的做法,更是引起了众怒。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的发生经过:
3月31号这天晚上,一名女同学正在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的门口等自己的外卖,这时在栅栏外有3名喝醉酒的男子趁机装作外卖人员,并出言戏弄女生。
女生感觉到了他们的不怀好意,当即就进行了回怼,但对方并没有就此作罢。
此时,刚好有3名男同学从这里经过,他们看到自己的女同学被人欺负,于是就赶紧出手帮助女同学。
3名醉汉被惹恼,试图爬过栅栏进入学校,但是没能成功,之后不顾学校保安的制止,怒气冲冲地闯到了学校里面。
随后,一名醉汉便对一个男同学大打出手,男同学的脖子被醉汉掐住,男同学于是就进行了反击。
醉汉就倒在了地上,不料醉汉倒地时是头部着地。
事后,这名头部着地的醉汉因为出现了脑疝在医院接受了治疗。
也正因为如此,让这件事情变得复杂了。
原本,在事发当晚,当地警方已将此事判定为互殴,但双方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就签了谅解书。
签完谅解书后,男同学小超被拘留了
本来双方签了谅解书,也就意味着这件事,无论谁是谁非,也就到此为止了。
没成想,到了第二天,也就是4月1号这天,济南警方却出具了一份拘留通知书,当小超的父亲收到这份拘留通知书时,人都懵了。
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拘留原因是涉嫌故意伤害罪,面对这样的结果,小超的父亲不服。
他认为是醉酒男子先动的手,自家孩子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大概就是这样,就是3个醉汉戏弄女同学,被3个男同学看见仗义相助,其中一个男同学把一个醉汉推倒了,对方受伤了,男同学也因此被拘留了。
然而,回顾此事,其实可怕的不是拘留,除了拘留外,还有3个更可怕的现象。
可怕的现象一:
在醉汉明显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警方将他们和男同学之间的冲突判定为了互殴。
要知道,这件事情发生的前提是醉汉戏弄了女同学,男同学只是在这个基础上才制止的对方,这样能算是互殴吗?
可怕的现象二:
问题很大的处理结果,事发时,是因为醉汉先掐住了男同学的脖子,然后男同学才进行的反击,这样的情况下,为何要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男同学进行拘留?
可怕的现象三:
出尔反尔的做法,事后,双方明明都已经签好谅解书了,为何隔天就向家属出具拘留通知书呢?要知道谅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了也就意味着不再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了。
签了谅解书又把人拘留的,还真是头回听说。
其实,这种事情,只要查一查监控,问一问目击证人,事实就会很清楚了。
警方身为执法者,手中的权力应该是保证公平,公正的。
如果判罚不能服众,有失公允,不仅失了民心,也会失了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