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违规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川建督罚〔2023〕第30号,针对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涉嫌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案件进行了处理。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7月7日,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简阳市“精华·南台府B区”项目发生了一起高坠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发现,该公司存在作业人员未参加考核、楼梯临边防护不符合相关要求、楼层消防设施配备不齐等严重问题。
这些问题表明,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并且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八)(十二)项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处罚生效期为2024年1月5日,截止期为2024年2月4日。
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