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被承诺带独立院子,交房后却成了公共绿地。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到头来竟成了一纸空文。一位业主花了230万买了套一楼带院子的房子,比其他楼层贵了30万。可等到交房那天,望着眼前的景象,他只觉得天都要塌了。那个销售人员信誓旦旦承诺的私家院子,居然变成了小区公共绿地。
法律故事临近年关,小区里飘着细雨,王先生站在自家窗前,望着窗外那片绿地发呆。这片绿地本该是他梦寐以求的私家院子,如今却成了社区居民散步休憩的公共场所。
三年前的初春,王先生和妻子看中了这个楼盘。当时销售小陈热情地带他们参观样板房,特别强调一楼户型带独立院子,产权属于业主,可以自由装修布置。“您看这院子,春天可以种花,夏天可以纳凉,冬天还能晒太阳,比楼上的户型可是值多了。”
妻子一直想要个带院子的房子,听到这番话眼睛都亮了。虽然比楼上贵了30万,但想到以后可以在院子里种花养草,让孩子有个玩耍的天地,两人还是咬牙决定买下。
签合同时,王先生特意问了院子的事。“您放心,这是写进合同的,院子是您家独有的。”销售小陈拍着胸脯保证。看着合同上明确写着“一楼带院子”的字样,王先生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等到交房那天,王先生拿着钥匙兴冲冲地去看房,却发现院子并没有任何围栏或者隔断,完全开放式的,跟小区的其他绿化带连成一片。他立刻找到物业询问,得到的回复却是:“这是小区公共绿地,不属于任何业主。”
王先生顿时傻了眼,连忙去找开发商。开发商的态度更让他寒心:“销售小陈已经离职了,当初是谁承诺你的你就去找谁,我们可没说过院子是私有的。”
接连几个月,王先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找了几个同样买了一楼的业主,大家都是相同的遭遇。每次看到别人在“自家院子”里散步,或是邻居家的孩子在那里玩耍,他都觉得特别难受。
最终,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收集了当初看房时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宣传资料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因院子产生的溢价款30万元。
庭审中,开发商的代表强调,合同中虽然写着“带院子”,但并未明确说明院子的性质和权属。而且销售人员的承诺不能代表公司意见。
法官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明确承诺一楼带独立院子,且体现在房屋售价上,这种承诺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未能兑现承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判决开发商退还30万元的差价。
深刻教训网友热议:“买房子真的要留个心眼,销售说的话再好听也要看合同怎么写,口头承诺根本不靠谱。现在房子这么贵,一定要把所有细节都确认清楚才能签约。”
还有网友说:“开发商太狡猾了,明明知道不能建私家院子,还在宣传时故意模糊,让销售去忽悠买家,等人走了就耍赖,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