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目前,全国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国家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总体原则。
而且,国家已多次强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但也有全国人大代表根据基层群众的诉求,提出建议,土地第三轮承包之前修改2004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重新丈量,按现有人口发包30年。
对此,农业农村部之前已经明确作出了答复——
随着时间推移和家庭人口变化,会出现农户间人均承包地占有差异。但承包期内,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不存在新增家庭成员无地问题。按照家庭人员变化调整承包地,不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不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操作、从严把握。
按照政策导向来看,无地的农户,还是要在土地之外做文章,不能通过无限地分割耕地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国家本来就人多地少,这是基本国情,有关部门也提出,会帮助无地少地的农户提高就业技能、优化就业服务、广辟就业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