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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电动车行业新闻大事来了!10月1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也就是2024年第43号公告,该公告引发了无数电动车从业人员的关注,因为它将对电动车产品全链条将进行整治,涉及5大整治内容,我们一起来看。
四部委5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内容
1、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2、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3、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4、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5、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下面我将这5项整治行动详细分解,便于电动车从业人员和电动车用户从中能获取新的信息,让自己在接下来的经营中不至于迷失方向,因为这些具体措施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经销商和用户都有关联。
一、11月1日起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新修订的新国标实施前,仍旧继续实施现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11月1日开始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从11月1日起,对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从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解释:在新修订的新国标实施前,仍旧继续实施现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11月1日开始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对不符合“电气安全、充电器、锂电池”3个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可能之前这样操作属于合规的“国标车”,现在不行了,得按照新规定来。
二、10月31日前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否则撤销证书。
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处理,暂停期不超过3个月。
认证委托人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暂停期可延长至1年。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变更的,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期满仍不能完成认证变更的,撤销认证证书。
解释:就是电动自行车如果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否则就要被撤销证书。这个就比较严重了,要赶紧办理。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解释:也就是检查3C认证机构,以后的认证会更加严格规范。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解释:后期没有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就不能上牌了。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解释:本条关键是监督检查进入“白名单”企业《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对不合格的,会撤销掉“白名单”企业。
总结本次四部委出台的这5大招,确实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都影响巨大,虽然9月19日实施的新国标修订版还没有实施,但本次5项内容的出台,说明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将更加严格,电动车行业的洗牌将加剧,那些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认证资格的企业,将会成为本次打击的对象。
作为电动车生产企业和商家,应当重点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达到四部委规定的标准,做合规的电动车,才是正道,对有些企业来说这个规定很严格,是一次淘汰赛,但对一些优质的电动车企业来说,反而是真正笑到最后的一批,11月,拭目以待新标准实施。
对于本次规定,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