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发监管:5大整治内容,加强电动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

全球电动车 2024-10-10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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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电动车行业新闻大事来了!10月1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也就是2024年第43号公告,该公告引发了无数电动车从业人员的关注,因为它将对电动车产品全链条将进行整治,涉及5大整治内容,我们一起来看。

四部委5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内容

1、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2、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3、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4、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5、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下面我将这5项整治行动详细分解,便于电动车从业人员和电动车用户从中能获取新的信息,让自己在接下来的经营中不至于迷失方向,因为这些具体措施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经销商和用户都有关联。

一、11月1日起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新修订的新国标实施前,仍旧继续实施现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11月1日开始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从11月1日起,对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从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解释:在新修订的新国标实施前,仍旧继续实施现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11月1日开始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对不符合“电气安全、充电器、锂电池”3个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可能之前这样操作属于合规的“国标车”,现在不行了,得按照新规定来。

二、10月31日前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对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否则撤销证书。

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处理,暂停期不超过3个月。

认证委托人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暂停期可延长至1年。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变更的,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期满仍不能完成认证变更的,撤销认证证书。

解释:就是电动自行车如果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否则就要被撤销证书。这个就比较严重了,要赶紧办理。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解释:也就是检查3C认证机构,以后的认证会更加严格规范。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解释:后期没有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就不能上牌了。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解释:本条关键是监督检查进入“白名单”企业《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对不合格的,会撤销掉“白名单”企业。

总结

本次四部委出台的这5大招,确实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都影响巨大,虽然9月19日实施的新国标修订版还没有实施,但本次5项内容的出台,说明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将更加严格,电动车行业的洗牌将加剧,那些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认证资格的企业,将会成为本次打击的对象。

作为电动车生产企业和商家,应当重点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达到四部委规定的标准,做合规的电动车,才是正道,对有些企业来说这个规定很严格,是一次淘汰赛,但对一些优质的电动车企业来说,反而是真正笑到最后的一批,11月,拭目以待新标准实施。

对于本次规定,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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