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第58号令,公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实施时间是2023年5月1日。

请注意:这次发文的机构是发改委,“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而不是人民银行,更不是银保监会。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简称“信用中心”)是2017年9月正式设立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所说的信用主体,主要是指机构组织(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而不是个人。

所以,对于逾期欠款的个人来说,目前并没有征信大赦天下之说。不过,尽管只是发改委发的一个文件,且仅仅针对是法人主体,但事却很大,说不定下一步就是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希望的个人层面文件。

比如,2021年最高法就发文规定债不入刑!进一步明确债务不能用刑事手段解决,为疫情后800万被执行人免遭暴力催收、拘留、诈骗遭遇,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