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摆摊,怎样避免一放就乱?

舒圣祥律师 2020-06-07 18:46:42

最近这段时间,地摊经济火遍神州大地。摆摊成了热门职业,城市里多了很多烟火气。你是不是也考虑过,去摆个摊赚点外快?如果真有这想法,没必要抹不下脸,这年头,谁也不容易。

搞笑的是,股市上,居然有了地摊经济概念股。着实点莫名其妙,大有割韭菜嫌疑,但亦足显地摊经济之火热。

某些地方城管,据说工作内容有了新变化,不再是驱赶摊贩,而是喊摊贩回去摆摊,且责任分配到人,成了考核任务。完不成,是要扣工资的。

在我看来,减税降负是从成本上给市场主体解绑,允许摆摊则是从机会上给市场主体赋能。“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本是古已有之的合法职业,是底层人民维持生计的重要途径。

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从事他们力所能及的职业,是最好的就业促进,和最好的民生保障。

更重要的是,地摊经济试错成本低,是门槛更低、代价更小的“大众创业”,很多企业家的第一桶金,正是从练摊开始。

你是不是经商那块料,自认为的好想法靠不靠谱,不妨搞个地摊先练练。别一上来就租门面租办公楼,雇人开公司,失败的概率极高,花出去的成本却再也回不来。先去摆个摊,看看市场反应,成本低,见效快,是创业党必备良药。

除北京等极少数城市老顽固,拒绝放开地摊经济,大多数城市从善如流,放开了地摊经济,挺好。但人们所期待的,并不只是疫情背景下的短期放开。否则,那些花大价钱买来的江淮或者五菱摆摊车,将来回不了本,是会有人哭晕在厕所的。

短时放开地摊经济,误导人们决策,不是帮人是害人。但也要正视,某些地方已经出现“一放就乱”的苗头:或者垃圾遍地,或者阻碍交通,或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倘若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地摊经济从升温到过热,从一哄而上到一哄而散,恐怕不可避免。在“一收就死”与“一放就乱”的两极之间,需要找到更多善治之法,避免放开地摊经济,很快再次走向禁止。

我注意到,很多地方划定了区域,规定了时间,不是简单地放任不管,而是有序地实施管理,这是值得称道的负责态度。可仅仅如此,恐怕还不够。

总理说,我们有1.2亿市场主体。这里面,绝大部分都是个体工商户。地摊经济的摊主,其实也是个体户。只是个体户需要登记,摊主却是豁免登记的。

登记的最大意义,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方便收税,个体工商户这只鹅并不肥,拔不了多少鹅毛;登记的意义,是需要找他们的时候,能够找到人,违法违规能够追责,当被告了,也能顺利送达文书。

相比之下,地摊经济的摊主,不仅免税免房租,还可能因为豁免登记而豁免责任。摊主流动性强,根本不可查找,难以对其违法问题进行追责,纯粹靠道德自觉维系经营行为,是地摊经济在法律上的重大漏洞。

想想看,如果你在地摊上买到假货,吃东西吃出问题,恐怕上法院都告不了,因为查不到对方登记信息,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没法立案。害人都可能免责,更遑论不守摆摊规矩、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了。

豁免登记的背景下,某些坏人可能会混杂期间,做了坏事找不到人,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个大问题。或许,称之为“坏人”并不对,因为在利益面前,仅靠摊主道德,本身就靠不住。

摊主对售卖商品的质量、对摊点的环境卫生以及维护交通顺畅等,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如此才能真正规范有序。除了划定区域、规定时间,摊主作为特殊市场主体,纳入商事规范法律体系,同样重要。

比如,豁免登记,但可否要求摊主工商备案,明确相关责任,必要时能找到责任主体?能否借助互联网建立顾客评价制度,售卖假货及不文明经营行为,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屡教不改者,一定期间内可禁止摆摊?

豁免登记不意味着豁免责任,善治地摊经济同样需要规则约束。要不然,劣币作死,良币亦会被连带着驱逐。坏蛋毁掉地摊经济,良心摊主也会摆不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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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UC网友20xxxx3023

UC网友20xxxx3023

4
2020-06-07 21:03

砖家叫兽出来逛逛就不乱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FLASH教学应用

FLASH教学应用

3
2020-06-07 20:35

城管没解散,地摊不会乱。

我是2B

我是2B

3
2020-06-07 20:19

城管呀[笑着哭][笑着哭]放开摆摊了 不代表城管没事做了 维护秩序还是要有的

天净沙

天净沙

3
2020-06-07 20:25

左右都不是[吃瓜]

老赵 Peter

老赵 Peter

3
2020-06-07 20:44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论管理能力和方法,没有!

UC网友19xxxx3146

UC网友19xxxx3146

2020-06-07 21:07

摊位都是有数的,例如定了50个摊位,有500人想占摊,不抽签就不公平了。

舒圣祥律师

舒圣祥律师

合肥律师。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