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大舞弊案:八百字试卷有三百错别字,主考官被斩,实为冤案

河山明志 2024-09-21 03:51:24

戊午科场案为清朝咸丰八年发生的一场科举舞弊案,因当年是戊午年而得名。考生罗鸿祀贿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企图借此考中举人,最后事情被揭发,柏葰按律处斩。

罗鸿祀案

考生罗鸿祀才学浅薄,重金贿赂柏葰的家人靳祥,请他暗作手脚。他又结识同考官浦安,向柏葰和浦安行贿,请求同意调换考卷。时柏葰阅卷时,已将罗鸿祀订为副榜,然而靳祥藉整理考卷的机会,从正榜中取出一卷和罗鸿祀的考卷对调,于是罗变成了正榜。

清制,考取正榜的考卷要接受复审,当时称为“磨勘”。罗鸿祀的考卷文理极不通顺,且错别字多达三百余字(八股文总字数为三百至七百字),磨勘官见此,知道事情不单纯,但碍于柏葰的权势,不敢驳回,只向御史孟传金透露此事,孟御史尽忠职守,听到后立即上奏。咸丰帝闻及此事,怒不可遏,立刻派宦官取罗卷,由天子亲自复审,咸丰帝亦觉确实不合理。

为慎重起见,咸丰再给罗鸿祀一个机会,敕命他到南书房重考一场,并遣肃顺监考,罗又交出了一份粗劣的考卷,于是本案被钦定为“通关节”,命交刑部会同肃顺、载垣、端华、陈孚恩等在朝廷掌握实权的大臣审案。

戊午科场案指的是咸丰八年(1858年)发生在北京顺天乡试的科场舞弊案。在这年顺天乡试中有一个叫平龄的满洲人考中第七名。平龄平时喜欢戏曲,为京剧演员,曾登台演戏,被人轻视。按清律,伶人(戏剧从业人员)是不能应考的,遑论中举,所以舆论哗然,称戏子也能考中,令人怀疑其中有弊。

御史孟传金参奏,说平龄的考卷遭人涂改、调换过,要求复试平龄。于是,咸丰帝派大臣查办,调查结果果然发现朱卷和墨卷内容不符,试卷草稿不全,试卷内错谬之处甚多,还有许多错字遭到修改,可能也是柏葰家人靳祥动的手脚。此外,还发现另外五十多人的试卷也应复查。咸丰帝就下令将主考官柏葰革职,将副考官朱风标、程庭桂解任,将平龄除名,继续审问,不久死于狱中。结果查明,主考官柏俊听从家人靳祥嘱托而替人换卷;副主考程庭桂在进场后,其子程炳采收受关节条子,交家人带入场内。

咸丰九年(1859)2月13日下旨将柏葰处斩,朱风标革职,另一同考官邹石麟革职永不叙用。接着,又详细审问程庭桂接受关节情形,并在七月下旨将程炳采处斩,将程庭桂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围绕这一案件先后有五人被斩,流徙、革职、降级调用、罚俸等数十人。大学士柏葰不仅成为清代科场案中唯一被斩处的一品大员,而且也使他成为我国自实行科举制度以来,因考试作弊而被杀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咸丰九年,载垣等奏请先结柏葰与罗鸿祀案。受贿的靳祥知道东窗事发后,畏罪自杀,而柏葰按律当斩,咸丰帝念及过去对柏葰十分倚重,有意从轻发落,然而肃顺按律力争不可,认为科举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应该严格执法、明正典刑,朝廷大臣亦无人愿搭救,柏葰遂和浦安、罗鸿祀等人一同被判死刑,于次年被斩于菜市口,为史上死于科场案职位最高的官员。有清一朝,一品大员极少被处斩,柏葰是少数特例。行刑那天,肃顺监斩,先假情假意和柏葰寒暄一番,然后宣读圣旨论斩,神采飞扬,柏葰四人终被处斩。

七月,肃顺等奏结程庭桂父子案,载垣将父子俩奏斩,参与审案的兵部尚书陈孚恩则请求从轻发落,最后咸丰帝定夺斩程庭桂子,将程庭桂本人发配军台。程庭桂从狱中被提送时,陈孚恩亲自前往迎候,见了程,马上下跪痛哭,程庭桂阻止他,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算还好,能饶我这条小命”,陈孚恩听罢惭愧而走。程庭桂之子程炳采临刑时大哭:“吾为陈孚恩所绐,代弟到案以至于此。陈孚恩谄媚权奸,吾在冥间当观其结局也”。整件案子中下场较好的只有副主考官朱凤标,只是罢职,不久还以侍讲学士值书房。

顺治、康熙年间也爆发过两起科场案,所有考官都因舞弊被处斩。但到了平庸衰世的道光年间,官场秉承“多磕头、少说话”的原则,没有人敢批评时政,官员们在庸碌度日的同时却也不忘腐败。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场当然也难幸免腐败,递条子走后门蔚然成风,考官也不以收条子为耻,甚至以收到条子多为荣,已经完全忘却了这些行为是严重的犯罪。咸丰即位后,整顿吏治以纠正道光朝的腐败风气,依法处理科场案,竟将当朝“真宰相”公开处斩,这不啻是一记晴天霹雳,此后科场风气得到彻底扭转,无人再敢以人头试法。

三年后,肃顺在辛酉政变中被杀,某御史疏请为柏葰昭雪,慈禧太后批示:“柏葰不能论无罪,该御史措辞失当”,拒绝了提议,从此到科举被废为止,都未再发生大规模舞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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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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