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

长岳聊军事 2023-07-16 11:39:02

福建水师,大清帝国隶属绿营的军事组织,以顺治七年(1650年)在福建省境内设置水师为起始,康熙朝后,福建水师制度屡有变动,普遍而言,最高长官为福建水师提督,提督驻扎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厦门岛,康熙23年(1684年)后辖管福建水师五镇,分别为金门镇、台湾镇、海坛镇、南澳镇以及福宁镇。

福建水师原为旧式水师,采用木造战船,应付海寇所用,但在道光朝(1840年代)的鸦片战争失利后,旧式木造战船与制度面对西方列强不敷使用,清廷陆续引进西方制度改革,如推行洋务运动等,复于光绪元年(1875年)组建的现代化西式海军,原福建水师也改组成福建船政水师。

清代绿营军制

大清帝国版图约略分为“藩部”与“汉地十八省”,后者约同于明帝国旧有版图,居民以汉族为主,清代沿用明制将汉地行政区分为十八省。而清代在汉地的军事制度则是参考明代边防的卫所兵制,另加改编,由于清代地方军以“营”为基本单位,又以“绿旗”为帜,故泛称“绿营”。清廷将汉地十八省境内另划出十一个军区,一个军区横跨一到三个省不等,军区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但有些以省的长官“巡抚”来兼领,以上总督与巡抚皆为文官,不能直接率领绿营的军队作战,一个军区中绿营最高武官为“提督”,提督虽然能直接指挥绿营作战,但平时受到文官总督、巡抚的箝制,此外提督也并非坐镇军队的直接管理者。扣除军区范围,单就一个省份之内,“镇”才是绿营的最高编制单位,一个省内有若干“镇”,而“镇”辖下又有若干“协”,“协”下设“营”,“营”下又有“汛”或“塘”;“营”为绿营军事编制最基本建制的单位,“营”亦可直属“镇”管辖,不必一定要设“协”。“镇”的最高长官为总兵官,“协”最高长官为副将;一“营”之长官,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中级军官均可出任;“汛”的长官则可由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担纲。清代为防军权过大、难以节制,建立“回避制度”,但凡副将、参将以上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游击、都司不得在本籍任职,守备不得在本府任职。千总、把总等下级军官不受本籍回避制度所限,但如若营中士兵升任军官,不得在旧营任职。此外,除了各级下属单位之外,每个单位长官尚有直属部队,通称“标”或“标营”,例如文官系统的总督有“督标”、巡抚有“抚标”(台湾道的道尹也编有“道标”),军职武官陆路提督、水师提督的“提标”、总兵的“镇标”和副将的“协标”。参将以下所属为营,直接统率一营兵卒,不称营标。

福建水师提督

福建水师提督为从一品武官,原职初设于康熙元年(1662年),康熙七年(1668年)一度裁撤,康熙16年(1677年)复设之后,延续至光绪30年(1904年)裁撤,是清帝国存续最长的水师提督职位,有清一朝计56任提督,有重复出任者4人,总计52人出任福建水师提督。福建水提督驻扎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厦门岛,亲辖本标,即水师提标营,分为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共计五营的提督直属部队,下辖金门镇、台湾镇、海坛镇、南澳镇以及福宁镇,合称“福建水师五镇”。

福建水师五镇

福建水师五镇隶属绿营水师旧制,自清廷开办水师之后,采用传统木造战船的战区编组,沿用至光绪元年(1875年),此后取经西方、建立新式舰队,改制成福建船政水师为止。

金门镇 初设康熙19年(1680年),最高长官为总兵,受闽浙总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总兵官驻扎于金门岛(清金门镇总兵署),下辖金门镇标三营(中营、左营、右营),但中营于康熙27年(1688年)被裁撤。金门镇因位于福建水师提督驻扎的厦门岛外海,控制进出水道,以“巡洋”任务最为首要,长期与海坛、南澳、铜山以及福建水师提标部队进行水路会哨。道光朝后,清廷水师布局重心转往广东省,金门战略地位随之下降。同治六年(1867年),时任闽浙总督左宗棠奏请“裁兵加饷”政策,水陆军队全面调整改制,翌年金门镇被降级,改设金门协,最高长官也改为副将,由金门镇列管的水汛,多移拨予湄洲提标兼辖。

台湾镇康熙23年(1684年),清廷决议将收复台湾之后,便设置台湾镇,长官总兵赋予“挂印”特权,驻扎台湾府,受福州将军、闽浙总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台湾在清朝时期动乱频仍,绿营驻扎台湾编制更动颇多;兹以道光朝举例,道光朝为台湾绿营驻军数量最多的时期,计有台湾镇本标三营(中营、左营、右营)、台湾北路协三营(中营、左营、右营)台湾水师协三营(中营、左营、右营)、澎湖水师协两营(左营、右营)、台湾城守营、艋舺营、沪尾水师营、南路营、下淡水营、噶玛兰营,总计17营,驻台兵员约一万四千多名。

海坛镇初设康熙19年(1680年),最高长官为总兵,受闽浙总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海坛镇总兵官驻扎于福州府福清县,下辖海坛镇本标三营(中营、左营、右营)以及闽安水师协。海坛镇左、右营俱设游击一人领衔,皆驻军海坛岛;闽安水师协副将与右营长官驻扎闽安镇、左营长官驻军定海。

南澳镇初设康熙18年(1679年),最高长官为总兵,受闽浙总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因位处福建、广东两省交界,两广总督、广东水师提督亦有节制之权。南澳镇总兵关驻扎漳州府诏安县,下辖本标左、右二营之外,尚有福建铜山营(东山岛)、广东澄海水师协、海门营、达濠营。南澳镇左、右二营管辖不同省份,左营兼中军驻军福建省诏安县的深澳汛、南澳镇右营则负责广东省地界,右营大队同驻本营,分驻深澳口、祥林湾汛、云澳汛。南澳镇职责与金门镇相仿,以外海、巡防、会哨为要务。

福宁镇管辖本标三营(中营、左营、右营),另辖烽火门、桐山营、连江营、罗源营.福宁镇原本属于陆路系统,嘉庆七年(1802年)改制成水师部队,最高长官仍为总兵,受福州将军、闽浙总督、福建陆路提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福宁镇总兵官原驻福宁府,改制水师后移驻至三沙,左营自福安县城也移防三沙、右营驻宁德县。福宁镇水师汛守地点有福安县汛、东冲礟台、白石、张湾寨、防火金堡、松山港、下浒堡、盐田堡、领头寨、黄土岩、东墙寨、河西寨、河东寨等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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