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原作者是朴贤真韩国律师(左)
全税诈骗的核心原因是:权利的先后关系。权利主要分为物权和债权。物权是指对“物品”的权利,如所有权、抵押权等,任何人都可以主张的绝对性、排他性权利。但关系到租户的是债权,债权是基于买卖、租赁等合同产生的权利,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的相对性权利。也就是说,租户跟房东要求退还保证金的权利是债权。由于不是物权,所以无法对房产本身或非房东的第三方主张权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针对住宅和商铺,韩国用《住宅/商铺租赁保护法》,让作为债权人的租户享有类似物权的权利。当租户通过迁入申报获得对抗力后,不仅可以向房东主张权利,还可以向第三方主张权利。此外,如果租户办理了合同日期确定,租房被拍卖之后,可以优先要求从拍卖款项中获得偿还。这也是为什么在韩国租房子之后,迅速办理迁入申报和合同日期确定的理由。韩国全税保证金,为什么很难要回来
灵枫谈国际
2025-02-11 10:50:51
人民在韩国签订全税合同,肯定是相信房东有能力退还保证金。但有一天发现了房东根本没有能力退还保证金,这种情况被称为“全税诈骗(전세사기)”。随着人们提高了对全税诈骗的警觉性,大多数人都知道租房之前要“排雷”。例如,看不动产登记簿誊本、办迁入申报、弄合同日期确定。但是,即使采取了这些措施,现实中依然有不少人遇到全税诈骗。如果是你,打算怎么应对呢?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