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承贵教授
摘 要:考之百余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交合互动的历史,其会通形式大致可概括为同质会通、补位会通、诠释会通、载体会通、实践会通等五种形式。同质会通是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中具有“同质性”内容进行会通;补位会通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通过互相补充对方的缺陷以实现会通;诠释会通是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诠释,以使二者相契的思想元素实现会通;载体会通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通过载体(主体)的介绍、传播与接受而实现会通;实践会通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指导和总结革命实践中实现会通。五种会通各具内涵、各具特性、各具价值,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在形式上表现为多样性、在内容上表现为深刻性、在思想上表现为关怀性、在理论上表现为创新性。
“会通”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常被提及,而且在学术研究领域亦常被应用,所谓中西文化“会通”、所谓儒佛“会通”,等等。那么,“会通”究竟何意呢?检阅中国古代文献,“会通”出自《周易·系辞上》:“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对于其中的“会通”,解释者络绎不绝。如荀爽曰:“谓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动移,各有所会,各有所通。”如张璠曰:“会者,阴阳合会,若蒙九二也。通者,乾坤交通,既济是也。”孔颖达的解释则是:“既知万物以此变动,观看其物之会合变通,当此会通之时,以施行其典法礼仪也。”荀爽释为“会合畅通”,张璠释为“会合交通”,孔颖达释为“会合变通”。再看看现代学者的解释。黄寿祺解释为:“圣人发现天下万物运动不息,就观察其中的会合变通,以利于施行典法礼仪。”此释为“会合变通”。唐明邦解释为:“会:聚也。通:无阻碍处也。”此释为“会合畅通”。刘大钧释为“会合交通”。综合言之,虽然诸家对“会通”意涵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可归纳为“会合贯通”义。若将其分为层次则有:一是会合,二是互渗,三是共处,四是畅通,五是交融。由此而论,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合、互渗、共处、畅通、交融,更言之,即会合而无碍,共处而增益,互补而融通。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必然表现为多种形式。考之百余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会通的历史,大体可归为同质会通、补位会通、诠释会通、载体会通、实践会通等五种形式。
一、同质会通“同质”指的是事物在性质、特征、结构上一致或相同。所谓“同质会通”,是指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本质上相同的思想元素实行会通,使二者融为一体。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会通的实践中,这种形式极为常见。比如,关于世界本原的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原是“物质”,而中国哲学中类似“物质”的概念非常多,诸如气、心、太极、理等都可以对应“物质”,但以“气”最接近。张岱年说:“在古代汉语中,与所谓物质意义相近的,有‘物’、‘形质’、‘气’三个名词。从哲学上来讲,中国哲学中与西方哲学中所谓‘物质’意义相当的,乃是‘气’,虽然二者之间也有重要的区别。……兼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存在,中国古代哲学称之为‘气’。‘气’是构成一切具体存在物的原始材料,而这种原始材料又具有内在的能动性。”而且,“气”之特性更显见与“物质”的同质性。其一,“气”是宇宙万物的统一体,张岱年认为,张载所言“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正蒙·太和》),表达的就是——太虚、气、万物为同一实体的不同状态,而“气”是最根本的,世界统一于“气”。其二,“气”是客观性存在,张岱年说:“气是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从而论证了世界的物质性。其三,“气”是运动的,张岱年说:“气(物质)是经常在运动变化之中的。……物质是自己运动自己变化的,运动变化是物质的内在的本性,一切物体的运动变化都有其内在的根源。”其四,“气”之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张岱年说:“气的运动变化,固然有不可预测之处,但同时是有必然规律的。这规律叫做‘理’。”概言之,“气”是万物最为原始的材料,所以万物统一于“气”,“气”具有内在的能动性,同时是运动变化的,这种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因此,中国哲学中的“气”基本上具备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概念的意涵,即具有了“同质性”。既然“气”与“物质”是“同质”的,即在性质、结构和价值上一致或相同,所以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如,关于辩证法思想。张岱年对中国辩证法思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归纳,肯定其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同质性,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引进的思想基础。具体而言,“老子的‘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已成为人们的常识。《易传》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更精粹更深邃的辩证观点。宋代以来,张载提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的深湛命题;程颐明确提出‘物极必反’;邵雍宣扬‘一分为二’;朱熹更讲‘一中有二’。……到明清之际,王夫之更提出了关于动静、新故的深刻观点。所以,中国学者接触到西方哲学的辩证法并不感到陌生难解,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因此,中国辩证法虽然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存在差异,但在最根本的方面却是一致的。张岱年说:“中国的辩证法,与西洋的比较起来,自然有显著的不同,然而在最主要的几点上,却是一致的,所以也可接受‘辩证法’这个名字。”这就是说,中国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具有“同质性”,因此二者是可以会合而贯通的。既然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宇宙论上和辩证法上属于“同质”的,那么它们自然可以实现会合与畅通。张岱年说:“唯物论虽不是中国的正统思想,但中国哲学有一些根本倾向,颇合于唯物义。在宇宙论,中国哲学之基本倾向是不将现象与实在分为二事,现象即实在,实在即现象。在现象背后之实在的观念,在中国哲学中是没有的。在知识论,中国哲学根本不认为存在依附于心(只有陆王一派是例外),更根本承认外界是可知的。中国哲学更多将知与行合为一。在人生论,中国哲学不喜出世的理想,而讲不离乎日常生活的宏大而平实的生活准则。中国哲学家所认为最高境界者,是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至理。这些都是中国哲学之基本倾向,而是有合于唯物义的。”就是说,无论是宇宙论,还是知识论,抑或人生论,中国哲学都“合于唯物义”,都表现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质性”,所以是可以会通的。
二、补位会通“补位”是指对缺失的位置、角色和功能进行填补的行为或过程。所谓“补位会通”,是指通过比较研究,找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不足,从而对彼此需要的内容进行补充。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缺内容,如果中国哲学有,由中国哲学补充,中国哲学所缺内容,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由马克思主义哲学补充,从而实现补位会通。如下通过两个案例加以考察。其一,由“三表法”看。“三表法”是一个认识论命题,出自《墨子·非命上》:“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不难看出,“有本之者”是“古者圣王之事”,即经验;“有原之者”是“百姓耳目之实”,即感觉;“有用之者”是“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实际利益。也就是说,墨子以经验、感觉和实际利益作为检验认识是否真理的标准。那么,这种主张或观念能否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会通呢?任继愈说:“墨子认为判断事物的真假是非,第一、要有前人的经验作根据,这就是他所谓‘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非命》上)。……其次,要根据‘百姓耳目之实’(《非命》上),就是要根据个人直接经验以外的广大人民亲身的经验。第三、判断事物的真假是非,要根据‘发以为刑政,观其中(符合)国家百姓人民之利’(《非命》上),看它符合不符合国家人民之利。”在任继愈看来,“三表法”所内含的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实际利益三个标准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唯物认识论的,他说:“墨子‘三表’的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即要求认识从实际出发,判断是非应根据前人的经验、广大群众的经验和实际效果。墨子的‘三表’都说明他的学说是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认识论。墨子的第一表和第二表说的是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第三表虽说重视实际效果,但是墨子以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作为客观的标准。”就是说,“三表法”内含的经验、感知、利益等,说明其性质是唯物的,更重要的是洞察到认识标准的“物质性”——国家百姓人民的实际利益。这些特性都是合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但其中的唯经验论、功利主义、忽视理性认识等局限,则是不合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张岂之说:“一、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有忽视理性认识的倾向。……二、把真理问题叫做‘是非利害之辩’,混淆了是非与利害的区别。”因此,“三表法”若要获得现代形式,成为现代认识论,就需要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充实、更新,具体表现为引入理性认识以实现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引入实践以实现经验与实践的结合,同时区分“事”“实”“利”在认识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三表法”的会通。其二,由“知行合一”看。“知行合一”出自王阳明的《传习录》:“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强调“知”“行”各有其独特的内涵与功能,所以必须“合一”。方克立认为,“知行合一”如要成为科学的“知行”关系观,就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知行关系观充实之。一是“知行合一”的理论基础需要更换。他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即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之上,是他的‘心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他说:‘君子之学,惟求得其心,虽至于位天地,育万物,未有去于吾心之外也。……心外无事,心外无理,故心外无学。’(《紫阳书院集序》)所谓知行合一,无非是在‘吾心’之中‘合一’,心外无知,心外无行。”即“知行合一”论的根据是“心即理”,而“心即理”意味着“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从而意味着“知”“行”活动皆在“心”展开,所以“知行合一”是“心”中的“合一”。二是“知”“行”的内容需要更换。他说:“王阳明所说的‘知’和‘行’,都不能从一般意义上去了解,这在方法论上十分重要。王阳明所说的‘知’就是‘良知’,……它是指天赋道德观念,具体说就是指‘孝’、‘弟’、‘忠’、‘信’等封建道德规范,而不是一般认识论上‘知’的概念。王阳明所说的‘行’,更不是一般所说的‘行’或‘实践’,而是所谓‘致良知’,即排除人心之私欲间隔,使纯乎天理的良知得以自然发用流行,以实现上述封建道德原则。”就是说,“知行合一”的“知”“行”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行”,而是道德伦理意义上的“知”“行”,所以“知”“行”的内涵需要更换为认识和实践。三是混淆了“知”“行”关系,抹煞了“知”“行”差别,因而所谓“合一”,只是形而上学的“合一”,不是辩证法的“合一”。他说:“不论是混知为行,还是混行为知,都是抹煞知和行的界限,主观和客观的界限,否认它们之间的差别、矛盾和相互转化。王阳明的结论是:知即行,行即知,即知即行,即行即知。这种所谓‘知行合一’,不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而是形而上学的等同或同一。”即认为“知行合一”取消了“知”“行”的界限,“知”“行”不分,因而并没有真正反映“知”“行”的辩证关系。总之,王阳明“知行合一”论存在根本性局限,而要克服这些局限,只有吸收马克思主义知行关系观的内容——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论基础必须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知行合一”必须在物质世界或生活实践中展开,而不能在“心”中展开;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和“行”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意义上的“认识”(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和“实践”(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而不仅是道德原则与道德实践;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行”关系,必须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对立且统一的关系。因此可以说,在方克立这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知行观与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补位会通。张岱年先生说:“中国以前思想,蔽于静而不知动,蔽于家而不知群,蔽于中庸而不知力;今后思想,应注重力、群、动,注重克服环境而利用之,注重自作主宰改造环境之理想。”此即说,必须以尚力、尚群、尚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弥补、充实偏于中庸、偏于家庭、偏于安静的中国哲学,通过这种补位,可以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
三、诠释会通“诠释”是指对一种事物或文本的理解方式。所谓“诠释会通”,即通过对彼此思想观念进行诠释,以实现二者的会通。这是一项非常复杂艰深的工作,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的相关概念、范畴或观念等进行深入理解、分析和解释,在解释过程中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这种学术实践非常普遍。由对“仁”的诠释看。“仁”是儒家哲学中的核心范畴,在《论语》中被反复陈述,这里罗列部分。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这是说,有“仁”德者,自己想立足于社会,也要帮助他人立足社会,自己想发达,也要帮助他人发达。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抑制自己自然性使自己行为合乎礼,这就是做到了“仁”;如果人人能够抑制自己的自然性,那么天下人都能归于仁德;践行“仁”德完全自己做主。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自己不想要或不喜欢的东西,不能赠给别人。孔子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君子之中或许有不具仁德的人,但小人中从来不会有行仁德的人。其实,“仁”之核心思想就是“爱人”(《论语·颜渊》)。这些文献表明,“仁”是一种内在于人心的美德,这种美德的具体内容就是关心人、帮助人,而且这种美德是自律的,完全由主体自我决定。因此,能否秉持“仁”,可以作为将人划分不同的群体的根据。那么“仁”如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会通呢?首先,“仁”之普遍义与特殊义。侯外庐说:“孔子‘仁’的观念也和他的‘礼’的观念是相似的,其体系是矛盾的,这即是说,在一般的道德律方面‘仁’是国民的属性;而在具体的制度方面‘仁’又是‘君子’的属性。”就是说,作为一般道德原则,“仁”具有普遍性,属于所有国民;但在具体的制度下,“仁”是特殊的,即转成为君子的德性。这个分析,一方面揭示了“仁”作为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这个基本特性就是超越性,另一方面揭示了“仁”作为服务于具体制度的意识形态必然表现为特殊性,“仁”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而侯外庐的解释,深刻地揭示了“仁”的社会意涵,而“仁”的社会意涵的揭示,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仁”观念的会通。其次,“仁”与“不仁”。“不仁”是“仁”的反义,侯外庐认为,“仁”作为一种美德,在阶级社会常常被归于特殊的上层群体,而下层群体被认为是不可能具有这种品质的。侯外庐说:“在宗法制度上仁的道德律只适用于‘君子’……这样看来,统治阶级可以做仁人,而被统治阶级就不能做仁人了,仁只属于贵族君子。因此,仁和不仁是区别两种阶级的标准。”这个解释进一步区分了“仁”的正反义,也就是对“仁”这种意识形态所表现的两种相反义加以揭示,并由此对群体进行区分,从而将概念或范畴的不同性质与其所代表的群体联系在一起。侯外庐的这个解释,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融入“仁”的观念中。总之,“仁”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而必须从普遍义与特殊义两个角度理解“仁”,“仁”是属于特定阶层的意识形态或德性,因而必须从阶级理论理解它的意涵,从而成为区分民众的一种标志,这种区分标志亦可视为一种提升民众素质的教化方式。因此,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解释“仁”的过程,亦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与“仁”的会通。由对“实事求是”的诠释看。“实事求是”出自班固《汉书·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毛泽东说:“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而要这样做,就须不凭主观想象,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不是甲乙丙丁的现象罗列,也不是夸夸其谈的滥调文章,而是科学的结论。”那么,毛泽东对“实事求是”的解释是否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呢?第一,毛泽东把“实事”界定为“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并肯定这个客观存在的实事是认识的对象和出发点,也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客观条件,从而科学地界定了“实事”的内涵,这就意味着“实事”被赋予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内涵。第二,毛泽东把“是”界定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从而对宇宙万物之间的联系及其变化发展的规律性进行了说明,换言之,这个解释赋予了“是”的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及其规律的内涵。第三,毛泽东将“求”解释为“我们去研究”,也就是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或主体必须自觉去探索宇宙所有奥秘。这个解释赋予“求”人的主观能动性内涵。概言之,毛泽东对于“实事求是”的解释,实际上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原理与“实事求是”进行互诠,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充实、丰富“实事求是”内涵,使之成为会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命题。总之,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对“实事求是”命题的解释,使“实事求是”转变为包含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思想的哲学命题,成为既有哲学意蕴,又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观念,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
四、载体会通“载体”是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承载其他物质的物质,也泛指一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所谓“载体会通”,是指中国学者通过介绍、学习、研究、传播、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自己思想的组成部分而完成会通。李大钊、李达、艾思奇等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介绍、学习、吸收、传播和研究,这种介绍、学习、吸收、传播和研究实践,一方面将所介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所吸收,另一方面成为自己思想系统中的元素,而且,这些介绍主体与接受主体都是“中国的”,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学者所掌握,由于这种载体具有中国特性、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即他们同时天生是中国哲学的载体,因而这些介绍、学习、传播、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和群众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会通的载体。可以说,“载体会通”是常见但少为人认识的一种会通形式。由李大钊的介绍、学习和传播看。李大钊是介绍、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早期代表之一,他介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作品有《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等。李大钊的介绍和传播主要涉及如下内容:其一,对人类文化经验的说明。即指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基础的构造,一切社会政治的、法制的、伦理的、哲学的等精神上的构造,都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其二,社会组织进化论。即认为生产力变动,社会组织必然随之变动,如果生产力与不能适应他的社会组织间的冲突愈紧张,那么社会组织非至崩坏不可。但这个生产力如果没有发展到社会组织无可容忍的程度,那么社会组织是万万不能打破的。其三,关于阶级理论。阶级竞争源于经济利益,因为争夺经济上的利益,而演变为政治上的竞争,这种竞争直至建在阶级对立上的经济的构造发生了一种新变化为止。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并不具有普遍性。那么,李大钊的介绍、学习、传播与研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1920年3月,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发起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最初参加研究会的有邓中夏、高君宇、何孟雄、朱务善、罗章龙、张国焘、瞿秋白等。李大钊引导研究会成员学习马克思、列宁和河上肇、考茨基的著作,研究唯物史观。毛泽东第二次在北京逗留期间,正是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立时期,他也在李大钊的指导下,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从而加速了世界观的转变。没有疑问,这些跟随李大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年轻人都受到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熏陶,吸收、消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载体。冯契先生说:“李大钊上面关于唯物史观与人生观关系的论述,是比较深刻和精辟的。唯物史观与人生观确实有密切的关系。人们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包括唯物史观,掌握了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将逐步树立正确的革命的人生观。”所谓“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即意味着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载体,同时由于学习、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群体,天生就是中国哲学、中国文化的载体,因此说在李大钊介绍、学习、传播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中实现了载体会通。由李达的介绍、传播和研究看。李达介绍、传播、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著述非常丰富,如《现代社会学》《社会学大纲》《唯物辩证法大纲》等。李达不仅介绍、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研究、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这里仅以《社会学大纲》为例。第一,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社会学大纲》分五篇,第一篇是“唯物辩证法”,第二篇是“当作科学看的历史唯物论”,第三篇是“社会的经济构造”,第四篇是“社会的政治建筑”,第五篇是“社会的意识形态”。第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各部分的关系。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同时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唯物辩证法必须从历史—社会的领域贯彻于历史—社会的基础之自然领域,它才成为统一的世界观,成为一般的方法论,所以唯物辩证法必须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与自然观的综合;唯物论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与唯物论的历史观(历史辩证法)不过是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的两个部分、两个领域;辩证法、论理学与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是同一的哲学。第三,阐述各个学说的具体范畴,比如关于辩证法一般法则,就具体阐述了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现实性与可能性、原因与结果等。第四,注重梳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来龙去脉,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介绍唯物辩证法的前史。第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比如“实践的唯物论”概念。李达认为,“实践”是社会一切的逻辑起点,他说:“第一,社会的实践是人们对于社会的认识的出发点;第二,社会的实践是一切社会的认识之规准,是社会的理论的真理性之规准;第三,社会的实践是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两者间所必要的联结的规定者;第四,社会的实践不但有普遍性的价值,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因此,“辩证法的唯物论,以劳动的概念为媒介,由自然认识的领域扩张于历史认识的领域,使唯物论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变成了实践的唯物论。……所以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李达的论述,不仅深刻而且精彩。那么,李达的介绍、传播、研究是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实现了“载体会通”呢?李达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介绍和宣传,内容丰富且成体系,结合实际且具创新,这就意味着李达的介绍、传播和研究,不仅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广大接受群众中实现了会通,而且由于载体的生命性,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实现了创造性会通,诚如冯契先生所说:“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一书的发表,对于在中国进一步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帮助中国人民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以及推动中国近代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亦如李其驹说:“对于用唯物史观武装中国共产主义者、革命者和劳动者,使中国共产党奠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起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根、发芽,李其驹说:“李达以自己精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造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化作出了卓越贡献,他的这部大著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基本结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将进入生根、开花和结果的新时期。”既然李达通过介绍、宣传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武装自己,能够结合中国革命实践提出新的哲学观念,自然可以说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载体会通”。
五、实践会通“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所谓“实践会通”,即通过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实践中应用时实现二者的会通,或者完全是基于思想家对革命实践总结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都参与其中,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会通的重要形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基于革命实践实现了会通。这里以《实践论》为例。《实践论》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但其所阐述的每一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或观点,无不是与革命实践呼应。因此,《实践论》中的每个主张或观点,都是具有针对性的,不是空洞说教,毛泽东说:“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机会主义和冒险主义,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具体而言,第一,阐述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认识是基于实践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是由实践到理论,后由理论到实践的两次飞跃。这个理论主要针对革命实践中满足于感官经验的经验主义。第二,阐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指出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主要的社会实践不仅是人类认识的来源,而且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这个理论主要针对革命实践中存在的意识真理观和空谈主义,空谈主义把幻想看作真理,离开了革命的现实性,在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意识真理观即认为真理性认识可在意识中得到检验。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和总结,它们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以把握事物的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从而抓住事物的本质。这个理论针对的是革命实践中浅尝辄止的行为。毛泽东举例说:“战争的领导者,如果他们是一些没有战争经验的人,对于一个具体的战争(例如我们过去十年的土地革命战争)的深刻的指导规律,在开始阶段是不了解的。他们在开始阶段只是身历了许多作战的经验,而且败仗是打得很多的。然而由于这些经验(胜仗,特别是败仗的经验),使他们能够理解贯串整个战争的内部的东西,即那个具体战争的规律性,懂得了战略和战术,因而能够有把握地去指导战争。此时,如果改换一个无经验的人去指导,又会要在吃了一些败仗之后(有了经验之后)才能理会战争的正确的规律。”第四,阐述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之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个理论针对的是革命实践中的悲观主义、机会主义。在革命实践中,存在悲观主义倾向,对于革命前景缺乏正确认识,从而在认识、实践中徘徊不前,总想老天帮助他实现革命理想。可以说,《实践论》就是毛泽东所构建的实践的认识论: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及其所起的决定作用,认识过程的两个飞跃及其相互关系,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的无限发展和实践与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运动。“这些内容既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内容,又是中国革命实际经验和中国哲学中知行学说发展的逻辑结论。”而毛泽东的《实践论》完全是针对革命实践中出现的经验主义、主观主义、机会主义、悲观主义等错误而作。不仅如此,毛泽东在创作《实践论》过程中,还常常引用中国传统思想元素,比如“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等,从而使《实践论》在内容和风格上具有了浓厚的中国特色,因此,《实践论》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也体现了中国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化,从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实践式会通,诚如许全兴说:“毛泽东依据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继承了中国哲学注重知行问题的传统,在《实践论》中紧紧抓住认识与实践这一认识过程的基本矛盾,系统地阐述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宏观上说明了认识过程的辩证途径,揭示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规律,揭露了在实践活动中犯错的认识论根源,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看,《实践论》是对列宁认识辩证途径的说明和发挥。从中国哲学史看,它是对中国历史上知行学说(包括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的总结,唯物而辩证地解决了知行的关系,将中国哲学知行学说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依照许先生的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融合于《实践论》,亦即融合于中国革命实践,正是在伟大而艰巨的中国革命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得以淬炼、融合而升华,此即“实践会通”。
六、结 语如上即是对过去百余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形式所作的粗略考察与分析,从而总结出同质会通、补位会通、诠释会通、载体会通、实践会通等五种会通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此五种会通形式蕴含了一些重要启示。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形式表现为多样性。如上讨论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并非一种形式,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会通。虽然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但之所以成为一种独立的会通形式,是因为各具独特的功能与价值。“同质会通”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同质性”为前提,没有同质性的思想或学说是不可能融合在一起的,所以是一种基础性会通。“补位会通”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存在缺陷,从而需要取长补短以完善彼此,所以是一种弥补短缺式会通。“诠释会通”是通过对概念、命题的诠释,将蕴含其中的思想、意涵加以释放,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融为一体,所以是一种释义式会通。“载体会通”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介绍、传播、研究和接受的群体(主体)上实现了会通,所以是一种承载式会通。“实践会通”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实现的会通,是毛泽东思想等对中国革命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的结果,所以是一种经验式会通。这些会通形式虽然各具特点各具价值,但它们因为“会通马哲与中哲”这个共同的任务而被联系在一起。简言之,“同质会通”是基础性会通,因为只有同质的思想或学说才能会通;“补位会通”“诠释会通”“载体会通”是辅助性会通,此三种会通形式都是以自身的特殊形式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实践会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会通的最高形式,是其他会通形式的归宿和目标。质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形式是多样的,并非一种固定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并非构建一种独尊封闭的哲学形态,而是要构建一种民主开放的哲学形态。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具有深刻性和关怀性。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具有深刻性和关怀性?就“同质会通”言,一是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具有“同质性”,为什么是“同质性”才有资格会通?“同质性”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共有的先进思想元素,所以意味着落后的、消极的思想元素被拒绝而无法掺入,所以表现出关怀性;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中的“同质性”思想元素必须进行深入分析和谨慎鉴别,亦即需要复杂、艰深的研究工作,所以表现为深刻性。就“补位会通”言,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中寻找彼此缺陷,是需要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能达到目的,所以必然是深刻的;而“补位会通”是为了充实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所缺元素,将优秀的、健康的、向上的思想融为一体,从而更好地解释或解决人类的困境,所以是关怀的。就“诠释会通”言,即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诠释,探寻二者的相契处,所以诠释会通亦需要复杂、艰深的分析研究,因而必然是深刻的;“诠释会通”的目标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中优秀的、健康的思想元素释放,并融合为一体,从而提升解释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也表现出关怀性。就“载体会通”言,由于本文所言“载体”,特指“生命载体”,生命载体也就是人,是主体,因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介绍、传播、研究和接受,需要深入、全面、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必须是深刻的;而通过载体为中国人民吸收与接受,从而与中国哲学会通,是为了解放、提升人的生命,所以必然是关怀的。就“实践会通”言,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革命实践的融合,是中国思想家对中国革命实践进行总结中形成的中国式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哲学是基于中国革命错综复杂的形势而形成的,这个过程中,并非单纯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运转,也有中国哲学智慧的参与,更有中国革命实践的这座熔炉,因而是深刻的;“实践会通”是为了纠正革命实践中各种错误倾向而展开的学术活动,也是为了制定正确的革命路线而进行的学术总结,为了带领中国人民走向胜利而进行的学术追求,其关怀性彰彰然矣!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既是一种严谨的、复杂的学术实践,亦是一种深情的、关怀的学术实践。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具有创新性。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具有创新性?“同质会通”是希望将同质的思想观念或学说理论融合在一起以造就一种新的学说或理论,比如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本质上具有相同性,所以是同质的,但中国哲学辩证法的柔和特质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刚健特质的会通,便构造成新型的辩证法。“补位会通”是就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缺陷进行弥补,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得到完善,比如墨子“三表法”以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论进行补充,“三表法”便被赋予新的内涵。“诠释会通”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进行诠释,借助诠释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相关的思想元素会通,比如,对“仁”的解释,可以由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发掘“仁”作为一个哲学范畴的多重涵义,从而孕育新义。“载体会通”也具有创新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共处于一个载体,更重要的这个载体并非静止的,而是动态的,而且是有诉求的,因而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学的会通必然表现为创新性,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就是典型案例。“实践会通”尤具创新性,因为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形式,是基于革命实践实现的,而革命实践复杂多变,需要相应的哲学理论进行指导,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必须随时有所创新,否则无法满足革命实践的需要。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并非简单的“会合畅通”,如果将“会通”二字拆开解释,那么,“会”是平面的、空间的、静止的,“通”则是立体的、时间的、动态的。也就是说,“会通”的精髓在“通”。本文所展示的五种会通形式也表明,“会”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要“通”,则是相对困难的,是需要努力的。因为不仅要上下通、左右通、内外通、相互通,还需要贯通、畅通、精通,而这些“通”的实现,只有依靠思想的创新、理论的创新,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必须是创新的。张岱年先生说:“我们所要创造的新哲学,固须综合东西所有哲学之长,然而综合应有别于混合或调和。真正的综合必是一个新的创造。必有一个新的一贯的大原则,为其哲学之根本义,为其系统之中心点,以之应用于各方面,以之统贯各部分。这个通贯各部分的、这个一贯的大原则却不是可以从别的哲学中取来的,而必须是新创的。有了这样的大原则,然后才能成为伟大的哲学。并且,一个新哲学,必更有其新创的方法。有了新方法、新工具,然后才能见前人之所未见,发前人之所未发,才能有新的创获,才能得到更近于真理的系统。不能发明新方法新工具是不能创出真正的新哲学的。”借张岱年先生吉言,如果推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会通算是一个大原则,那么我们或许可以期待一种新哲学的诞生。
来源:《学术界》2025年第1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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