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二十二【薪资信息】

陈军律师 2025-01-14 09:51:13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是由天禾律所陈军律师团队精心编撰的成果,汇集了该团队律师在处理商业秘密相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丰富经验。近年来,这份资料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全国近千家企业进行了广泛宣讲,并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其核心目标是帮助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同时也为那些陷入商业秘密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指导。需要强调的是,本《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所提供的内容仅代表律师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天禾律所或律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二十二:企业员工薪资能否构成商业秘密?

当企业主张其薪酬构成商业秘密时,必须充分认识到举证的重要性。在价值性举证环节,企业不应仅仅聚焦于个别月份或试用期的临时薪酬数额,这样的数据过于片面,难以全面反映薪酬体系的商业价值。相反,企业应展示其整体的员工工资体系,包括不同岗位、层级的薪资结构、薪资与绩效挂钩的机制等,从而证明该薪酬体系的独特性和商业价值。若企业未能充分展示这一点,其所谓的“商业秘密”很可能因缺乏足够的价值性而不被法律所认可,进而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民终356号】被告在朋友圈中发布了其供职的健康有益公司的三位员工的工资数据(单月工资或试用期工资)。被告与健康有益公司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书》约定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工资薪酬资料”。法院认为,健康有益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信息属“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商业价值,亦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信息为与健康有益公司经营相关的经营信息,故上述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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