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妇将房产遗赠给工作了一辈子的单位,却引发独生女凌黎的强烈反对。这场特殊的遗产纠纷背后折射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当亲情遭遇公益,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该如何平衡?
事情源于凌黎母亲的一纸协议。这对曾在科研单位奉献一生的老夫妇,生前留下了一份遗嘱,约定生后将房产无偿捐献给单位。温雅生前还把自己的银行卡也交给了单位的人员保管,用于支付自己医疗和身后事的费用。
而凌黎要求对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因为自己目前患有癌症,也没有配偶和子女来照顾自己。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产中,配偶一方去世后,其50%产权应由子女与在世方平分。然而单位方称,凌云生前已有多次表达过要捐赠的意愿,且温雅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双方的矛盾就在此处。
审理过程中还发现,该房产的性质有些特殊——它作为单位早年分配给员工的福利房,其产权归属本就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套用法条,而是深入走访。一边跟凌黎解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让她明白母亲的遗赠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效的,同时也考虑到她的特殊困难,从情理上希望她能理解单位的初衷;另一边跟单位讲,凌黎作为老职工的女儿,身患重病,确实需要关怀,希望单位能从照顾职工子女的角度,想想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创造性方案逐渐成形。单位同意将房产所有权收归国有,同时在房屋内设置终身居住权,确保凌黎余生有安身之所。凌黎则把父母留存的手稿、书籍捐给单位,让这些充满回忆的物品也有了合适的归宿。更温暖的是,单位特别承诺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并协助办理大病救助手续。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重要的是如何在法律和情理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