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老公的意外去世。
让我35岁就守了活寡。
我悲催的闺蜜,遭遇和我大相径庭。
单身生活很枯燥!
所以让我和闺蜜有了想要孩子的想法。
为了省钱,偶然收留了流浪汉,不曾想却引狼入室......
1.
我是一名全职作者,收入颇丰。
女儿和老公死后,我就一直在过着自己的单身生活。
我35岁,但看起来就如25岁,风情依旧。
犹如一束盛极的牡丹芬芳而不失典雅。
委婉而不失大气。
我的芳香犹如遍野的鲜花弥漫。
相比于年轻女孩,往往更忠诚婚姻。
多年的相处,让我更了解男人。
我闺蜜与我同岁。
她与我的遭遇大相径庭。
我们两家人是邻居。
经常两家人聚在一起吃饭。
这时间一长。
闺蜜就跟我吐槽,单身生活很枯燥。
所以让她有了想要孩子的想法。
毕竟我们这个年纪还很年轻。
如果去做试管婴儿,价钱又太贵。
于是我们有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就是找个男人帮我们。
但是找谁帮,却又犯了难。
身边认识的人,都已经有了家室,根本不可能帮忙。
这天晚上和闺蜜从酒吧出来。
在进入一个胡同时遇到两个小痞子,直接拿刀架在我和闺蜜的脖子上。
「别动!打劫,把钱交出来。」
「啊!不要伤害我们,给你给你都给你。」
就在将包递出去的时候。
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人影,手持砖头就将一个小痞子爆头。
紧接着便与另一人扭打在一起,将其打倒在地。
2.
很快警察赶到现场,带走了劫匪。
救下我和闺蜜的竟然是一个乞丐。
他蓬头垢面,邋里邋遢,浑身臭气哄哄。
由于刚才的搏斗,他的胳膊被刀划开了一个口子。
在医院处理好伤口,流浪汉就要走,却被我拦住。
「你救了我和闺蜜,怎么能让你睡大街,去我家吧。」
「我去你家,会把你家弄脏的。」
「没事的,走吧。」
说完我便带着他回了家。
让他去浴室洗澡,并给他拿了衣服。
衣服都是老公以前的,他死后我一直留着。
起码衣服上还残留着我老公的味道。
有时候我会睹物思人。
流浪汉从浴室出来的那一刻,我惊呆了。
本是一脸污垢,长发棚面的邋遢样。
竟变成了一个大帅哥!
他拥有古天乐般古铜色的肌肤。
那长发梳成了大背头,看上去很有气质。
我让闺蜜给他煮了一碗面,给他安排房间休息。
我将他的脏衣服丢进垃圾桶,又将卫生间打扫了一遍。
做完这些我累得回到卧室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闺蜜就去买菜。
准备给流浪汉做一桌子好吃的。
流浪汉叫张义,比我大两岁。
以前是开公司的,因为被朋友诓骗导致投资失败。
他的公司破产,欠下巨额债务。
以至于没了斗志流浪街头。
3.
在做饭的时候张义要来帮忙,被我劝了回去。
「不用你帮忙的,你是客人,一会等着吃就行。」
张义很听话,看他进了客厅,闺蜜在我耳边轻语。
「姐妹,你觉得张义怎么样?要不要让他帮我们?」
「他?人家才来两天,你就迫不及待了?」
「姐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那就先观察观察,看看他的人品。」
吃饭时,张义看我的眼神就有些不对。
他时不时的低下头往桌下看。
给张义新买的电话突然掉了。
他去捡电话。
可是过了好久他都没捡起来。
这个家伙,在干什么?
我不动声色喵了一眼。
却发现,他正在玩我闺蜜的脚。
他还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4.
终于重新回到座位上。
「不好意思,刚找到。」
「那就快吃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把这当成自己家。」
我心想谁捡手机能在地上捡半小时,也就张义你。
那点小心思,还能瞒过我的火眼金睛。
不过他们刚才的举动,真的让我有些兴奋。
闺蜜饭还没吃完,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
独留我和张义在家。
在厨房刷碗。
突然身后有人咳嗽一声。
我回头,刚好看见张义蹲在地上他就在我身后。
我脸都羞红了。
耳根都热的发烫。
「我帮你刷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