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从置业公司那里购买一套房屋,并对该房进行精装修。小张在装修结束后把房子放置半年,等室内甲醛气体散散再搬进来。结果,有一天小张接到物业通知,说由于楼上漏水,造成小张的屋子积水。小张赶到房子那里,看到主卧、次卧、客厅、阳台、书房积水约三毫米。物业检查发现是楼上供暖管道主回水管漏水,供暖计量表产生流量236立方,但楼上这户并未缴纳取暖费。
小张认为自家房子被淹,责任在置业公司、物业、楼上业主,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但双方之间并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物业公司和楼上业主赔偿自己房屋漏水造成损失更换的费用合计四万二千元,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审理案件后,被告不认可小张提出的四万二的赔偿。在法官主持下,小张选择鉴定机构,对房屋的被淹项目重现装修价格进行评估,最后确定为三万九千元。
置业公司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拿出房屋综合验收材料,证明涉案建筑符合质量标准。
物业公司认为,漏水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到告知的业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责任。楼上租户并未缴纳燃气费,却依然产生燃气流量,在经过检查后 发现楼上用户存在改造暖气管道,并私自打开暖气阀门。这也是造成漏水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机构,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造成楼上用户死开暖气阀门,存在过错。置业公司提供的证明,证明建筑符合标准,不承担责任。法院依法判决,楼上租户赔偿小张财产损失费三万七千元,置业公司赔偿两千元。
房屋漏水时,楼上的切莫不当回事,因为赔偿责任楼上的极有可能要参与进来。远亲不如近邻,楼上楼下都应处理好邻里关系,出了问题及时解决,可以让物业、居委会介入协调。当然,如果没那耐心脾气,直接一纸诉状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