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案一审宣判:房产赠与妻子后,妻子离家且提出离婚。

幼萱谈社会 2023-04-06 23:49:01

房产赠与妻子后,妻子离家且提出离婚,丈夫申请撤销赠与(附七个案例)案例一:房产证刚加了名字不久,妻子从家里搬出,还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丈夫要求撤销赠与。结婚不到半年,莉莉就要求老公刘刚在他婚前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要离婚。哪知,房产证刚加了名字不久,莉莉竟然从家里搬出去,还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气愤之下,刘刚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近日该案在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刚和莉莉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5年,于2018年6月领证结婚。婚前,刘刚个人购买了一套婚房,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不到半年,莉莉就向刘刚提出,想让刘刚在他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而且不容商量,不加名字就离婚。考虑到快过年了,想让莉莉跟自己回父母家过年,刘刚觉得,婚都结了,房子分一半给老婆也没什么。没多想,他就同意了,并很快办理了加名手续。然而,名字加了,可莉莉还是不愿意回刘刚的老家过年,两人为此产生了争执。刚过完年,莉莉就从家里搬了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这期间,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差。2019年5月,莉莉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财产。2019年7月期间,刘刚找到了莉莉租住点,发现自己的老婆竟然早就和别人同居了。这下,换成刘刚坚决要离婚。可是,自己的房子已经加了莉莉的名字,如果两人离婚,就意味着房子也要分莉莉一半。气愤之下,刘刚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自己对莉莉的房产赠与。因为这起案件,两人的离婚官司也被暂时中止了。近日,撤销赠与案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刘刚认为自己赠与莉莉一半的房产,是希望能够稳定婚姻和夫妻感情。然而,莉莉不但有外遇,还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对此,莉莉则表示,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刘刚婚前承诺的。而自己起诉离婚完全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其从未与别人同居。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刚赠与莉莉一半房产,是在莉莉要求房产证上加名字,且不加就离婚的情况下,刘刚为了维系夫妻感情而为。但莉莉在获赠一半房产后,两人关系急剧恶化,多次发生矛盾甚至起诉离婚。同时,刘刚提交的大量证据证实,莉莉确实有伤害夫妻感情,激化夫妻矛盾的情形,严重侵害了刘刚的感情,致使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刘刚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其对莉莉一半房产的赠与。

其他案例案例二:丈夫惠某先将婚前房产转归妻子单独所有,但随后发现妻子存在婚外情,遂诉请离婚并撤销该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侯某存在严重侵害惠某的行为,惠某根据合同法第192条之规定主张法定撤销权,本院予以支持。”案例三:丈夫冯某先将婚前个人房产变更为妻子刘某单独所有,之后双方离婚,丈夫随即请求撤销赠与。法院认为:“房屋变更登记的目的是被上诉人出于保全婚姻……赠与系附义务赠与……现上诉人在房屋变更登记不足一月之后,即起诉要求与被上诉人离婚,显然违背了涉案赠与行为的初衷。故本案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案例四:丈夫何某于2010年将婚前个人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并对赠与进行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018年双方自愿离婚,随后丈夫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婚前或者婚后赠与重大财产行为的基础系良好的夫妻感情以及稳定的婚姻关系,原告赠与的房屋显属重大财产,原被告现已离婚,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情事发生根本性改变……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原告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该案审理法院支持撤销赠与的理由是情事变更和赠与后变得贫困,此项说理可以说是审判智慧,也可以说是不得已的勉强。案例五:夫妻双方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将两套夫妻共有房产转归妻子单独所有,丈夫吴某承诺该协议不可撤销,并经律师见证,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四个月后妻子施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获得法院准许,男方随后起诉要求撤销前述约定。法院认为:“施某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时隐瞒了其欲与吴某离婚的真实情况,诱使吴某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符合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该案判决结果大体可接受,但此模式显然并不具有普适性,毕竟欺诈的证明难度极高。案例六:夫妻双方约定,丈夫陈某婚前按揭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转归双方共同共有,并在按揭还清、解除抵押登记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协议还进行了公证;此后双方感情恶化,妻子离家出走并擅自从家中拉走财产若干,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法院认为:“该约定应认定为原告对被告基于婚姻的赠与,即基于婚姻能够持续……现因被告拉走未经权属确认的财产已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婚姻未能持续……原告要求撤回婚前财产的赠与,不违反法律规定。”该案审理法院认为,妻子从家中拉走家电等若干动产的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从而准许撤销经公证的赠与,其裁判进路不可谓不曲折。案例七:丈夫王某将婚前不动产转归夫妻共有并办理权属登记,但随后妻子李某离家出走并致使双方分居,最终双方离婚,现妻子要求分割该不动产。法院在驳回该诉请时指出:“王某签订‘婚内房产约定书’并自愿办理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的目的系为了双方继续幸福生活,而李某在涉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办理完后仅2个月就离家出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不存在,故王某自愿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的目的并未实现。”在该案中,法院明确点出了丈夫在无偿给予不动产时的设想,即维护双方婚姻生活,并以目的未达成而准许撤销赠与。

【索要千万逼死老公 翟欣欣一审被判退还男方千万财产 】六年前,曾有一条新闻轰动全网——闪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IT男丈夫苏享茂被逼无奈,在互联网上留下公开遗书,跳楼自杀。2018年苏享茂家属将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的赠予,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现金。2023年4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本案的案发时间,即苏享茂死亡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距两人相识不到6个月。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案分别就苏、翟二人的赠予合同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判决。赠予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围。根据此份判决,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销行为法律特征。

0 阅读:79

幼萱谈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