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开始,我国将明令禁止收取这5种物业费

璃月华说 2025-01-11 17:19:48

最近物业又再催缴物业费了,大部分人都还没有交,倒不是“恶意”不交,而是物业服务实在太差,本来是新小区,物业公司也算是比较知名,但是除了能看到保洁在打扫卫生之外,好像就没有其他服务了。

所以大家觉得不值,本来一百多万的房子都买了,一个月两三百的物业费又算什么呢,问题是收费标准要和服务标准相匹配,让业主感觉物有所值才行。

当然了,很多物业还存在违规收取物业费的情况,有些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物业还是会收取,业主却都蒙在鼓里。

这都是咱们辛辛苦苦挣的钱啊,怎么能白白送出去呢,所以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下面几种物业费已经明令禁止收取,希望大家早了解。

1、重复收取的费用,物业费其实就已经包括了所有费用,但是“车位管理费”、“增值服务费”、“垃圾处理费”,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这都属于重复收取了,业主是可以拒缴的。

2、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物业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最高多少,不能超过多少等等,比如在外面这,最高每平米是1.5元,但是已经收到了2.2元,即便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也不能增加太多。

3、公共区域的创收问题,新小区交付之后,根据入住率的情况,一般物业都会引入广告创收、车位收入、公共区域租金收入等等。

要知道公摊部分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在这些地方的创收自然也属于业主,这笔收入物业应该返还给业主,或者抵扣物业费。

4、物业费缴费周期问题,我们都知道,物业费是提前收取的,很多小区都是预收一年的,其实根据法规,最多预收6个月,如果经济紧张的话,可以一月一交。

5、其它额外的费用,比如帮业主代收快递、维修主管道漏水问题等等,这些都属于物业服务范畴之内,不应该再额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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