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之前,城管和摊贩的“战争”就悄无声息地打响。
一方是无证、无秩序、影响市容的小摊贩,一方是三五成群、开皮卡、统一制服的城管小分队。
因为立场的不同,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执,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不满。
结合一些城管事件对比,看看农管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在南部街头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名南部城管与一位流动摊点的商贩发生了冲突。
由于城管不让这个老板摆摊,试图强制没收其经营设备。
随后遭到老板的极力阻止,并一再强调:我现在就收,我现在就收。
最终还是归还了设备,警告下次不再违规出摊。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虽然比较小的,但是流血事件也不少。
2018年7月18日,瓜农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在摆摊卖西瓜时,与兰州市城关执法局雁滩中队执法队员发生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4月18日上午,“瓜农刺死城管”案的当事人之一瓜农王爱文走出了所子。
至今,由于争端,导致打架斗殴的悲痛教训的事例已经数不胜数。主人公:“这次是法院主动给我们办理的取保,让我们很意外。”
在这样的背景下,网友分为三种立场“进攻”评论区。
第一种立场是摊贩成本低,可以提供快捷经济实惠的服务,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得以下楼就可以吃到美味的小吃。
第二种立场是,小摊小贩不卫生,没有机制的管理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种立场是,规范的管理起来,那就可以在两者之间平衡。
所以,小吃街、摊贩集中等经营模式已经风靡一时!
农管“除豆”行动,情有可原!但损失不容小觑,背后产业链更应重视!3月8日,海南的农管就冒着烈日来到田间地头铲除豇豆。
豇豆是属于农作物,自然是有农管负责监督,对于违规的作物带来的是食品隐患,所以铲除也是合情合理,这名农妇为什么痛哭流涕呢?
但真正的问题争端并不是这里,而是数量的惊人和损失的巨大。
农作物一年也种不上几季,全年的收成可能都指望着豇豆,农妇辛辛苦苦种植了一片四亩多的蔬菜地,整日脸朝黄土背朝天劳作,换来的却是颗粒无收。
因使用了违禁农药的豇豆秧,四亩多豇豆被铲除。换做谁,又不会潸然泪下呢?
难道是知法犯法?这种可能性就更小了,虽然四亩地对于个体户来说已经不算少了,但是就为了这点利润铤而走险,不至于!
农村的朋友应该就十分清楚,如今的农药管制十分严格,无论是小店大店都可以听到这样的话语:“这是农技站定的,品类也是这样指导的”。似乎,只要关于农业的就是找农技站。
既然农药是受到了管制的,违规药剂又是从何而来呢?
难不成一个种四亩地的农妇,曾经是化学天才,自己捣鼓出来的?
受害者是餐桌上的食客,也不难排除辛勤的农夫。
如果遇到冲动的农夫,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农管发生肢体冲突。这时,又将是谁来为其负责呢?
农管“扫鸡”行动,无凭无据?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一张图片,几名看似农管的队伍正拿着抄网在抓鸡,看起来阵仗还不小。
用多年和鸡打交道的经验来看,这肯定是造谣。
鸡这个品种,很多人家里都不愿意多养,是因为在乡下养鸡,鸡会需要去外面地里找点野食吃。
就难免会吃到不干净的东西,从而造成鸡瘟。
鸡瘟很厉害,只需要几天就可以把一个村庄的鸡都给传染。图中,应该是把鸡抓回笼子里,以免鸡瘟迅速传播。
“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所以是违规的才会查处。
实际上,农管的职权和城管不能混为一谈。有网友将农业执法大队称之为农管,意思是连房前屋后种菜,甚至是为农作物喷农药都要管的队伍。
但实际的定义并不是这样,根据农业农村部介绍的“农管”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企业及个人。
涉及假种子、假农药、假兽药等涉及农资产品的一系列假货。
保证村民的生产耕作环境不被干扰。其二,落实上级指示,宣传农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村民了解农业管理知识,防止村民上当受骗。
其三,紧盯农村农事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乡村振兴扫除不利障碍。
其四,协助上级部门,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生态平衡,威胁粮食安全等行为,保证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顺利进行。
所以,这个些事件的问题根本不是在于农管和城管身上,而是在于违规添加剂、违规农药的生产链上面,“豇豆事件”的损失追责应该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得瑟]看来在农村要给流浪鸡栓链子了
打击威胁粮食的多麻烦,打击农民就简单了,农管农管,里面能找到一个懂农业的吗
农管,这样的做法和结果,让110怎么办?让公信力怎么办?人民的满意度谁去维护和构建?成立是好的,可,谁保证执行不出偏?
不是说清扫流浪鸡吗?
以后想吃走地鸡就难咯[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