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 新华社、央视新闻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
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让这些犯下重罪的“小恶魔”们受到应有的制裁。
未成年人犯罪,牵动太多人心。
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
这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实施分级预防,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
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线,才能更好护航孩子身心健康,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本期编辑 黎雨桐
如果是故意杀人的,一律判死刑。一命换一命,很公平。(如果不是故意的,也要判刑。)
校园欺凌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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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必须严惩
十二岁之前如果犯罪行为严重情节恶劣应该在十二岁或者成年后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伤害了别人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凭什么因为年龄小就可以豁免。凭什么别人要承受你的伤害。很多的校园暴力欺凌都是因为家长因为未成年人的免责条款而对孩子不加管教造成的。
以后再也不是个孩子了[点赞][得瑟]
还是太保守了,应该达到8岁就要付刑事责任
现在十一岁都比大人还高了[得瑟]
其实。。精神病也可以考虑改改了,反正能出来嚯嚯人的精神病都是有钱人家的[吃瓜]
早就应该严惩了,未成年也已经有自主行为能力,又不是小屁孩
大力支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小的时候不管,长大了会更恶劣
精神病人杀人,更应该判死刑,留着也增加社会负担,也防止正常人装癫扮傻杀人逃避刑罚!
校园欺凌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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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都多了好么。我也是从小孩子长起来的,我5岁都知道不能伤害别人了好吗,更别说杀人那么大的事。只要是故意的,不预谋的,亲人教唆犯罪的,就应该枪毙
应和成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