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喊话张兰并晒出汪小菲2600万借条后,汪小菲回应:“徐熙媛,我本来对你还保留孩子母亲的这个身份,你今天睁眼说瞎话,你根本就不配当我孩子的母亲。” 他表示离婚的时候你自己说的这个钱不用还了,因为四亿那个房子给你了。
汪小菲原文:徐熙媛,我本来对你还保留孩子母亲的这个身份,你今天睁眼说瞎话,你根本就不配当我孩子的母亲。咱们买的那个房子时,我在台湾都没有账户!我卖了画,都汇到你永丰银行!首付交了两个多亿,后来酒店有了账户,就从酒店付的房贷。当时酒店开业差点儿资金,从大陆汇不来钱!你以为汇款那么容易吗?我让你帮我度过一下,当时又买房酒店又在装修同时进行。你让我写的借条,我什么时候,给你给家那么多东西,我让你写过任何东西?离婚的时候你自己说的这个钱不用还了,因为四亿那个房子给你了。但是离婚后你又出尔反尔,我同意给你,我换不出那么多外汇,所以卖了一幅画价值五百万台币,我就先还了你五百万,剩余的后续慢慢还完。当时律师都在,大家都能作证!你要脸吗?等会儿会把这些资料一一公开!
网友:我相信小汪同志说的是实情,如果房子在大曲线名下,一定是她付钱,但是钱是从哪里来的?是汪给你的还是你自己的?这事没有交代清楚,如果自己有钱为什么还让前夫还房贷呢?要解释一下吧!
网友:汪少,就不能说,当时老婆不开心,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婆说,那你给我写个借条,写了借条,大曲线被字丑笑了,然后连手印都忘记叫我按了,还好,手印没按,哎,这几条,更像夫妻间的玩笑,结果笑里藏刀,夫妻之间写借条,有法律效应吗?谁科普一下。
A0000落叶何翩翩
离婚前说好不用换了,离婚后又要,汪小菲也学她啊。所有协议也不用遵守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