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死活的臭崽子,破坏我儿家庭,今天就要了你的命!”看着口口声声保证,自己不会再与外面那个畜生来往的儿媳妇,现在又不知廉耻躺在了那人怀里。
六旬老汉怒火中烧,握紧了手中的砍猪刀,誓要拼了老命,也必须要了那个贱人的命,以血家耻,就这样,儿媳妇看着与自己搞外遇的男人满身血污地倒在了公公的刀下......
被火掩盖的人命案
2016年,安徽省的一个偏僻小村庄里传来了人群阵阵骚动的声音,有的在一旁指指点点,有的已经提着水开始救火,原来有一处人家的房子着火了。
由于那一地段都是庄稼,眼看火势控制不住,附近的农田也要遭殃,人们才赶忙报了警。
着火的是一处活动板房,当天又刮着风,这种材质的房子遇火再迎着风势,一瞬间就被吞噬在火海中,民警接到报案后就带着几辆消防车赶到现场,将火灭掉,保住了农民们的麦田。
在民警着手调查着火原因时,知情人称这是隔壁老王家第四个儿子的房子,提起这个人,大家就面露不屑地七嘴八舌议论着,拼凑在一起后,民警得知,这个王某刚从牢里放出来不久,之前经常犯事。
不仅如此,王某的品行很不好,手脚不干净,经常偷偷摸摸的,脾气也很暴躁,在村子里横行霸道,到处欺负村民,很多人都深受其扰,但是大家很畏惧坐过牢的人,因此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一句不是。
听到王某的风评竟然如此,民警有疑,难道这是有人为了报复王某放火烧了他的家?
排查现场时,民警突然发现有一个长长的血痕,血迹甚至还算新鲜,民警暗道不好,顺着血迹走过去,果然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具满身疮痍的尸体,在场村民惊呼,这就是那个王某!
王某死相非常凄惨,而且应该是刚死不久,民警送尸体去鉴定,结果显示王某的手筋脚筋都被挑断,手腕脚腕都被刀砍伤,脑袋被外物砸到没有完整形状,致命伤是脖颈大动脉处的刀砍伤。
是谁下了这种毒手?民警立马联想到了被烧毁房子里残存的汽油味,怀疑烧房子和杀害王某的是同一个人。
正在这时,村民给出了一个重要线索,他说王某生前与李家有牵连,而且并不光彩,因为他睡了李家的儿媳妇......
移情别恋的妻子
李家是村里的一个寻常人家,年轻时,李家的儿子李某经媒人牵线搭桥结识了程某,村里的婚嫁之事不讲究太多缘分,只要机会到了,看对眼了,那就能成一桩得之不易的亲事。
好在李某为人老实,勤劳肯干,程某也比较贤惠端庄,两人对彼此没有多少不满,于是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婚后两人相互扶持,过得还算幸福,不久以后,两人就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是为了养家糊口,夫妻俩不得已扔下幼小的孩子,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两人一起出门打工,干农活的收入满足不了家里的开支,趁两人年轻还能出去拼搏赚一些钱。
两人都比较能吃苦,在干活的地方租了一处小房子,每天早出晚归,一直操劳,就这样持续了很长时间,钱是赚到了,但是夫妻生活的质量却很是一般。
程某作为女方,自认为不是自己太过矫情,她也知道夫妻应该相互理解,但是每天柴米油盐,被汗水充斥着的生活实在太过乏味。
不仅精神世界满足不了,丈夫每天倒头就睡,基本的生理需求都不能解决,这样下来,二人的感情靠什么去维系。
久而久之,程某对李某的意见非常大,李某也能感觉到,程某都不愿意让自己靠近她,后来,两人回到了家乡,回归家庭,但这也无法改变程某对这个家热情殆尽的想法。
夫妻俩在村子里的闲暇时间里,很多时候都会去到一处地方打牌,这个地方离王某的家很近,作为村子里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人,牌桌是他最常光顾的地方。
程某知道这号人物,也当然知道村里人对他的评价不好,但是这种痞坏的单身男人的气质就是会吸引她的注意力,王某则是不正经惯了,看着经常过来打牌的程某,他也不合时宜地起了淫心。
就是这样歪打正着般,基于需求与欲念的碰撞,两人私下联系到了一起,二人私通心意后,程某就开始趁夜深人静时,偷偷溜到王某家里,彼时王某已经等候多时,两人一个眼神,就关上门开始发泄欲念。
丈夫起疑心,妻子与情夫配合蒙混过关
程某觉得王某的存在终于填补了自己内心的空缺,并且这种背德感太令她欲罢不能了,王某则是无甚所谓,有他人的妻子对自己投怀送抱,何乐而不为呢?两人就这样背着所有人多次苟合在一起。
李某无意中看见了妻子手机上的一则信息,是来自王某的,写道“今天有外人在我家,不方便见面,你改天再来”,这样暧昧不明的字眼令李某眼皮狂跳。
联想近期程某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甚至很久都不让自己碰她了,李某觉得妻子可能瞒着自己干了什么,想到这里,他立马去质问程某。
“发错了吧,开什么玩笑,我跟他一点儿都不熟”,程某并没有露出丝毫破绽,云淡风轻表示肯定是发错了,李某仍不放心,打给王某。
王某则表示非常抱歉,确实是发错了,李某这才放下心,或许是相信妻子,对于这其中诡异的巧合,他一点都没意识到。
程某则有些沾沾自喜,并在合适的时间又去到了王某的家里,两人在一番翻云覆雨后,还能大言不惭地嘲笑起李某的老实愚蠢。
不仅如此,在村子里意外碰面时,王某还拿这件事戏谑李某,故作神秘地表示李某对自己妻子也太小气了。
奸情暴露,丈夫受伤,妻子扯谎
又是程某按耐不住去找王某的一天,程某看李某睡熟了,就摸黑去到了王某家中,轻车熟路就爬进了王某怀里,谁知,李某这天恰好没有安睡,在半夜时分,悠悠转醒了。
李某迷迷糊糊间,摸向身旁的位置,这一摸,他就彻底清醒了,妻子的位置还有温度,但却空空如也。
之前的插曲就像一个炸弹种在李某的心里,这一刻又再次击中了他,李某惊疑不定地凭借本能摸去了王某家中。
还未走到门口,李某就被窗口露出的光晕逼停了脚步,李某心中警铃大作,再往前没几步,李某就很不敢置信地听到了妻子与王某的谈笑声以及更不堪入耳的动静。
李某敲碎窗户准备进去抓他们个现行,程某和王某被这一动静吓得停下了动作,也许是眼前的画面冲击太大,李某又过于着急,在从破碎的窗户钻进去时不小心被刺伤,又意外跌落当场晕倒。
程某见状赶紧收起旖旎心思,披上衣服就赶忙送李某去医院。
李某从医院醒来后,就看到床边站着程某以及一圈家人,一看到程某,李某就急火攻心,家人问起时,李某本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但是又很气不过,就一五一十说了。
谁料程某无视了大家惊疑的目光和指责,直言是王某拿着李某和孩子的性命威胁她做这种事。
这个解释并没有说服力,大家半信半疑间只警告她不准再做出破坏家庭的事,再有情况就立马报警,不要扯东扯西,和人渣周旋!程某连声答应了。
为儿手刃奸夫
家丑确实不可外扬,流言一旦四起,就仿佛没有尽头,更找不到源头,李家的事情很快就在村中传开了。
人言可畏,大家开始事不关己般指手画脚,说李某连个媳妇都看不住,这让李某本就糟心的生活更加混乱,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李某的父亲眼里。
李某性格软弱,默默忍受,不想惹事,但老李的性格可不是如此,儿媳当初的龌龊事已经让他怀恨在心,现在儿子这样受人欺凌还不能反击,做父亲的则是非常心疼,但一时老李也想不出很好的办法。
正在老李为了儿子的事彻夜难眠,辗转反侧时,他好像无意中听到了什么动静。
老李暗中开窗,果然发现程某趁夜色又溜了出去,老李一下子就能想到程某是要去干嘛,想到这里,他下定了某种决心,偷偷跟了上去。
果然,程某当初的示弱和允诺都是假象,她已经不可能回归家庭了,这天,时机正好,她也有些躁动难忍,就遵循欲望来到了王某床上。
二人干柴烈火,裸身纠葛时,全然不知,窗外有一双充满恨意的眼睛正在盯着他们。
老李果然撞破了儿媳的奸情,但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儿子深陷痛苦与折磨中,他要亲手让他们付出代价,想到这里,李某猛力推开了王某的家门。
王某一看闯进来的是老李,暗骂一声,但并没有放在心上,老李张口就是辱骂,王某气不过,对着老李来了一脚,此时此刻,倒是程某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既是因为慌乱也是受到了惊吓。
老李这一脚挨得狠,捂着肚子咳得惊天动地的,也是因为这一摔,老李藏起来的杀猪刀掉了出来,就掉在老李手边,老李瞅准时机,趁王某扭头,拽着王某的脚踝将他掀翻在地。
别看老李年过六旬,关键时刻爆发出的力量与年轻人很有得一拼,王某一时不妨,摔倒在地,正想起身反击,老李却狠了心,将刀直接砍向王某的脖子,这一下直接砍到了大动脉,血霎时喷涌而出。
王某痛到惊呼颤抖,整个身体剧烈震颤,但老李没打算放过他,拿着刀砍向王某不干净的手脚,挑断了手筋脚筋。
结束后,又拿起附近的砖头,对着王某的脑袋就是一阵猛力击打,最后,王某只剩下一息残存。
程某早已吓呆,逃离了现场,老李没有管她,看王某已经奄奄一息,他才有了松懈感,但是手却因用力过度抖动不止,做就要做绝,老李拿起汽油泼向王某家中的各个角落,点了一把火后逃离了现场......
他没有发现,王某凭借着最后一口气爬出了火海,流出的血蜿蜒出了一条血路。
真相大白了,凶手是老李,尽管他情有可原,但这样的报复方式注定会让他万劫不复,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案件的最后,老李在警察调查时,自知事已成定局,主动出来自首,但王某的惨死已成定数,老李的凄惨结局亦是。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老李残忍杀害了破坏儿子家庭的王某,尽管王某有错,但罪不至死,老李的杀人手段却极其凶狠,完全不留余地,置王某于死地,最后还烧毁王某的房子,试图让王某灰飞烟灭。
他的不理智触犯了法律底线,犯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处了死刑,这样的结局大家也能预料到,唏嘘之余,还是要以之为戒,警醒自身,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结语
家庭不是枷锁,而是一种责任,对于一些人来说,家庭成了道德感的囚笼,既是阻止他们品行不端的屏障,又是滋生内心无端欲望的源头,但这些全是道德感低下的借口。
人一定要忠于家庭,学会自爱,时刻自我约束,不要被欲望驱使,更不能践踏道德甚至法律的底线,做出破坏家庭的事。
这对于自身和家人都是不可弥补的伤害,一旦铸成恶果,触犯了法律,再去追悔莫及也已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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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哥哥同班同学的老爸,骑兵连退伍的,高大魁梧,勾引并长期霸占另一个村别人家年轻媳妇,在正月初几,被那家人联合村里的劳动力,打断双腿,吊在竹林里,活活冻死。一大帮公安法医来了,当场开颅尸检。最后一个都没有坐牢。死者一家女儿尚小,也觉得理亏,也没上诉,没出俩月,带着女儿远嫁他乡。
以前觉得浸猪笼很恐怖,但这个用在程某身上,感觉特别舒服
好呀我感觉正好
判重了,应该是正当防卫
法不为民、民自为之![点赞]
打死婚内出轨无罪!
什么法律啊!
罚款五千,这事就这么结了
反对不刀🦜要命
不能枪毙
老王终于有今天了
女的没杀
勇哉!
如果只发生一件事情可能是个意外,但是经常发生这种事情难道不是法律有漏洞吗,假如法律上通奸或出轨一律判重刑还会有人敢这么搞吗
中国人的″好公公″!框扶正义,为家庭,为大众除掉一害[点赞],这个男人不知白嫖白玩弄了多少女人,累累得手,这下被做了″四十九″天的生日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