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22日重庆武隆讯(记者岑峻岭报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此文出自《增广贤文》,意思是善良的人往往被别人欺负,驯服的马总是被人任意乘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能让自己丧失了善良的本性。但是也不要让自己活得太过于善良,要保持着自己的一份魄力和倔强。要明白善良并不是无能和软弱的代名词,在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你才不至于被动得不能还手,白白浪费了一颗善良的心!
话说武隆县江口镇的一户农家,高速路从他家房屋顶上通过,整日生活在噪音与恐惧之中,多次要求拆迁无果;八十年代修建的房屋,被高速路施工放炮震成了危房,可却享受不到分散移民搬迁的待遇;自家的土地,几经“波折”后,种上庄稼,却多次被人毁苗;为五保老人养老送终后,应该继承的房屋,却无端落入他人的《房产证》上。该村民就因为以上诸多“不公”的待遇,向上级部门寻求解决,相关部门却采取敷衍、推脱等措施,“忽悠”村民。该村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新闻媒体曝光,以求得到尽快处理和解决。
上图:王道伦的房屋,就是高速路桥下的木瓦房
房屋在“红线”范围没有得到一视同仁的拆迁
据了解:武隆县江口镇银厂村,民国时期属彭水县文复乡第5保。1953年10月,彭水县黄草乡划入武隆县管辖;2003年12月,撤黄草乡并入江口镇。
银厂村位于乌江边上的两山之间的夹缝中,土地十分稀少、珍贵,房屋大多是修建在半山坡上。乌江边上还有一条319国道,不少有条件的村民都将房屋搬到了公路边。1952年出生的王道伦,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房屋还是八十年代修建的木瓦房。因为家里条件一直不好,就没有钱新修房屋。2005年,渝湘高速从他房屋顶上通过,桥面距离屋顶大约50米,桥墩距离房屋只有十余米。由于修桥墩时放炮,震动得本来就腐烂、陈旧的房屋摇摇欲坠,柱头与地面的垂直度倾斜了10余公分,地面的混凝土裂纹宽的有5公分以上,笮的有3公分左右。
王道伦告诉记者说:房屋根本无法住人,我多次向江口镇、武隆县等单位反映,要求拆迁房屋,他们都以各种理由忽悠了事。由于高速路工程需要在我家门前的大水沟改道修建开挖,建成后需要回填的地方到至今也未回填,造成我家房屋基础部分下沉十余厘米,导致房屋部分严重歪斜而成重大安全隐患。至今未回填原因是相关单位人员私揽此回填工程,拿了回填款项却不做回填工作。完全就是故意置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
经过我多次反映后,原江口镇人大主席邹某田,给我出据手续,叫我在四合头生基堡自己的林地取料场建房,我去彭水购买的板材136张(红板)和碎石子一车(9立方米)堆放在建房处。结果,被村文书唐某云指使姐夫(陈某坤)强占地基建了房,陈某坤是已被分散安置得了补偿的移民户。之后,我堆放的红板,由于时间较长(红板被腐烂),碎石子也不知去向。
2009年,王道伦将亲叔爷“五保户(王正银)”安葬后;王某银原住房56.84平方米的房屋以及《房屋产权证》,被村文书唐某云、村主任陈某兵、江口镇规资站长殷某发串通一气转移给另一个亲叔父(王正书)。
为了核实以上内容,记者查看了村委会的《证明》:2009年王正银去世后,王道伦履行了安葬义务,王某银生前留下土墙房屋一间,引起王道伦与王某权父亲王正书发生纠纷,经过村委会和镇司法所调解,同意房屋由王道伦负责维修,维修好后由王道伦管理使用,产权由王道伦所有。
王道伦说:我父亲王正权、二叔爷王正银、三叔爷王正书三兄弟系胞兄胞弟。2010年,村文书唐某云收该组各户旧房产权证更换新房产权证。就这样,将我手中的(王正银)房屋产权证交给了唐兴云。2012年,唐某云发放各户新房产权证时,却没有了王正银的房屋产权。唐某云的解释是你叔爷(王某银)已去世,王某银的房产权证已被收缴了……直到2014年,唐兴云将叔爷王正银的房屋复垦时,才说出该房作为(王正书)权属复垦。我不服,不让该房复垦成功。结果,唐某云、陈某兵、殷某发等人做虚假手续,王正书享受了复垦面积为296平方米(实际面积长9.8米×宽5.8米=56.84平方米)。
上图:王道伦家房屋因为高速路施工放炮,震得已经倾斜10余公分
土地被“侵占”后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2019年5月2日,村民陈登华、覃子书夫妻二人,“故意”在银厂村四火头(菜鸡垞),王道伦的责任地(良田耕种的约0.3亩地玉米苗)用锄头挖掉300多窝玉米苗,被挖玉米苗约三分地,被损坏财物价值约300元。
5月4日,王道伦知晓后马上打了110。第二天,江口镇民警才出警。7月14日,对覃某书才作出“武隆公(江口)行罚决字[2019]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的内容称:覃子书因与王道伦之间有土地纠纷导致,并以故意损毁财物对覃某书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王道伦说:实际上是因为在“该案”发生前,我多次举报过该村、社干部贪污一事,所导致该社长、村文书唐某云,以我举报他而报复我为目的,唐某云借“陈登华、覃子书”二人之手,将我良田耕种的玉米苗损毁。并不是我与陈登华二人土地之间纠纷。唐某云又勾结派出所弄虚作假,写不真实的《证明》需要照看老人为由,并没有对覃子书执行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王道伦不服,而对此事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仍然被驳回了王道伦的申请。
王道伦还说:这块土地的所谓“纠纷”,起因是1996年,母亲去世后,村民蒋利结婚后增加了人口,就划拨给他家几厘地。蒋某结婚后,一直在重庆生活,土地实际上是他的老丈人陈登华、覃子书耕种。
2019年4月8日,我儿子因为此事到重庆找到蒋某,他给我家作了书面《证明》,蒋某称:当时,王道伦误认为小园子面积不够,就在菜鸡坨丈量几厘地给我,后去小园子地块丈量,结果小园子的面积足以退给我的面积。当时,王道伦说菜鸡坨那点地要收回,不作于退给我,我也是同意的,是以借用耕种的方式种菜,后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归还,直到去年才退给王道伦,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然而,这几年王道伦去种上玉米后,玉米长到不足一米高左右,覃子书就去挖掉玉米苗,年年如此,王道伦就年年报警。今年,覃子书没有去砍玉米苗,但更为可气的是等到玉米成熟后,她却直接去收玉米回家。
为了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记者查看了蒋利给王道伦家出示的《证明》,以及《行政复议》,《调解书》等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
上图:王道伦家耕种的玉米苗被覃子书损毁300多窝,大约600多株
十余年“奔波”为何换不来合情合理的结果
王道伦介绍说:2007年,高速路打隧道征用我家房屋不远处的山坡地堆放石渣,永久性占地大约几十亩,有的农户在这里修建猪圈;有的农户的土地渣场占地时,没有征用完,就借此占用部分渣场,在这里修建房屋;有的村民还将渣场的地盘卖给他人修建房屋;我家被征用的地是在渣场中间,就去占用一块做了晒谷坝,因为他人建房占用等原因,晒谷坝也越来越小,而造成纠纷不断……
王道伦还说:2012年,武隆县乌江银盘电站库区淹没,导致江口镇黄草等地移民拆迁,征用位于银厂村四合头组小地名“生基堡”取料,用于回填黄草移民宅基地基础。王道伦家也被征用了5亩林地,按7200元亩补偿后,征用时说的是零时占地,取料后就归还。但却被相关领导给分散安置移民强行建房,我家房屋成了危房,原来在这里有5亩地,却没有修到房屋,被相关领导的“关系户”修了房屋,成了非法建房永久性占地。
武隆(2011)3期乌江银盘电站移民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1年9月13日会议纪要中的第五点,明确宅基地基础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了焦村坝、黄草、卷棚、长房子等4个集中移民点工程;并未规划银厂村四合头移民在生基堡临时取料场建房。完全就是唐某云、陈某兵、李某进、殷某发等人为了牟取私利而胡作非为,没有房屋居住的村民修不到房,有几套房屋的人非法占有。
他们还以重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政策为由;又将四火头生基堡取料场处非法建房户作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骗取国家钱财。
王道伦还说:当地官员私吞征地款项,直接欺瞒百姓将已有的款项说成没有此项目款(未利用地等);张冠李戴的把本社的征地款注帐兑付给邻社(曾家园社)作为掩护,从中谋利;明目张胆的利用职务关系把本不该征用的水田(中坝组沙丘地块)给征用了,还将同一地块的补偿单价,每亩起伏在万元左右,支付给不同的村民,无法解释。他们直接合谋贪污,谋取暴利,简直目中无法,心中无民。
针对以上内容,记者电话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某楷,他了解王道伦的遭遇后说: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通常是指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根据《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这个安全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公路运行安全、节约用地,并考虑到公路发展的需要。如果房屋在高速公路修建前已经存在,且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必须拆迁民房。如果高速公路先于房屋建筑存在,那么新建房屋应确保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米以上。
张教授还说:王道伦房屋正处于高速路桥下,桥墩距离房屋只有十余米,如果从公路用地外缘算起,那就只有几米,理应拆迁房屋。而且修建桥墩和隧道开挖时,施工放炮严重震坏了房屋基础,以及造成房屋整体的倾斜,完全就成了无法住人的危房!
综合以上提及的事项可以看出,就是因为王道伦“人善被人欺”,十余年的反映问题惹恼了相关领导,而故意从中作梗,不予拆迁。这些领导不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是非常严重的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希望上级领导对此作出处理,并对王道伦提出的房屋问题、土地问题、渣场、取料场建房问题给予解决!让王道伦一家人也有一个安全的房屋居住。
重庆市政府、武隆县政府是否对王道伦的问题尽快作出处理?记者将继续关注,作后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