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峰律师:鼎益丰涉嫌集资诈骗,可能构成哪些罪?

李肖峰律师 2024-11-06 14:27:44

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被指控发行虚假理财产品和“DDO数字期权”(属于“空气币”),从事非法活动,已涉嫌犯罪。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香港证监会也曾对其展开调查,并发出临时强制令。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我来为大家分析下鼎益丰涉嫌的犯罪活动,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哪些: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被指控发行虚假理财产品和“DDO数字期权”(属于“空气币”),从事非法活动,这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集资诈骗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鼎益丰如果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并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鼎益丰的行为如果涉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四、操纵证券市场罪(如有)

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行为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原则,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如果鼎益丰的行为涉及虚假交易、操纵股价等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五、洗钱罪(如涉及)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如果鼎益丰将非法集资所得的资金进行清洗,以掩盖其来源和性质,则可能构成洗钱罪。

综上所述,鼎益丰涉嫌的犯罪活动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具体取决于其行为的具体表现和犯罪构成的符合程度。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最终罪名应以检察院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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