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新修订条款5月10日起施行,这条热搜似乎与我无关。
家里两个小娃才7岁,老人也都身体康健。
好奇打开内容,我坐不住了,我这两个男孩的妈妈也坐不住了呀!
结婚也太容易了吧!离婚可太难了!
电视剧中曾经经常出现一个桥段:父母反对儿女结婚,男孩就怂恿女孩从家里偷户口本,因为是“偷”,所以女孩会带着愧疚、又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喜悦。
但之前需要户口本、需要回户籍地进行结婚登记这一点,等于是告诉新婚夫妇:结婚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是需要亲友、邻里都共同祝福的一件事。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户口本”的要求,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婚姻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婚姻登记简直太便利了!
男方22岁以上,女方20岁以上,各自手持一本身份证,在民政局签署一份“无三代血亲关系”的“自愿声明”,即可成为合法夫妻。新婚姻登记可“全国通办”落地,打破地域限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9元工本费也不收了。
这相当于告诉还有婚恋想法的成年人:婚姻只是你自己个人的事情,与家庭无关,与父母无关,与你出生、成长地的任何人事物都无关。而且可以0成本结婚。
这好像也没错,可我还是心里发慌呀!
我跟老公讨论了几句,他很淡然:“男孩子无所谓了!”
我说:“有所谓好吧,一结婚,财产、债务都属于共同的啦!要遇上……直接生了孩子丢给他俩,那孩子秉性不也得像妈妈一半呀!不行,我要从现在开始给他俩洗脑:结婚是需要得到双方家庭共同的祝福才会幸福的事。”
身份证是不可能管控的,去读大学也才18岁,男孩大学一毕业,22岁,就可以一手毕业证、一手结婚证了。
想想都可怕!女孩家长估计更会急哭了,闺女还没读完大学,20岁,要遇上哪个混小子,迷了心智,不就直接从懵懂少女,立马变成糟糠妇了!
离婚冷静期制度化,别想冲动离婚新规第十六条提到:“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终止。”
这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解释,就是男女双方在离婚冷静期的1个月后,仍然都同意离婚,继续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当场发给离婚证。
同时新规的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及时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调解等工作。”
就是咱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没法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也会帮助调解和心理辅导。
结婚那么容易,离婚这么难,那要遇上人贩子、诈骗犯怎么办呢?
别怕,新规想得很全面。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发现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告知受害人寻求救助的途径。”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需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发现任何试图破坏婚姻自由不法分子。
这几天有部写老年人谈恋爱的电视剧很火——《我的后半生》,一位70岁坐拥南京200平大房子的退休教授,在老伴去世后开启了人生的第二、三、四、五春。
不管是贴身照顾的护士长,还是书信传情的女科学家,抑或强制爱的工会主任,以及酷似前妻的替身,都看中了这位文学系教授的完美条件——有房、有钱、子女不啃老、高知文化人能含蓄浪漫一把。
子女之前尚且可能劝得动,这新规一出,如果老人非要拿房子换美人一笑,儿孙亲家也都真没办法了!
结婚不要再交9元的工本费,不要户口本,不用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可能一定程度上可以破解那些“彩礼”的约束。
但我们对子女的婚恋观培养,一定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得洗脑:“得到祝福的婚姻,才可能幸福!”
原来真的当上父母,发愁是一辈子的事:子女说不要结婚、不要长大、不要长大给孩子辅导作业愁;要是子女瞎谈恋爱瞎结婚,应该更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