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是明朝中期的一名官员,出生在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于嘉靖十四年考中进士,并随后被任命为芜湖知县。
当献皇后的梓宫南下时,沿途所需要的费用非常高昂。
张永明巧妙地利用江岸的佛舍改造成宫殿,并使用箔金装饰供器,从而节省了大量的财政开支。
后来,他被提升为南京刑科给事中。
当敌人入侵大同时,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人无法抵御,张永明便与同僚一起弹劾他们的罪行。
兵部左侍郎张瓒因为率军平叛了大同的兵变,所以得以被提拔为兵部尚书。
之后,张瓒通过依附嘉靖帝的宠臣、翊国公郭勋而得到重用。张瓒也得以利用嘉靖皇帝的宠幸和兵部尚书的职权方便,大肆贪污。底下的将领要想获得晋升的话,就必须要向他行贿。
张永明得知张瓒的行为后,便直接弹劾其贪污误国,以及大学士严嵩及其子严世蕃的贪污行为。
接着,他还弹劾了兵部尚书戴金在担任御史巡盐时,增加余盐羡银,破坏边境计划的行为。
尽管这些奏疏并没有全部得到执行,但朝野上下都对张永明感到敬畏。
张永明后来被任命为江西参议,并逐渐升至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
之后,他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巡抚河南。
伊藩王行为恣意横行,张永明揭露了他的罪行,最终他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嘉靖四十年,张永明被提升为刑部右侍郎,但还未上任,就改任吏部,并晋升为左侍郎。
随后,他又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数月后,他改任左都御史,并提出了一系列整顿抚按的建议。
御史黄廷聘不仅是一个喜欢贪污的官员,而且还喜欢对地方官方粗暴无礼。
有一次,在巡视浙江归来途中,经过湘潭的时候,对当地知县陈安傲慢无礼。
陈安搜查了他的行装,发现了大量金银货币。
黄廷聘惊恐地向陈安道歉,并归还了这些财物。
陈安没有理会,而是把这些贪污来的财物归还回去。
不久后,这件事情便闹得沸沸扬扬的,很快就传到了黄廷聘的顶头上司,都察院左都御史张永明的耳朵里去。
张永明得知此事后,果断上书弹劾并罢免了黄廷聘。
之前被黄廷聘弹劾而罢官的浙江参政刘应箕,看到黄廷聘的下场后,便搜集黄廷聘的阴事来为自己辩解。
张永明对此非常厌恶,于是也弹劾了刘应箕,他也因此被斥退。
按照惯例,京官在考满后(即任期届满后),除了翰林外,都需要到都察院报名并参加庭谒礼。
但后来吏部郎中倚仗权势,张濂废除了报名制度,陆光祖废除了庭谒礼。
张永明发布榜文命令遵守旧例,并将仪式流程上报给朝廷,皇帝下诏要求各部门遵守。
郎中罗良在考满前,先拜访了张永明,并约定免去报名和庭谒礼后再去都察院。
张永明对此非常愤怒,上疏说:“这个礼仪已经实行了一百年,不是我能随意增减的。罗良行为轻薄无礼,应当罢免。另外,卿贰大臣在考满后,到吏部与堂官相见后,就应该到四司门揖礼,但司官却朝南面答揖,这也是不合礼制的,应当改正。”
罗良上疏辩解,结果被夺去了俸禄。
嘉靖皇帝下诏让礼部会同礼科商议此事,他们上奏说:“张永明的建议是正确的。从今以后,吏部郎中应当遵循旧制。九卿和翰林官向四司揖礼,应当废除。”
嘉靖皇帝同意了这一建议。
张永明一向清廉谨慎。在严嵩被罢免后,他担任掌宪(即都察院长官),以整顿纲纪为己任。
后来,他被给事中魏时亮弹劾,便请求离职,皇帝下诏允许他乘坐驿车回家。
第二年,他去世了。皇帝赠予他太子少保的官职,并赐谥号为“庄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