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飞机公司B-25“米切尔”中型轰炸机家族族谱

陆凯聊军事 2023-07-05 21:45:00

本文原载于《兵器》杂志2007年07月刊。本次转载时经重新二次内容完善及编辑、补充整理部分插图,以与同好共同分享。个人认为《兵器》杂志是一本专业、客观的军事杂志,推荐持续订阅,丰富自身的军事及政治知识。将家中《兵器》数字化保存过程中,转载其上的一些年代比较久远的文章,主要是想让读者以另一种比较独特的视角审视曾经的事物和观点。

关于B-25轰炸机在中国的服役经历请点击相关链接:

北美飞机公司在二战期间为盟国制造了3种非常出色的飞机——AT-6“德克萨斯人”教练机、P-51“野马”战斗机和B-25“米切尔”中型轰炸机。“米切尔”是同级别轰炸机中产量最高、性能最好的。

北美飞机公司AT-6“德克萨斯人”教练机

前传

二战爆发前,北美飞机公司的领导人詹姆士·H·金德伯格就早早地嗅出了战争的味道,决定将公司的大部分力量投入到美国陆航军机的研制上。1936年北美公司研制了一架双发、后三点式中型轰炸机样机,定名为NA-21,是北美公司转向军品后的第一款多引擎飞机。

詹姆斯·霍华德·金德伯格

虽然NA-21的载弹量和武器设计都有亮点,但总重却超过了军方18吨的上限,而且它的14缸普拉特&惠特尼R-1830“双黄蜂”气冷发动机单台功率只有588千瓦,严重限制了飞机的性能。因此NA-21输给道格拉斯的B-18“菲律宾砍刀”。

1937年3月NA-21改装单台功率918.75千瓦的R-2180“双黄蜂”14缸发动机,又改进了机体气动外形,改名为NA-39。这架新飞机获得了军方代号XB-21"龙”,但因价格太高没有进入批量生产。但北美在改进XB-21的同时,吸取其经验教训,又研制了一种新型号NA-40,它就是B-25的原型机。

1938年3月,美国陆军航空局又一次提出研制双发轰炸机,要求载弹545千克、航程1930.8千米、速度大于321.8千米/小时。美国航空制造企业纷纷提出方案。北美公司趁此时机推出了NA-40,但其原型机在1939年4月的一次试飞中坠毁。

1939年3月11日,美国陆军航空局的39-640号文件提出了中型轰炸机的新设计要求:载弹1.36吨、航程超过3218千米、最大速度大于482.7千米/小时。北美公司在NA-40基础上研制了NA-62型轰炸机。该机在竞标中引起了军方极大兴趣。因为欧洲局势急剧变化,军方在竞标公司的原型机尚未面世的情况下,就在1939年8、9月间向马丁公司和北美公司分别下达了201架和184架的订单,北美公司的NA-62就成了B-25“米切尔”中型轰炸机。

1940年初夏,序列号为40-2165的B-25原型机下线。在军方下达订单后不到一年的1940年8月19日,第一架原型机首飞成功并获得军方正式序列型号B-25。它身上有许多与NA40共同的地方,譬如前三点式起落架、机翼形状及机翼末端的上反角、双垂尾等。与NA40不同的是,B-25采用并列双座驾驶舱,上单翼改为中单翼,装有莱特R-2600发动机的短舱移到机翼下部。

序列号为40-2165的B-25原型机。请注意其并列双座写驶舱和中单翼结构。

最初几架B-25采用机翼末端连续上反角,这引起了陆军航空兵的批评,从第10架原型机开始机翼末端改为不连续的上反角以提高水平机动性。在试飞过程中B-25还暴露了一些问题,后经修补改进,陆军航空兵接受了该机。在总工程师李·阿特伍德的建议下,B-25被命名为“米切尔”,以纪念美国陆军航空兵的坚定支持者威廉·米切尔将军。1941年2月美陆航第17轰炸大队成为第一支装备B-25的部队。

威廉·米切尔将军,美国空军的创始人之一,美国海军航空队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机型衍变

◎B-25预生产型

它只生产了24架,其中20架交付第17轰炸大队。1943年一架序列号为40-2168的B-25成为美国陆航司令阿诺德将军的专机。B-25使用的发动机为R-2600-9型,机组分别为正驾驶、副驾驶、轰炸瞄准手、领航员(兼无线电员)、炮手。该机防御武器为分布在机头、机背和机身中部的7.62毫米机枪以及机尾的12.7毫米机枪。B-25在5千米高度上最大速度为519千米/小时,最大升限10千米,带弹1.36吨时航程达3218千米。

B-25轰炸机的动力装置为莱特民-2600发动机

◎B-25A

1941年根据欧洲战场的空战报告,针对B-25防御力量较弱的缺点,北美公司为生产线上的B-25发动机安装了PD-13E-2型化油器,正副驾驶、轰炸瞄准手安装了装甲座椅,尾炮手座舱也加强了防护;此外,还安装了自封油箱。这些导致了机重明显增加,对飞行品质也产生了一定影响;B-25A在5千米高度上的最大速度为504千米/小时,升限为9千米爬升到5千米需8分24秒,带弹1.36吨时航程2160千米。B-25A一共生产了40架。

◎B-25B

B-25B是杜立特轰炸东京时所使用的机型。从第65架B-25开始,北美公司进一步加强了B-25的防御力:在机背和机腹安装了本迪克斯电动炮塔,并装有12.7毫米机枪,分别由领航员和无线电员操作。机腹的本迪克斯炮塔虽可收入机身内以降低飞行中的阻力,但在实际使用中深受诟病。除糟糕的人机工程外,放下炮塔需要花费宝贵的55秒,而如果放下太快则可能损坏电气设备;在野战机场起飞时,尘土会吸附在机腹炮塔上,严重阻碍视野。不少前线陆航部队自己拆除了腹下炮塔。

从序列号为42-65001的B-25G起才在生产时取消了机腹炮塔。B-25B取消了机尾的机枪和尾炮手座舱,因此5人机组分别为正驾驶、副驾驶、轰炸瞄准手、领航员/机背炮塔炮手、无线电员/机腹炮塔炮手。

B-25B在5千米高度的最大速度为480千米/小时,升限为7.162千米,带弹1.36吨时航程为3200千米。1941年8月第17轰炸机大队接收了首批14架B-25B。在珍珠港事件(1941年12月7日)发生前,各型B-25共计交付了130架。1942年1月最后一批120架B-25B交付部队。军方在1939年下达的184架订单终告完成。

美军地勤人员正在为B-25轰炸机的机翼挂装炸弹

◎B-25C/D

二战爆发后军方开始追加B-25订单,而北美公司的生产能力却赶不上需求。堪萨斯州堪萨斯城的工厂投产后,B-25产能开始增加。二战中加利福尼亚的英格尔伍德工厂生产了1625架B-25C,而堪萨斯城工厂生产了2290架B-25D型。B-25C/D在5千米的最大速度为454千米/小时,巡航速度则为372千米/小时,升限8千米,带弹1.36吨时航程为2400千米。

B-25C型轰炸机。请注意它没有配备尾部机枪。

B-25C/D使用了装有霍尼1685HA化油器的莱特R2600-13发动机,还改进了24伏特电气设备、除冰系统、刹车系统、翼下挂架、舱室增温装置(从B-25C-10型开始)、便携式氧气发生装置(从B-25D-25型开始)等。从B-25C-5和B-25D-5型开始,机头火力进一步增强。

B-25D型轰炸机

◎B-25G

随着战局的发展,北美公司推出了新的B-25反舰改型,这就是B-25G型。

经过试验,北美公司决定在G-25G上安装陆军的M4型75毫米加农炮。B-25G一改以往的玻璃式轰炸瞄准舱,改用较短的装甲封闭机头,在新机头内安装了一门由领航员手工装填的M4加农炮(备弹21发)和两挺12.7毫米机枪(各备弹400发),均由驾驶员通过舱内的瞄准装置进行瞄准和射击。

B-25G的装甲封闭机头内安装了一门M4加农炮(备弹21发)和两挺12.7毫米机枪

1942年10月2日由序列号为41-13296的B-25C-1所改装的B-25G原型机首飞。尽管其最大飞行速度降为444.8千米/小时,但俯冲速度仍可达到544千米/小时。B-25G的5人机组为正、副驾驶,领航员/加农炮装填手,炮塔炮手和无线电员。

二战中有58架B-25C-20和B-25C-25按标准改装后被重新划分为B-25G型,新造了400架B-25G型,其中有2架B-25G提供给英国皇家空军。美国海军订购的B-25G被称为PBJ-1G。1943年7月第一批B-25G运抵澳大利亚布里斯班。虽然早期型的M-4炮身寿命仅40余发,而且混乱的后勤补给使其缺少弹药,但G型强大的机头火力仍在攻击日本的高炮阵地、舰船和其他目标的战斗中发挥了显著威力。

美国海军装备的PBJ-1G轰炸机。它改装自B-25G。

◎B-25H

针对B-25G在使用中暴露的问题,北美公司设计了更新的改型——B-25H(公司代号NA98)。

B-25H型换装弹道性能更为出色、寿命更长、重量更轻的T13E1型75毫米加农炮,机首内装4挺备弹各400发的12.7毫米机枪,机身右侧的鼓包内安装2挺备弹各400发的12.7毫米机枪。

从序列号为43-4405的B-25H-5型开始,其机身左侧的鼓包也同样安装了两挺12.7毫米机枪。机身中部增加了两挺备弹200发、用于侧向防御的12.7毫米机枪;新设了一座装有双联12.7毫米机枪、备弹600发的贝尔M7型尾炮塔,为此修改了机身后部设计以容纳尾炮手:为了平衡尾炮塔和侧向机枪所带来的重心变化,机身背部的本迪克斯炮塔前移到了驾驶舱后部。

B-25H型轰炸机

由于机背炮塔前移,导致驾驶舱内拥挤,加之杜立特对B-25设置副驾驶位置一直颇有微词,后来北美公司在阿诺德将军授意下取消了副驾驶,原副驾驶的位置上安装了领航员座椅。B-25H的5人机组变为飞行员、领航员/无线电员/加农炮装填手、机械师/炮塔炮手、照相员(兼顾使用机身中部的侧向机枪)、尾炮手。

NA98原型机换装了使用PR48A1型化油器的莱特R-2600-20发动机,但生产型又换成了莱特R-2600-13。B-25H在4千米高度上的最大速度为440千米/小时,巡航速度为372.8千米/小时,升限为7.14千米,爬升到5千米需要19分钟,带弹1.36吨时航程为2160千米,最大载弹量为1.452吨炸弹或一枚908千克鱼雷。

1943年5月15日,42-32372号B-25C-10型改装成的NA98原型机首飞成功。1943年7月31日首架生产型B-25H(序列号43-4105)首飞成功并于当年8月服役。随着日军节节败退,根本没有那么多船只供这些“大炮鸟“开刀,B-25G/H在西南太平洋战区的战斗中已难有用武之地。

但很快B-25G/H在中国战场重新找到了自己的舞台。1944年初驻扎在中国战区的14航空队第1大队第2轰炸中队接收了24架B-25H,用于攻击长江、珠江等内河中的日本舰船,还广泛出击中国沿海的日军船只。75炮的巨大威力令日军头痛不已。为了提高夜间作战能力,当年11月14航空队中序列号分别为43-4584、4071、4924、4989、4601的5架B-25H安装了用于75毫米加农炮测距的APG-13A雷达。但由于机头空间狭小难以维护,备件也需从驼峰运来,雷达的工作经常处于半停顿状态,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B-25J

B-25J是“米切尔”系列最后一种生产型,也是产量最多的型号(共生产了4318架)。

B-25J(公司代号NA108)的部分型号取消了B-25G/H上的装甲封闭机头,重新采用玻璃式轰炸瞄准舱,有的型号则采用装有8挺12.7毫米机枪的装甲封闭机头;重新设置了副驾驶座位,保留了B-25H上的驾驶舱后部炮塔、侧向防御机枪和尾炮塔。机组成员为6人,分别是正、副驾驶,领航员/轰炸瞄准手,机械师/炮塔炮手,无线电员(兼顾使用侧向机枪)和尾炮手。B-25J在5千米高度上的最大速度为440千米/小时,巡航速度368千米/小时,升限8千米,爬升到5千米需19分钟,在满载1.452吨炸弹时航程2040千米。

B-25J型轰炸机的侧向防御机枪。它由无线电员负责操作。

1943年10月序列号为43-3780的B-25J首飞成功。当年年底首批B-25J-1交付。海军订购了255架并命名为PBJ-1J。大部分陆军航空兵订购的B-25J装备到西南太平洋战区的第38、42、345轰炸大队,一部分于1944年装备到第310轰炸大队(驻科西嘉岛)、第12航空队、第14航空队,剩余的B-25J则在国内作为轰炸/教练机。1945年8月最后一架B-25J交付部队,北堪萨斯城工厂也随之关闭。

与二战中其他优秀的双发轰炸机相比,B-25尽管单项性能并不是最突出的,但凭借成熟可靠的设计、坚固的结构、良好的易维护性、优秀的作战弹性和美国巨大的工业生产能力,而成为美国二战中产量最高的双发中型轰炸机(总数超过1.1万架)。它广泛提供给英、苏、中、法等国,横扫亚欧战场,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关于B-25在中国的参战历史请参见:打击来自空中——抗战中的B-25轰炸机。

附:

中国战场主要参战部队简介

◎美国驻华航空特遣队(CATF)

前来中国助战的中国空军美国志愿队(飞虎队)于1942年7月4日解散并入美国陆军航空队编制后,成立了美国驻华航空特遣队。其中第11轰炸中队装备B-25D轰炸机。

◎中美航空混合联队(CACW)

1943年10月,中美双方以在印度受训的第1、3、5大队为基础,在桂林(后迁白市驿)成立中美航空混合联队司令部,按照中方习惯也称为中美空军混合团。每大队辖有4个中队。第1大队为轰炸机大队。

◎第11轰炸机中队

它1917年6月26日成立于德州凯利基地,1942年3月进驻印度卡拉蚩,使用B-25轰炸机,CATF成立后前往昆明参战第14航空队成立后加入341轰炸机大队。第11中队是在中国战场上战斗时间最长的B-25部队。

第11轰炸中队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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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凯聊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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