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判刑|罪有应得

高先生高松杰 2024-09-27 11:26:44
文章: 立场判刑 |罪有应得

《立场新闻》于2020年至2021年间发布17篇文章,包括35+颠覆案被告何桂蓝专访、通缉犯罗冠聪的博客文章及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的文章等。《立场》母公司、52岁前总编辑锺沛权及34岁时任总编辑林绍桐因而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裁定其中11篇具有煽动意图、3名被告罪名成立,今日终于判刑,锺沛权被囚21个月,林绍桐即时释放。笔者先让大家了解一下其背景。

「立场起 立场灭」的简介

《立场新闻》的前身是《主场新闻》,由商人蔡东豪在其前身停运后五个月重新创办,即2014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创办人兼总编辑有锺沛权和余家辉。在成立之初,主场新闻以「我城‧我观点‧我主场」为口号,类似美国的赫芬顿邮报 (The Huffington Post,属美国左派社会自由主义),初时靠转载经「加工」的主流媒体新闻,后来重点开拓部落格发展模式,聚集一群港独份子,然而,由于政治压力和经济上的挑战,主场新闻未能达到收支平衡,广告收入与其影响力不成比例,最终选择结束运作。随后,蔡东豪重新创办了立场新闻,希望通过推出「赞助会员计划」众筹来开拓广告以外的收入来源,并且从本地走出国际,策划台湾选举,报导内地的负面新闻,并于2020年在英国设立团队,鼓吹移民潮,妄图推倒香港经济。立场新闻在其运营期间,曾参与国际性报导,例如与其他国际媒体共同泄露潘朵拉档案,涉及多国领导人和政客,指控他们利用离岸公司隐瞒资产及逃税。最终,于2021年12月29日,立场新闻在国安法这把斩昏君的利剑面前倒下,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冻结了立场新闻的资产,并拘捕多名高层或前高层,随即立场新闻宣布停运,制止其继续以假讯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绪。

立场背后的推手是谁?

作为前身的主场新闻与苹果日报其实有一定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财经版「金融中心」的合作计划上,主场新闻的初期营运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这项合作计划,然而,由于苹果日报遭遇广告撤回,导致需要削减预算,进而影响到主场新闻的资金,从而减少了对主场新闻的资金投入。同时,主场的政治立场影响了其广告收入,因为中资机构和其他大财团对网路媒体的兴趣不大,仍然倾向于在传统媒体投放广告,这意味着主场新闻的唯一收入就是来自苹果日报。当主场转为立场后,资金来源仍然与苹果日报脱不了关系,因为无论是创办人蔡东豪、前总编辑锺沛权,还是立场的英国分部负责人杨天帅也受过黎智英的恩惠,锺沛权的妻子陈沛敏更是黎智英的猛将,立场的每处地方也充满苹果的影子。在黑暴期间,立场和苹果像兄弟一样合拍地攻击政府,会互相分享同一篇煽动性文章,互相配合去报导暴动现场的情况。最后在苹果终结前50小时,让立场的记者进入大楼做一手采访,苹果正式倒闭后,立场亦收容了很多苹果的记者,当中包括在苹果工作22年的采访主任蔡元贵以及苹果首席记者陈珏明。

由佔中到黑暴的恶行

立场新闻的报道和采访行动一直与香港政府部门及官员针锋相对,立场偏激,佔中时如此,黑暴时更甚。特别在黑暴期间,立场新闻常常挑衅香港警察及特区政府,报导内容不断攻击警方执法和美化暴动者行为,完全不是建基于事实。这些问题引发了对其专业性和公信力的广泛质疑。前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亦曾因此控告立场新闻诽谤,指相关文章损害其声誉。这一案件显示立场新闻报导的所谓「事实」,并不存在。此外,立场的记者在黑暴期间,经常在采访时滥用身份,阻碍警方执法,最终遭到拘捕,反映出作为记者的不负责任和不专业,除了严重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工作,更进一步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同样,在尖沙咀的大游行中,立场的记者没有听从警方劝告,继续拍摄和现场直播,阻碍执法,这样的行为只会被认为是对媒体角色的误用和滥用。更严重的是,《立场新闻》被控以煽动刊物罪,法院裁定其多篇报导具煽动意图,这些文章被认为是在没有提出客观基础的情况下,散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绪。这样的裁决让人担忧其报导可能激化社会矛盾,挑起公众仇恨。这些事例不仅显示出立场新闻在法律和社会层面面临的严峻挑战,还反映出其在媒体职责上的潜在偏离。

笔者非常同意,法官指出案发当时政治气氛极为炽热、大量市民不满意甚至反对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相关时代背景下,涉案 17 篇文章中(7 篇属专访,9 篇属评论博客文章、1 篇属报导),法官裁定当中 11 篇文章具煽动意图。法官考虑到《立场》背景及锺沛权及林绍桐过往公开言行,裁定两人知悉并认同有关文章的煽动意图,并提供《立场》作发布平台,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

公众需留意判词指新闻自由非绝对 建基事实方受保障

笔者希望大众市民应留意法庭在裁决,理由中指出新闻工作者在发布言论、资讯和文章时,需要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9(3)条,遵守及执行「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风化。法庭也引用了《欧洲人权公约》关于新闻自由的判例,指出新闻工作者必须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反映新闻自由非绝对。

在西方一些国家,例如欧洲议会的新闻工作者手则的第 4 段,亦强调验证事实和保持公正的重要性。而法庭裁定涉案立场相关的文章是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等条文及相关执法及检控程序,证明《立场新闻》完全罔顾客观事实,违背国际人权公约所强调新闻从业员必须遵守的特别责任和义务。

笔者虽有点不同意刑期略逊于预期,但理解法官考虑到涉事被告身体状况不佳,肾功能只馀下三成的理据而作出审慎的决定,所以笔者坚定支持法庭裁决,案件和其判决反映了执法的理据及必要性,我见国安处人员于 2021 年 12 月就《立场》案採取执法行动后,有人批评是打压言论和新闻自由,我认为这只是外国势力或代理人的一些抹黑技俩,换着是案件在西方国家发生,笔者相信判决只更严厉,刑期只会更重。笔者认为法官的裁决是公平公正,也正好说明当日执法的必要性。大家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里面也清楚说明这类的自由是有所规限,其中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宁、公共秩序、维持公共衞生及风化、或保障他人权利自由。笔者希望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也应该知道,《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己于 2024 年 3 月 23 刊宪生效,如有人干犯类似罪行,香港警方会以该条例的第 24 条即「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作出执法和处理,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 7年,如案情涉及「勾结境外势力」,更可处监禁 10 年,呼吁市民大众切勿以身试,珍惜自己的前途和家人,投身建设自己人生和香港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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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松杰,人称高Sir,男,香港建设力量KOL、时评人,大湾区创业者、湾区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网民,工商管理硕士,本科修商业、公共及社会行政,多个平台均有文章及视频专栏,发放爱国爱港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发共同发起人、香港菁英会副主席、网络红人工作者协会创会主席、阳江市政协委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河南省青联港区常委、香港青年发展委员会民族自豪感及国民身份认同行动小组增补委员、第七届九龙城区议会辖下地区设施及工程委员会和社区参与及文化康乐委员会增选委员、九龙城灭罪委员会国安教育小组召集人、家维关爱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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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高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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