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的通知范文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备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和队伍内部高度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清明节”节假日期间,局各级值班人员务必要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节假日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信息按时报送,出现值班信息漏报、迟报、不报的问题,局将严厉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现将信息报送要求说明如下……
二、值班备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日期间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各级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
三、队伍管理
(一)全面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二)严守纪律规定,强化队伍管理。
(三)组织安排好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人员节日生活。
四、火灾防控
一是要迅速组织行动,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要广泛发动,强化宣传工作。
节前和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日安全提示和防火灭火及自防自救常识等;
同时要结合“八进”工作要求,针对秋季特别是节日期间火灾特点,着力普及家庭用火用电、旅游出行等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知识;
要督促辖区重点单位、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及灭火疏散演练;
要在大型节庆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等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加大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全市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亲民为民、抢险救援及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发布正面新闻,按时上报材料。同时,要密切关注负面涉警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处置和应对好有关情况,最大限度降低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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