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过后,王师傅做完准备工作,启动了公交车,准备完成当天的最后一趟任务。
王师傅是一位资深的公交司机,有着十多年的驾驶经验。由于他工作认真负责,性格和善,几年前,公司重新分派了他的工作,让他负责企业专车。
相对于一般的公交线路,新的岗位相对轻松,但是对司机的驾驶技术要求更高。幸运的是,王师傅的驾驶技术娴熟,服务态度良好,很快就适应了这项工作。从那时起,王师傅每天负责几趟固定路线,接送的也都是企业的员工。
当晚发生的事情发生在员工下班后。当时距离员工下班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王师傅提前出发,准备提前十分钟到达目的地。
然而在途中,公交车行驶到一半时,前方路上有一辆白色的私家车横在路上,挡住了一个车道,导致公交车无法通过。
开始时,王师傅以为对方车子可能出了故障,但当他靠近时,却发现对方的驾驶员竟然是在打电话。王师傅按了几下喇叭,希望对方会腾出道路,可是对方却一言不发,继续打电话,完全不理会王师傅的请求。
王师傅接着按了几次喇叭,但白色车辆的驾驶员依然不为所动,王师傅焦急地等待着,可白色车辆毫无动静。
时间迫近,王师傅别无选择,只好小心地从白色车辆旁挤过,挤过程中,因为白车占据大部分车道,导致王师傅开车非常困难,车轮甚至进入了绿化带,最终才艰难成功挤过。
在经过白色车辆时,王师傅不禁忍不住对白车的驾驶员说:“你怎么这么不讲道理?不可以把车开到一旁吗?”但白车司机却不屑地回了一句:“等我投胎了,看我怎么害死你!”
王师傅气愤异常,立即和白车司机发生了争执,但考虑到时已快要迟到了,王师傅说了几句后就不再搭理白车司机,自己驾车继续前行。
然而白车司机却不罢休,启动车子,“唰”的一声急停到公交车前。王师傅被吓了一跳,连忙紧急刹车。
但这还不是结束。王师傅回到正常行车状态后,白车司机一直堵在他的车前,多次急刹车强行停住王师傅的公交车,王师傅尽量找机会超越,但白车总是紧追不舍。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白车司机多次并排行驶,还从车窗辱骂王师傅,声称要找人害死他。
白车司机先后别车、逼停王师傅15次,最后一次逼停后,王师傅再也无法忍受,和白车司机开始争吵。
白色轿车司机高声嚷道:“你这个公交车司机算什么?我才不会让你过,你能做什么?敢撞死我啊,最好就是撞死我,看你敢不敢!你简直是个懦夫!”
王师傅心头一震,愤怒驱使他发动了汽车,将车头“嘭”地撞上了白车的尾部。
然而,白车司机依然嚣张不屈,他猛踩刹车,不停辱骂王师傅:“就这点?你有本事撞死我,这点小撞算什么?”
王师傅稍稍后退一些,再次朝白车撞去,白车司机毫不畏惧,继续挑衅王师傅。几次撞击中,王师傅多次撞向白车,而白车司机不断挑衅,迫使王师傅逐渐失去理智。
最终,王师傅猛踩油门,把白车推着行驶了十几米,发出一声巨响,白车撞到了绿化带上的大树上。王师傅并未停下车,继续踩着油门。
白车司机看到王师傅动作真实,终于感到恐慌,他打开车门,疯狂逃离。王师傅一脚油门跟上,将男子撞倒在地,不断踩着油门,双腿被王师傅压在下面,痛苦的哀嚎回荡在街上。
王师傅跳下车,站在男子身边,不停地责问:“你为什么对我这样?你还要继续吗?”
男子双腿已变形,生怕王师傅继续伤害他,满脸恐惧地向周围路人呼喊:“救命啊,请救救我……”
周围的行人被吓坏,纷纷尖叫起来,有胆大的上前劝阻王师傅不要冲动。渐渐恢复理智的王师傅站在原地,没有再做进一步的动作。
不久后,警察和救护人员赶到,带走了王师傅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同时将白车司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事件应该如何被解释和处理呢?
二、法律分析
1、白车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且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除非停车泊位另有规定。白车司机没有理由将车辆停放在路中间,明显阻碍了公交车的正常行驶,违反了该法规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罚款金额在二十元至二百元之间。根据这条规定,白车司机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通行规则,应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2、白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
白车司机不仅违规停车,还在车内电话中悠然自得,对后方汽车的喇叭声和乘客的抱怨视而不见,还进行着危险的超车、急停和逼停公交车的行为,辱骂王师傅。这种危险且挑衅性的驾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的安全。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道路上的机动车驾驶员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拘役和罚款。
白车司机的行为已经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尽管没有造成重大后果,但一般也不会受到过于严厉的刑事处罚。
3、王师傅的撞车行为的法律后果。
王师傅开始是一名受害人,在法律上处于有利地位。然而,在遭遇了白车连续逼停十五次之后,王师傅冲动地驾车撞击了白车车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维权范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责任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在这起事件中,王师傅明显是有过错的,他的冲动行为已经使他由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严重损失,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师傅出于愤怒之下撞击了白车,并导致白车司机受伤,这种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接着,王师傅猛踩油门,将白车推到了绿化带上撞倒了白车司机,这种行为更为严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伤害导致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则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师傅继续对逃跑中的白车司机进行撞击,这涉嫌故意伤害罪,这将加重他的刑事责任。
4、王师傅还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将要承担侵权责任。
王师傅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犯了白车司机的民事权益,所以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综上所述,白车司机的危险驾驶和挑衅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面临刑事惩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而王师傅因为失去理智采取过激行为,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在事故发生后,白车司机头部受伤,膝盖粉碎性骨折,面临瘫痪和截肢的风险。幸运的是,在经过不断的治疗后,他的双腿得以保住,但被评定为一级伤残,永久残疾成为了他的遗憾。
王师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但由于白车司机的先导行为有一定责任,对王师傅的处罚也有所减轻。最终,王师傅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被命令赔偿白车司机130余万元。
这起案件令人深感遗憾。白车司机因一时冲动,频繁别车并挑衅王师傅,最终留下了一生的懊悔。而王师傅由于未能有效控制情绪,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不仅需要承担巨额赔偿,还要接受刑事处罚。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道路安全问题非常重要。当面临冲突和挑衅时,我们必须冷静理智,以暴制暴只会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