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竟要给小偷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二审法院:一分不赔

发现之眼 2024-10-16 10:41:08

湖南岳阳的农村男子徐某家庭条件不错,全家人都非常努力和上进。他们家住在一座三层小楼里,院子也很宽敞。除了小汽车,他们还拥有一辆便捷的摩托车。

某天晚上,徐某正在家里一楼看电视时,他的父亲老徐神色慌张地走进屋,告诉他院子里停放的轻便摩托车不见了。

更令人担忧的是,他的身份证、驾驶证等所有重要证件都放在摩托车的车底座下面。不久之前,徐某还刚刚看到摩托车停在院子里,小偷可能没有离开太远。

徐某被吓了一跳,连忙回想起摩托车还在家的情景。他立刻起身并拨打电话报警,同时出门开车追踪小偷。由于乡村小路密布,徐某无法确定小偷逃跑的路线。然而,在他犹豫之际,他想到摩托车的油已经不多了,附近有一座加油站,小偷很有可能去那里加油才能逃离追捕。

于是,徐某加快了车速,朝着加油站驶去。一到加油站,徐某四处寻找,可是并没有发现摩托车的踪影。他耐心等待了一会儿,正准备放弃时,突然看到一辆轻便摩托车沿路而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他家的摩托车!徐某二话不说,立即追了上去。

偷走徐某摩托车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大约二十岁左右。徐某追上他后放下车窗,高声要求他停下来归还摩托车。然而,小偷听到徐某的呼喊后,并没有停下,反而加大油门,向前逃跑。

徐某没有放弃,一直紧紧追随在后。于是,在这个漆黑的夜晚,在乡村小路上,上演着一场紧张刺激的追逐戏。当他们来到一个三叉路口时,小偷犹豫了一下,减慢了车速,而徐某却没有来得及减速,瞬间追了上去。

小偷被撞飞了十几米远,摔倒在地,受伤严重。虽然徐某的车也发生了侧翻,但他并没有受到大碍。徐某走上前控制住了偷摩托车的男子,紧接着又拨打了报警电话。

失主徐某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看到小偷受伤较重,立即安排车辆将他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随后,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摩托车的小偷叫付某,是一个由五人组成的盗窃团伙的头目。

由于事发地为农村,没有监控录像可供调取。经交警队勘察并听取双方陈述后,进行了事故认定。他们认为徐某驾驶小汽车追尾了付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因此徐某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付某则承担了次要责任。

在医院接受医生检查后,付某的伤势确实严重,失去了三颗门牙,下颚骨移位,头部颅骨开裂。后经鉴定,付某的伤情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付某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后,终于走出医院。然而,他的离院之际却迎来了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

一旦到案,付某毫不犹豫地供认盗窃徐某家摩托车的事实。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断定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了盗窃罪。随后,付某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法庭上,公开审理后,法官裁定付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并处以2万元罚金。

然而,付某的家人在这次事件后多次找到徐某家,声称付某遭受交通事故,并要求徐某支付33万多元的赔偿金。

徐某最初考虑因对方经济拮据及付某的身体状况,以人道补偿方式解决问题。然而,付某家人的高额索赔请求却遭到了徐某的拒绝。

未料到的是,在付某刑满释放后,他却以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徐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经过法院审理后,就本案付某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认定此案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对于事故的认定,法院确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书和案件实际情况,原告付某的盗窃行为在此起事故中属于追尾的车辆,主要责任应由付某本人承担。

在追赶过程中,徐某未能保持有效车距并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徐某应承担本案10%的责任。

鉴于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根据徐某投保的保险情况,保险公司需要赔偿付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总计约11.5万余元。徐某个人也需赔偿付某1255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三方皆不满意。

付某认为,自己产生了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只赔偿了11万多元,认为赔偿金额太少,因此提起上诉。

保险公司和徐某均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

保险公司主张,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付某的盗窃行为导致了受伤,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徐某本人自然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应赔偿。

基于上述理由,三方均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本案后,经过认真研究和全面评议,审查案情,并得出结论,认为该案焦点在于对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以及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二审期间,法院认为该案案由应纠纷应为健康权纠纷,并进行了相应的更正。

经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以及法院的刑事判决,本案中付某的受伤是在盗窃摩托车过程中,因失主徐某的追赶而发生的。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徐某和其保险公司无需赔偿付某任何损失。

【律师说法】

一个人的行为,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时,采取的合理措施,并且没有超出必要程度,根据法律是应当作出保护的。这种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例中,付某偷偷潜入徐某的家中,并盗取了停放在院子里的轻便摩托车。

徐某发现后,立即上路寻找,并在村里的小路上发现了付某正在骑着其摩托车。

在追赶上付某后,徐某要求其停下并归还摩托车。

然而,付某并未停车,反而增加速度试图逃跑。在法律的角度看,付某尽管试图逃跑,但事实上他正在盗窃的摩托车上逃跑,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因此,徐某有权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保护自己的财产。

在追赶的过程中,由于付某突然减速,导致徐某无法及时刹车,并撞伤了付某。

依法判断,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付某的损害,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付某在盗窃时受伤,盗窃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其受伤算是自食其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的调查以及法院的判决证实,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其受伤是在盗窃过程中造成的。一方面,付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在夜晚乡村公路上盗窃后不停车并驾车逃逸的危险行为,其有足够的认知能力。

另一方面,盗窃是犯罪行为,虽然与徐某有牵连,但是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法律上并不认为是侵权,因此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后果应由犯罪者付某自行承担。

关于是否能够避免付某不上诉而得到赔偿的问题,这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对此存疑,有必要对这方面进行普法宣传。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并不会立即生效,有15天的上诉期。

只要在规定的上诉期内,任何一方提起上诉,原判决并不会生效,进入二审程序。

因此,即使付某在一审判决后不上诉,但由于徐某和保险公司提起了上诉,案件已进入二审,因此即使付某不上诉,也不可能得到赔偿。

在这起民事诉讼案件中,尽管没有监控视频和证人出庭作证,却支撑着徐某的诉求。这是为什么呢?

在这起案件中,尽管无法提供现场监控和证人证词来证明付某受伤的情况,但根据全案事实和证据,特别是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徐某所提出的正当防卫主张具有明显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有义务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虽然案发现场缺乏监控录像和其他证人目击情况,付某提出异议,但徐某需证明自己的正当防卫主张,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和本案事发经过,徐某提出的主张具有高度可能性,该事实能够被确认存在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综合分析以上规定、本案事实和证据,可以得出结论,付某身上的伤是在其盗窃过程中形成的,而徐某的行为则属于正当防卫。因此,付某受伤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47 阅读:22500
评论列表
  • 2024-10-16 13:46

    一审玩呢,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邵...... 回复:
    一审有一审的难处。基层的立足点不一样。
    晨风 回复: 邵......
    还难处?支持盗贼?
  • 2024-10-16 14:26

    一审判错,二审改判的,一审法官问责。

    此号已卖 回复:
    没办法,买一审乱来二审美单子、
  • 2024-10-16 20:41

    交警判定也是错误的,这起案件涉及到盗窃车辆案,应当转交派出所处理,不能用交通事故来判断,一审法官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切了解案件的性质特征,以及所作出的判决对社会影响力度有什么后果……

    十八子 回复: 王家园林
    王家园林 回复:
    保定未成年人骑行案,又不能交刑案了,这是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交通违章事故。而今次的是偷车案引发的后果
  • 路语 89
    2024-10-16 16:21

    一审法官应该回学校重新学习

    十八子 回复:
    他不是缺能力,缺的是良心。
    用户18xxx94 回复:
    回娘胎重造!
  • 2024-10-16 13:47

    小偷没偷到东西,应判给小偷误偷费,这样一审的法官心里就平衡了

  • 良缘 68
    2024-10-16 16:33

    小偷有误工费?真是长见识了

    独木 回复:
    偷东西是人家的主要工作
    我想带你去飞翔 回复:
    小偷公司
  • pb 63
    2024-10-16 22:31

    这法律聊的,正在侵害人家权利和利益的时候,还必须要求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不被伤害。正义和道德不谈,这法律让个正常人都看不懂了。

  • 华章 58
    2024-10-16 14:45

    耽误小偷偷东西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2024-10-16 18:02

    小次警察追罪犯绝对不能束手就擒 跑就完事 警察追你受伤可以要求赔偿,警察不赔就找一审法官

  • 2024-10-16 18:27

    一审是不是给社会制造更多的罪犯?

  • 随缘 43
    2024-10-17 09:53

    为二审法官们点赞[点赞][点赞][点赞],一审的法官全部应该调整岗位,不懂法、不应再待在执法部门!

  • King 42
    2024-10-16 17:27

    一身狗原存在的原因就是养堆废物

  • 2024-10-16 13:26

    一婶又出来活跃气氛 闹着玩了 。[哭笑不得]

  • 2024-10-16 18:45

    这种法官太可怕了

  • 2024-10-16 17:45

    二审法官好,肯定不是南京的

    小K 回复:
    你这是什么逻辑,二审好,不是南京,那一审不好,就肯定是南京?
  • 老黄 36
    2024-10-16 17:36

    耽误小偷偷东西。

  • 雄鹰 34
    2024-10-16 19:27

    那一审法院,要负什么责任呢!毕竟法律尊重的!!!

  • 2024-10-16 14:27

    法律门前三包烟

  • 2024-10-16 19:15

    一审法官开除国籍

  • 2024-10-16 18:20

    试问。一审法官是怎么考上法官的。是不是走后门进去的。这样的案件也立案???

  • 2024-10-16 18:47

    小偷也能有误工费?笑话。

  • 2024-10-17 13:58

    法律不应保护侵犯侵权者的人身安全。侵犯者在犯案时,人人可殊之。

  • 2024-10-16 21:24

    一审法官不知是怎么判的?按这事看小偷还有理了,真是天下之大无其不有。

  • 2024-10-16 17:29

    摩托车和汽车的车损维修费应该由谁出?

    活面打浆糊 回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2024-10-16 21:12

    交警也不看情况,什么单都接!

  • 2024-10-16 19:23

    这一审法官啥水平啊?

  • 2024-10-16 19:50

    一审的渣子到处都是!拿别人钱,敢不为人家办事吗?

  • 2024-10-16 20:56

    荒唐的一审法官

  • 陈醉 14
    2024-10-17 13:59

    无论在法律上,或者道德上,都不能像一审那样。那样只会鼓励小偷做案,诱导好人变坏。希望法官下判断时,必须考虑社会影响。

  • 2024-10-16 20:20

    一审的法官是特么城管调到法院的

  • 2024-10-16 18:02

    不认二审法院还是三审法院,,首先一审法院怎么了?

  • 2024-10-16 19:46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居然小偷偷东西途径中受伤了,还好意思说赔偿,还要脸不

    飞越 回复:
    关键是人家还得到了法官的支持[笑着哭]
  • 晓哓 11
    2024-10-16 19:38

    为什么一审老是犯错然后二审改判。你细想

  • 2024-10-17 18:00

    被发现盗窃行为而不自动终止的,视为抢劫可以使用强制力量终止其行为,警察可以开枪击毙,群众可以使用工具制止他行动能力

  • 2024-10-16 21:11

    小偷的误工费不好定价吧,应该制定一个估算体系,有法可依才好。

  • 2024-10-17 10:51

    一审法院的法官估计是体校分配或军人转业的,法盲。按一审判法,是否国家都要赔犯罪分子的误工费?

  • 2024-10-16 21:11

    一审法官应该足幼儿园毕业[呲牙笑][呲牙笑]

  • 2024-10-16 18:58

    好,我支持,下次都当小偷

  • 2024-10-16 20:03

    因为一审法官也是小偷来的

  • 2024-10-16 21:32

    这个法官简直就是小偷的亲大哥[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2024-10-17 05:48

    多审几次,交的钱也多几倍。

  • 2024-10-17 05:41

    为二审[点赞],一审下课?

  • 2024-10-19 15:57

    一审法院的法官是跟师娘学的法律知识?

  • 2024-10-17 11:54

    一审法庭的法官和审判官有很大的问题。这些毒瘤还留下来做什么?

  • 2024-10-16 23:12

    一审是不是日苯人混进来的…[好生气]

  • 2024-10-16 23:57

    一婶本来就不正常!二婶才正常嘛!

  • Sem 6
    2024-10-17 10:14

    为什么一审这么儿戏的,负责一审的法官应该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10-17 10:36

    比这荒唐的判决多了去了,这个判官没被杀掉也算幸运。

  • 2024-10-16 20:10

    犯罪成本太低与一审法官有关系

  • 2024-10-17 07:54

    赔啊!咱都去做贼,旱涝保收

  • 2024-10-17 08:14

    小偷是一审主审的爹

  • 2024-10-19 13:12

    没有保险公司参与肯定是一审的结果!

  • ·· 5
    2024-10-16 18:25

    小偷判太轻了

  • 2024-10-17 19:32

    也就是说,赔偿人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浪费人家寻找下一家,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这一审判诀

  • 2024-10-16 20:59

    以后抢劫犯就应该让一审法官来[得瑟]

  • 2024-10-16 20:08

    现在社会怎么了?

  • 2024-10-17 12:12

    这要是能赔给小偷,以后满世界都是小偷了,一审法院是怎么做到的?谁弱谁有理?

  • 2024-10-18 05:52

    偷搞人家的水果树上摔下来摔死果树主赔儿十万的有先例所以谁死谁有理,这样判案的法官不少。

  • 2024-10-17 12:45

    一审的法官是不是渎职罪?

  • 2024-10-17 18:06

    一审的法官吃什么长大的,专业知识去哪儿了

  • 2024-10-17 09:55

    一审的法官真是厉害厉害厉害

  • 2024-10-17 00:59

    小偷还是玩不过律师,被律师忽悠得不要不要的[呲牙笑][呲牙笑]

  • 2024-10-17 08:42

    -审是中班的小朋判的,

  • Ben 3
    2024-10-17 09:56

    差点就是互殴[笑着哭]

  • SGU 3
    2024-10-18 13:16

    可以把一审在全国都取消了。已经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性了。[呲牙笑]

  • 2024-10-17 08:51

    我就想问问:一审法院那个法官既然判错了就没有责任不受处罚吗?[得瑟]

  • 2024-10-17 20:44

    这就是跟西方接来的鬼。呸!

  • 2024-10-16 19:32

    对平台追责

  • 2024-10-17 13:54

    盗窃还赚钱,以后盗窃越来越多。

  • 2024-10-16 20:57

    一审二审水平高

  • 2024-10-17 11:03

    一审法官没有法律知识吧!

  • 2024-10-17 10:56

    比佳佳更该!

  • 2024-10-17 14:53

    以后取消一审,直接高审,一审法官都是蠢材。

  • 2024-10-17 19:23

    看看漯河法院一审判决,王佳佳法官。终于找到了同行!

  • 2024-10-18 17:23

    那么为什么不追责一审

  • 2024-10-18 15:00

    为什么从头至尾没有看到盗窃者处罚呢?

  • 2024-10-19 06:48

    典型的法向不法让步!

  • 2024-10-21 19:08

    一审法官可以买红暑了

  • 2024-10-21 10:22

    扩招后的垃圾吧

  • 2024-10-20 19:04

    追究一审法官的责任!身为法官这么明显的刑事自卫案件却以交通肇事判决,可以取消其审判资格了!

  • 2024-10-17 13:17

    交警糊涂,一个非法行驶的车辆,能认定为交通当事方吗?

  • 2024-10-17 12:32

    一审的相关人员应该抓起来了!

  • 2024-10-16 20:31

    以后规定凡犯罪的被制止的,必须立即双手抱头,停止反抗,趴在地上等待处理,凡不服从的无论是和后果自负。

  • 2024-10-17 00:12

    这就是进家门还要供着[点赞]那人人如此可好(¬㉨¬)[得瑟]

  • 2024-10-17 16:28

    一审法官是怎么想的?连这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 2024-10-17 09:55

    奇葩人比比皆是

  • 2024-10-21 13:43

    一审法官及法院领导可以下课了!

  • 2024-10-17 11:22

    盗窃罪应改为抢劫罪,因盗窃行为被发现追击时,资窃者仍带着脏物逃跑。如果物主在追击时车辆事故死亡,那绝对会判这小偷为抢劫犯。

  • 2024-10-17 12:56

    妈的,没撞死他就命大了!

  • 2024-10-17 07:27

    各地得有多少被一审这种判决误导了?[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 2024-10-22 13:35

    小偷公司么?还误工费?

  • 2024-10-23 07:42

    一审法官收了多少黑钱?

发现之眼

简介:理性探寻如剖木,入木深处见根源。冰清玉洁,勤学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