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邻居用了马桶,女子以对声音敏感为由用振楼器反击,法院判了

一拙见 2024-09-06 11:55:43

浙江舟山,住楼下的王女士认为楼上的张先生制造噪音影响她休息,经过沟通后,张先生把家里的拖鞋,地毯都换了,尽可能减少产生噪音。

但王女士却依旧表现得非常敏感,要求楼上的张先生晚上不能使用厕所等,这也引起了张先生的不满了,因而两人的协商不成。

王女士进而采取更加激进的办法,包括震楼器,共振音响等,对张先生予以还击。

这里看来,王女士并不是对噪音有意见,纯粹就是对张先生有意见了。不然自己制造了那么多的噪音,怎么还能继续生活下去呢?

又或者她本身就是一个极度自私自利的人了,鸡蛋里挑骨头,一旦别人没有顺从她的意思,就马上变得急躁不安,狂躁之类的,显然就是情绪管理不行。

而楼上的张先生忍耐不了这样的遭遇,选择了搬离这里,房子转租给了其他两个租客,结果两个租客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结果依旧是选择了退租。

可王先生为此却搭上了房子租金押金15400和2000的中介费,这一笔费用可不低了。

在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之后,张先生选择了起诉,要求王女士赔偿。

而当地根据之前发生的种种,认为王女士采取极端的行为反击,不仅不合理,也非常不道德,明显失当,更重要的是张先生已经对此做了很多改变,总不能因此而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所以,当地给出了一个处罚,让王女士给张先生赔偿17600元,以及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不得不说,这个判决我还是非常支持的。

就王女士的这种无理取闹,过分的要求,换谁都忍耐不了,根本就不适合和人相处生活的。

张先生作为楼上的住户,已经尽其可能来适应她的生活了,可她自己干的都是什么事呢?一点都不值得别人的同情。

所以我还是建议王女士住顶层,或者有乡下的住所的,回乡下住,没有任何人可以干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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