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周润发谈港片的衰败,把其中一个原因归结为审核机制。虽然,不是很赞同他的说法,但不得不承认,论“敢拍”,早年的香港电影确实“敢”多了。有天马行空的脑洞,也有几近真实的改编,我们不妨来看看。
《毒舌大状》(内地名:《毒舌律师》)这部《毒舌大状》,堪称近年来港影的奇迹,在香港上映后不断刷新票房,在内地虽然不算叫座,但看过的人普遍叫好。它在豆瓣获得了7.6的高分,这个分数超过了同期热搜榜频频亮相的《无名》、《满江红》等。
这部片子的成功,除了演员的出色演技外,还有两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1、案件的真实性
2、案件背后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三六九等的讨论
《毒舌大状》改编自“香港奇案”之一的“彭楚盈案”,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称呼叫——“艳骨案”。
故事发生在1999年,失踪4年的知名模特彭楚盈在一个居民楼单位被发现。此时的她,周身布满尸虫,躯体横陈在睡床旁边的地面上,头骨则跌落在床边一个垃圾桶里,可谓“身首异处”。不仅如此,屋内一片狼藉,同时被发现的还有避孕套、男装泳裤、大量药物,以及少量海洛因。
当时,油麻地警方将这件案子列为“谋杀案”,很快,我们熟悉的西九龙重案组介入。但奇怪的是,西九龙重案组调查后,把案件由“谋杀案”转变为普通的骸骨发现案,认为案件无可疑之处,按“死因不明”处理。而死因裁判官又以涉案人员方曼生身份敏感为由,决定不对事件进行死因聆讯,整个案件被视作机密,不对外公开。
那么问题来了?
方曼生究竟是何人?他为何涉案?他的身份又为何敏感到涉案而不对外公开。
方曼生,1940年出生,正是彭楚盈骸骨发现单位的业主;而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彭楚盈的“男朋友”。没错,就是大家想象的那样。1983年,年仅18岁的彭楚盈邂逅43岁的方曼生,随即相恋,进而用“偷来的时光”同居。但方曼生此时有妻有子,说到底,不过是一段“不伦恋”。
彭楚盈失踪后,她的家人曾联系过方曼生,但对方没有透露女方的下落。而从彭楚盈失踪的1995年,到骸骨被发现的1999年间,方曼生被目睹多次出入涉案单位,他的嫌疑不能不说不大。
一个疑点重重的案件,为何最后不了了之;一个重大嫌疑人,为何最后全身而退。
这就得说说方曼生的另一重身份。
方曼生本人就是个专业律师,他的家族更加厉害。父亲是纺织品商人方心诰,母亲是国画大师方召麟,叔父是著名骨科医生方心让,弟弟也是骨科医生,妹夫是香港辅助警察队总监陈棣荣,堂妹是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他的亲妹妹最为有名,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也是著名的“祸港四人帮”之一。
这样的家族,横跨香港政商界、文艺界、司法、警务,权势之大、人脉之广,是真正的豪门,真正的权贵。
什么是豪门,什么是权贵,在“彭楚盈案”中体现地淋漓尽致。
几年前,前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在《阿太主场》谈及此次事件,她说:“方曼生女友在家中倒毙,连头部也脱落的案件,非常轰动。当时我正担任局长,但我可以说,我一点也不知道。当时警方没有向我通报,可能他们认为只是普通的死因不明个案,也可能是合理的,为了保障私隐,这些牵涉高官的事,希望也能够保密。”
《毒舌大状》中有个为了正义舌战群雄的律师叫林凉水,“彭楚盈案”中的那个律师则叫翁静晶。
翁静晶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她有多重身份。
她做演员,合作张国荣,出演小龙女;她转行做保险经纪,做到了全球TOP10;她读法律,读到博士学位,有自己的律所。她嫁过武师,育有两女;她现在是“赌王家族”的豪门阔太,但在婚礼上说,计划捐赠全部财产,不会留给下一代。
2005年,香港警方重启“彭楚盈案”,但聆讯的过程却异常艰难。
有4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有多位疑似“前男友”指出彭楚盈嗑药、情绪失控、负债累累、抑郁轻生。而这些“前男友们”却说不出彭楚盈家中冰箱的位置。警方无法提供有效的案件资料,连照片都是模糊到需要放大镜才能勉强辨认。最初的证物却不翼而飞,关键的避孕套不见了,彭楚盈的日记多处被撕毁。
最令人难以理解的还是方曼生。情妇4年联系不上,难道不会去自己的房子看看?多次被目睹去过现场的方曼生,难道发现不了自己单位成了案发现场?
《毒舌大状》中,罪犯伏法、小人得报,司法终究公正,真正大快人心!但现实中的“彭楚盈案”最终因为证据不足,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以彭楚盈“死于不幸或意外”告终。
现实一定不是爽文,但至少因为有林凉水、有翁静晶这样的人,揭开那些所谓的“权贵”的遮羞布,看到里面的乌漆嘛黑。权贵们都要脸,但这些事的存在,往往最打他们的脸,公道自在人心,在法网之外,群众的眼睛还是能看到,到底谁最不要脸!
《三五成群》这已经是一部20多年前的电影了,放在现在重看,依然觉得十分震撼。
这部电影,其实不像一部电影,它平铺直叙,用最直白的语言讲述了“秀茂坪童党案”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剧中,没有过多的情节设计,没有演技精湛的演员,没有好的运镜、摄影、配乐、妆造……它甚至可以称为一部纪实片,连旁白和解说都不需要的“粗制滥造”。
1997年,香港九龙区秀茂坪邨某单元屋内发生一起恶性虐打至死案,“凶手”多达14位,而这14位凶手全部未成年,最小的只有14岁。
他们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他们不觉得自己在杀人。他们只是惩罚叛徒,他们只是在玩儿。他们想看看漫画中,一脚把人踢飞,能不能在现实中实现;他们在玩“人肉打桩机”的游戏;他们甚至想出了新玩法,谁能背一句诗,谁就有资格玩上一轮。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讲义气!”这句影视剧中的台词,被他们奉为皋臬。所以,叛徒最可耻,要受最重的惩罚。漫画里,那些人打人也没事,那些人很威啊,一脚能把人踢飞。影视剧、漫画成了他们的“圣经”。
十六七岁的未成年,应该在学校受正规教育,应该由父母做榜样,好好引导。可是他们没有。这些人的家庭,大多是“混血之家”,港产父亲、外籍母亲,在外被人看不起,对内吵吵嚷嚷,吵架、动手都是日常。有些是重组家庭,鸡仔说:“是你老婆嘛,不是我妈!”有些更惨,爹不疼、娘不爱,一个北上找小三,一个去澳门找“何先生”,就算儿子进了警察局,都推诿着,嫌儿子给自己找麻烦。
这些人不是缺乏管教,可以说是无人管教。
无人管教怎么办?他们只能自己管自己。爹妈靠不住,只能靠自己的拳头。大王小时候被人欺负,断了两根肋骨,从此猛打沙包练拳,自己会来那么几手,才能从弱小的“阿俊”变成同龄人口中的“大王”。
可是“大王”又怎么样?碰到真正的B社会,他只能弱弱地说一句:“我叫阿俊”。阿B最有头脑,他对大王说:“不如我们收几个小弟,不一定要打,至少要在气势上赢过他们。”所以,大王将番薯收归麾下,本来不过是三人的小团体,逐渐扩大,三五成群,变成了后来的“童党”。
结党自然是为了营私。以前,番薯不听话的时候,他母亲还能威吓他:“你敢动手,我立刻找你舅舅过来。”可自从跟了大王,番薯不用在害怕他的舅舅,有这么多兄弟在,还用怕一个泰国壮汉吗?
片中,花了很重的笔墨描绘了这群“童党”从个体发展成小团体的过程。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恶的累积也并非一蹴而就。从自卫到立威,他们能在学校里抢到一张乒乓球台,公开和女导师开黄腔。从立威到扬威,他们冲破家庭的束缚,建成了自以为是的“小社会”。他们把影视剧和漫画当圣经,他们用自己“小社会”的价值体系,审判自以为是的对或者错。
所以,惩罚鸡仔,不过是在执行家规。当一群人围着一个人殴打的时候,他们脑子里从没想过,他们的“家规”外,还有个叫做“法律”的东西。最终酿成大祸。
鸡仔死了。慌了神的大王又变回了阿俊,他向他的大哥求助,却没人真正当他是一回事。一群未成年人能有什么主意,不过是玩游戏不小心打破了家里的花瓶,把碎片藏起来就好了。这群人,最终不过是孩子,他们对恶的认知浅薄到让人好气又好笑。哪怕是最后被带进警察局,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是坚守着“江湖义气”,不言不语。
最有头脑的阿B是最初的突破口,读书,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自首、转做污点证人,作为个体的阿B是理智的,清醒的。若不是有那样的父母,他或许原本有个不错的前途,成绩优异、会独立思考、做事懂得分轻重。纵观全片,你会发现,每次遇到事情,最理智的永远是他。可即便理智如他,在虐打鸡仔的过程中,也显得毫不手软。为什么呢?《乌合之众》中说:“人在群体中会变得失智。”《三体》告诉我们:“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阿B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起惨案,我们该全怪那些孩子吗?不应该吧。他们本就是一群缺乏关爱、缺乏管教的孩子。该怪那些家长吗?有一部分责任。但大王的母亲为了养活他要打三份工,鸡仔的继母为了两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硬是熬出病来。
该怪这个社会吗?或许吧!毕竟,当一群孩子陆续或自首、或被传唤的时候,那群警察甚至觉得厌烦。怎么这么多人?搞得我们都忙不过来!即便惨案已经到了震惊到瞳孔地震的地步,这群本应除暴安良的纪律部队,似乎还没意识过来,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一群惹是生非的孩子,而是一个初见雏形的犯罪团体。
家庭教育、社会责任,这是发生在香港的“秀茂坪童党案”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这是20多年前。但即便时代进步至今,“河北四少年案”、“甘肃八人殴打案”,却发生在并不遥远的中国大陆。问题一直存在,或许我们无法避免,但至少在可能的范围内,在我们力所能及的地方,跟着百年前的鲁迅先生喊一句:“救救孩子!”
《踏血寻梅》《踏雪寻梅》改编自2008年轰动香港的“援交少女碎尸案”,影片极大程度地还原了援交、碎尸等众多充满猎奇色彩,夺人眼球的真实情节。却又以电影的方式,将故事主题升华。就像郭富城主演的臧警官一样,打出了一个大大的“为什么”?
王佳梅,一个湖南姑娘,自小父母离异,寄人篱下。14岁,才开始获准入港,和母亲、姐姐团聚。
以为到了香港就能实现梦想了吗?并不是。
逼仄、阴暗的住房条件,一天到晚要打工赚钱、脾气暴躁的母亲,又老又病只能躺在床上的继父,经常被针对、被误解的学习环境……
她不过是从一个寄人篱下的困境,到了另一个格格不入的环境。女孩儿大了,她有自己的梦想,她想独立、想飞~
为了实现梦想,她去模特公司应征,可条件不够,只能在公司做文职,美其名曰:“星探”。其实呢,就是路边拉人头、发传单的。烈日下,穿着高跟鞋,跑跑来、跑跑去。为了独立,她在麦当劳兼职,听着其他女孩儿追星的梦想,还要被人嘲笑粤语发音不准,一身乡土气。
梦想受挫,独立无门,年轻的姑娘怎么才能来钱快?于是,她选择了援助交际。
丁子聪,一个又胖又丑的货车司机。6岁的时候遭遇车祸,母亲去世,父亲残疾,靠着自己在社会底层打拼。工作时,要看人脸色,遭“老板”嫌弃,身边所能交到的也是今天不知明天事的混混。他倒是有过一个女朋友,年轻漂亮,但是没过多久,就跑去跟了有钱人。这件事,仿佛也没给丁子聪什么重大打击,年轻姑娘放弃矮穷矬,选择傍大款,这种故事随处可见。丁子聪,只是正好亲身经历。
王佳梅也遇到过爱情,一个面容姣好,有钱、有趣的“客人”。他们在一起,可以聊生活、玩儿游戏,打打闹闹。
男人说:“我不想你再做这行了。”
王佳梅:“我已经不收你钱了,再不做其他人生意,我吃什么。”
言犹在耳。
可是在正牌女友面前,王佳梅不过是一个追都没必要追的“垃圾”。悉心打扮,不做别人生意,开开心心赴约的王佳梅,在擦干眼泪后,立刻拨通了被她拒绝的客人的电话。“多给500,我可以呆到明天早上再走,我可以像女朋友一样对你……”
虚幻的爱情,毕竟抵不过现实;露水姻缘,太阳一出来就会散的。
现实的世界冷漠又残酷,两个孤独的灵魂在网络中相遇。他们聊着彼此的心事,聊生死,居然相谈甚欢,他们在现实中失望,却在网络中看到了希望。所以两人约着见面,想见一见相似的灵魂。
丁子聪说,他喜欢上了王佳梅。而王佳梅则在半梦半醒中,坐到丁子聪家的门槛上,翘起双腿,说那个姿势最舒服(那是王佳梅和那个客人在一起时的姿势)。丁子聪把对王佳梅的喜欢践行到了实际行动中。王佳梅说她想死,丁子聪就帮着她走向死亡;丁子聪甚至帮她肢解、剥皮,因为不想她来世为人,因为做人很无聊的,他讨厌人,他不希望王佳梅是人。
臧警官花白头发,胡子拉碴,妻离子散,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为了事业,顾不上家庭工作狂警察。
可当这件惊天大案发生的时候,当他以为能一展身手的时候,凶手主动来自首了,连作案细节都交代的清清楚楚。臧警官一直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但真相却是如此简单,一个想死,一个帮忙。不过是两个孤独的灵魂,以自己的方式对抗他们不喜欢的现世。他能做的,不过是尝试理解当事人的心态,然后,更加珍爱自己的女儿。
王佳梅说:“我很想坚强,但是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她在键盘上敲击出这段文字,眼含热泪,硬是目视别处,不让眼泪掉下来。
《天水围的夜与雾》(日与夜)许鞍华是香港最会拍市井和人情味的导演之一。2004年-2007年期间,香港天水围发生多起伦理惨案,一时间震动全港,天水围也成了“悲情城市”的代名词。
许鞍华在深入了解后,决定拍摄天水围系列电视剧,后又听从了王晶的建议,改拍电影。基调、风格、故事都做了修正,迎来了她人生中的又一代表作——《天水围的日与夜》。这部电影在横扫各大颁奖礼后,许鞍华又掀开埋藏在温情的“日与夜”之后的幕布,再次掌镜,瞄准此系列的初衷,《天水围的夜与雾》诞生了。
中年香港阿伯李森,娶了年轻貌美的湖南妻子晓玲。
老夫少妻,最容易出现感情问题,何况妻子还那么貌美。所以,李森整天疑神疑鬼。明明自己失业,靠综援过活,却不让妻子去打工。一来,担心妻子有工作会导致他失去领综援的资格;二来,担心妻子在外面勾三搭四,惹出外遇。一个穷得拿综援的中年阿伯,却喜欢“想当年”,在儿子面前炫耀自己的“威风史”,吹完牛,还不忘跟儿子拿钱。领了8000块的综援,却只给妻子2000块的家用,稍不顺心就拿妻子出气,挑剔她衣服的颜色,抱怨她做菜的口味。
懒惰、自私、暴虐,这是真实意义上的李森。
可外人面前的李森是另一张脸。邻居说他有礼貌,见了人笑着打招呼。丈母娘劝女儿不要离开他,因为他最有本事,能给老家盖房子,能把两个女儿接到繁华都市深圳、香港。晓玲也确实过了一段开心的日子。还有工作,能北上寻欢作乐的李森,给晓玲买衣服,洗头、哄得她开开心心。
有的人就是这么奇怪,在身处顺境的时候,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丈夫;一旦遭逢逆境,就变得自私、暴躁、不可理喻。对着外人,她们能维持着“绅士”的形象,点头哈腰做个好好先生,却把戾气都撒给了最亲的人。对外不敢多半句嘴,只敢欺负比他更弱小,本需要他保护的家人。
第一次被家暴赶出家门。
晓玲被邻居带着去见区议员,但是这个区议员似乎非常忙碌,讲不了两句,就被叫走了。晓玲说想自食其力、解决眼前的问题,区议员则感叹“综援政策”的合理性。这真是“扫天下,不肯扫一屋”,塞了500块,把晓玲扔给社工了事。社工真的能像区议员说得那样“什么都能解决”吗?不是的。社工的处事原则是:“维持家庭完整性”。
没人在意晓玲是怎么想的,没人关心这个被家暴的女子,她实际的需求是什么?大家不过是按章办事,工作而已,晓玲不过是个普通的case。
第二次被家暴出门。
晓玲直接被送进了医院,然后,又回到了妇女庇护中心。满地玻璃,受伤的脚,这次匆忙地连两个女儿都来不及带走,而这成了晓玲致命的原因。因为善良,晓玲不愿宿友相陪;因为恐惧,晓玲再次报警。警察说,那是你们夫妻“耍花腔”,打发了事,针不扎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只有同病相怜的宿友,各个担心晓玲,坚持陪伴她。
晓玲最终死于家暴,一家人齐赴黄泉。
社工、议员有责任吗?说不清,他们办事了吗?办了,仿佛又没办。警察有责任吗?他们错,或许只错在时候推卸责任,可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本就难以界定。晓玲自己有责任吗?也不能说没有,早早知道这个男人的劣根性,却一直忍受,从怀孕到女儿六岁,从湖南老家到香港天水围,始终下不了决心,不愿从泥淖中抽身。
家暴,只有0次和N次;家暴,真的会死人。
写在最后这些沉重的现实,如果真的如实搬上荧幕,或许都做不到“叫好又叫座”。《毒舌大状》必须是正义伸张、平民逆袭,才能让人叫一声“爽”。投资更大的《天水围的夜与雾》最终败北,人们更愿意看贫穷、困苦下的脉脉温情,而选择性忽略隐藏在夜与雾中的迷茫和黑暗。
我很明白,人都喜欢看到希望,这样才能在平凡和逆境中好好活着,靠这些荧幕中的故事,安慰自己,告诉自己要坚强。
但我们在向阳的时候,千万要记得,这世界同样有黑暗,千万记得,要懂得自律和自保。